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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中既存在着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体,还存在大量非直接利益主体。介入群体性事件中的非直接利益主体呈现出成员组成多元化与社会地位弱势化、表面上的无直接利益与事实上的直接利益、集群行动的非组织性与参与的偶合性、诉求的盲目性与行为的疯狂性等特征,使其对群体性事件本身往往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决定着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方向、性质、规模和处置。要防止非直接利益主体介入群体性事件,唯有实现社会的内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