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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台湾中小学校长专业证照制度建设,须厘清以下主要关系:确定认证办理机关,以"国家教育研究院"为主体,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辅之;明确认证对象资格,拟先在候用校长中开展,再逐步推广到现任校长;完善认证培训课程,可借鉴英国NPQH建设个性化体系;建立认证专业标准。这些作法,为大陆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