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所谓过错行为,即学生经常会产生的一些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具体地说,就是不符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不文明行为。过错行为是品德不良的前奏,但其严重性、稳定性还没有达到品德不良的程度,相对讲较易矫正。因此,研究和矫正中学生过错行为对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一、中学生过错行为产生的原因
中学生的过错行为通常表现为恶作剧、故意违反纪律、无礼貌、爱骂人、好打架、撒谎、考试舞弊、小偷小摸、损坏公物、早恋等。
各种过错行为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但不外乎外部原因与内部原因两大方面。所谓外部原因,主要是来自家庭、学校以及成人社会的影响;而内部原因则主要是主体自身的社会导向能力(即依据道德准则有选择地接收外部影响和调节行为的能力)不强和发展期所特有的年龄上与个性心理上的某些特点所致。例如,学生说谎多半是由于现实环境中存在着不诚实、自私的坏榜样或提供了说谎的机会造成的,其中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或不一致,则往往是主要的原因;而学生本身缺乏诚实的道德观念,有虚荣心、模仿性等则是主观原因。再如中学生早恋,许多资料表明,它往往与某些影视剧错误的导向、父母离异或当着学生的面过分亲昵有关,而学生本身生理早熟但缺乏自制力,心理发展滞后则是主观原因。
过错行为的发生表明,它与中学生成长期身心发展的某些特点如模仿性、适应性、不成熟性、可塑性等有一定的关系。为了防止中学生过错行为的产生与发展,根据中学生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手段是必要的。实践表明,过错行为发现得越早,纠正得越快,就越有利于学生品德的健全发展。
二、过错行为矫正的方法
教育实践表明,过错行为是可以得到矫正或改善的,关键在于采取符合中学生心理活动规律和个性、年龄特点的教育措施。这些措施大致有:
1.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排除疑惧心态。
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受到家长、教师及同学歧视,一般都比较心虚、敏感,对他人怀有戒心或敌意,但他们内心又需要得到教师的谅解和同学的信任。因此,教师必须首先使他们解除顾虑,摆脱消极的态度定势。为此,教师应当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以满腔的热情真心实意地尊重他们的人格,关心和爱护这些学生;第二,教育家长和全体学生辩证地看待这些学生的优点和缺点,用热情宽容的态度去帮助他们寻求良性过渡,减轻心理压力。只有当这些学生体察到教师的善意,体验到集体的温暖,他们才会消除对立情绪,增强对他人的信任感,乐于接近教师并接受指导,从而得到教益。
2.抓住契机,引发内心震动。
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往往听惯了训斥,所以对教师的一般劝说、批评往往无动于衷。如果教育者能抓住某些事件激起他们的内心震动或情绪波动,尔后给予启发诱导,常常成为过错行为变化的转折点。高一年级杨芳同学,生活在三代同堂家中,倍受长辈的呵护,与同学交往时“唯我独尊”,常常不自觉地暴露出自私的品性。后来,家中遭了洪水,父亲在洪灾中去世,还有一个读书的妹妹和六十多岁的奶奶,仅靠她妈妈微薄的薪水糊口。以此为契机,笔者号召全体学生向杨芳同学伸出援助之手,并带头捐款。当笔者将600多元钱送到杨芳手中,杨芳和家长倍受感动。经过这场震动和教育,杨芳认识到人生是离不开集体的温暖的。教育的契机很多,只要教师抓住,善于利用,就会成为矫正过错行为的有利条件。
3.抓住闪光点,培养自尊心。
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往往不受人重视,因而他们在心理上易产生自卑感。一个人如果认为自己一无是处,就会自暴自弃,失去上进的动力。因此,教师要注意捕捉他们的闪光点,用“放大镜”观察他们言行中的闪光点,加以肯定,使他们重新点燃自尊的火种,获得克服缺点的勇气和信心。
4.树立榜样,促其奋进。
有过错行为的学生,本人并不一定真正意识到问题的危害性以及真正找到克服缺点的方法,教师必须设法增强他们的是非观念,向他们提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的生动事例,使他们明辨是非,分清好坏,从中得到借鉴,领悟到改正自己行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发现他们有了点滴进步,便要及时鼓励他们“更上一层楼”,促其奋进。榜样的言传身教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最好手段之一。因此,在树榜样时要注意层次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特点,广树榜样,善于捕捉每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如有的学生个性修养好,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可树为“团结文明的榜样”;有的学生学习成绩虽然不理想,但不气馁,刻苦拼搏,可树为“不甘落后的榜样”等等。这样就会形成你学我的长处,我学他的长处,相互取长补短的良好习气。
中学生是在极其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成长着的活生生的人,由于他们存在着半成熟半幼稚的特点,所以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不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行为和问题。我们肩负着培养人才的重任,因此绝不能回避与害怕这些问题。我们只要坚持“三个面向”原则,不断探索中学生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采取灵活而切实有效的教育方式,就一定能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用之才。
