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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品格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的重要性,《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对刑事审判中被告人品格证据的提出条件以及提出与反驳程序等予以了细致规定,以防止混淆争点、拖延诉讼以及对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但在我国,品格证据(主要是刑事被告人品格证据)更多意义上仅被视为贯彻实施具体刑事政策而非提高认定案件事实准确性、实现刑事程序正当化的重要因素。为此,未来我国证据立法可通过确立被告人良好品格证据规则和被告人不良品格证据规则两个进路进行改变,以有效弥补上述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