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按照现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必须配备具有经过依法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在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过程中,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在相应岗位上履行其相应职责,发挥在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中的指导、监督、审核作用。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现行药学技术人员管理模式在有些方面与现行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脱节,与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很有必要推行新的药学技术人员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