一、中学生过错行为产生的原因
中学生的过错行为通常表现为恶作剧、故意违反纪律、无礼貌、爱骂人、好打架、撒谎、考试舞弊、小偷小摸、损坏公物、早恋等。
各种过错行为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但不外乎外部原因与内部原因两大方面。所谓外部原因,主要是来自家庭、学校以及成人社会的影响;而内部原因则主要是主体自身的社会导向能力(即依据道德准则有选择地接收外部影响和调节行为的能力)不强和发展期所特有的年龄上与个性心理上的某些特点所致。例如,学生说谎多半是由于现实环境中存在着不诚实、自私的坏榜样或提供了说谎的机会造成的,其中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或不一致,则往往是主要的原因;而学生本身缺乏诚实的道德观念,有虚荣心、模仿性等则是主观原因。再如中学生早恋,许多资料表明,它往往与某些影视剧错误的导向、父母离异或当着学生的面过分亲昵有关,而学生本身生理早熟但缺乏自制力,心理发展滞后则是主观原因。
过错行为的发生表明,它与中学生成长期身心发展的某些特点如模仿性、适应性、不成熟性、可塑性等有一定的关系。为了防止中学生过错行为的产生与发展,根据中学生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手段是必要的。实践表明,过错行为发现得越早,纠正得越快,就越有利于学生品德的健全发展。
二、过错行为矫正的方法
教育实践表明,过错行为是可以得到矫正或改善的,关键在于采取符合中学生心理活动规律和个性、年龄特点的教育措施。这些措施大致有:
1.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排除疑惧心态。
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受到家长、教师及同学歧视,一般都比较心虚、敏感,对他人怀有戒心或敌意,但他们内心又需要得到教师的谅解和同学的信任。因此,教师必须首先使他们解除顾虑,摆脱消极的态度定势。为此,教师应当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以满腔的热情真心实意地尊重他们的人格,关心和爱护这些学生;第二,教育家长和全体学生辩证地看待这些学生的优点和缺点,用热情宽容的态度去帮助他们寻求良性过渡,减轻心理压力。只有当这些学生体察到教师的善意,体验到集体的温暖,他们才会消除对立情绪,增强对他人的信任感,乐于接近教师并接受指导,从而得到教益。
2.抓住契机,引发内心震动。
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往往听惯了训斥,所以对教师的一般劝说、批评往往无动于衷。如果教育者能抓住某些事件激起他们的内心震动或情绪波动,尔后给予启发诱导,常常成为过错行为变化的转折点。高一年级杨芳同学,生活在三代同堂家中,倍受长辈的呵护,与同学交往时“唯我独尊”,常常不自觉地暴露出自私的品性。后来,家中遭了洪水,父亲在洪灾中去世,还有一个读书的妹妹和六十多岁的奶奶,仅靠她妈妈微薄的薪水糊口。以此为契机,笔者号召全体学生向杨芳同学伸出援助之手,并带头捐款。当笔者将600多元钱送到杨芳手中,杨芳和家长倍受感动。经过这场震动和教育,杨芳认识到人生是离不开集体的温暖的。教育的契机很多,只要教师抓住,善于利用,就会成为矫正过错行为的有利条件。
3.抓住闪光点,培养自尊心。
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往往不受人重视,因而他们在心理上易产生自卑感。一个人如果认为自己一无是处,就会自暴自弃,失去上进的动力。因此,教师要注意捕捉他们的闪光点,用“放大镜”观察他们言行中的闪光点,加以肯定,使他们重新点燃自尊的火种,获得克服缺点的勇气和信心。
4.树立榜样,促其奋进。
有过错行为的学生,本人并不一定真正意识到问题的危害性以及真正找到克服缺点的方法,教师必须设法增强他们的是非观念,向他们提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的生动事例,使他们明辨是非,分清好坏,从中得到借鉴,领悟到改正自己行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发现他们有了点滴进步,便要及时鼓励他们“更上一层楼”,促其奋进。榜样的言传身教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最好手段之一。因此,在树榜样时要注意层次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特点,广树榜样,善于捕捉每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如有的学生个性修养好,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可树为“团结文明的榜样”;有的学生学习成绩虽然不理想,但不气馁,刻苦拼搏,可树为“不甘落后的榜样”等等。这样就会形成你学我的长处,我学他的长处,相互取长补短的良好习气。
中学生是在极其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成长着的活生生的人,由于他们存在着半成熟半幼稚的特点,所以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不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行为和问题。我们肩负着培养人才的重任,因此绝不能回避与害怕这些问题。我们只要坚持“三个面向”原则,不断探索中学生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采取灵活而切实有效的教育方式,就一定能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