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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探讨了罗杰斯学习理论主要内容和对我国中学德育工作的启示。传统中学德育工作中存在着德育目标的理想化、教育手段的单向化、德育评价体系的单一化等问题。为克服上述中学德育工作中的弊端,根据罗杰斯学习理论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从实现德育目标的层次性,增强可操作性;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性,摒弃旧的灌输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
关键词:罗杰斯 学习理论 中学德育 改革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3-1875(2009)03-013-01
罗杰斯(C.R.Rogers)是20世纪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的经验论证了人的内在建设性倾向,认为这种内在倾向虽然会受到环境条件的作用而发生障碍,但能通过医师对患者的移情理解、无条件关怀和积极诱导使障碍消除而恢复心理健康。并且,他把这一理论用于教育改革,强调教育中建立师生亲密关系和依靠学生自我指导能力,建立了独特的学习理论。
一、罗杰斯学习理论的主要内容
罗杰斯认为,可以把学习分成两类,一类学习类似与心理学上的无意义音节的学习,这种学习只涉及心智,
不涉及感情或个人人生意义;另一类是意义学习,不是指那种仅仅涉及事实累积的学习,而是指一种使个体的行为、态度,个性以及在未来选择行动方针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意义学习不仅仅是一种增长知识的学习,而且是一种与每个人各部分经验都融合在一起的学习,主要包括四个要素:
1、学习具有个人参与(personal involvement)的性质,即整个人(包括情感和认知两方面)都投入学习活动;
2、学习是自动自发的(self initiated),即便在推动力或刺激来自外界时,但要求发现、获得、掌握和领会的感觉是来自内部的;
3、全面发展,也就是说,它会使学生的行为、态度、人格等获得全面发展;
4、学习是由学生自我评价的(evaluated by the learner),因为学生最清楚这种学习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是否有助于导致他想要知道的东西、是否明了自己原来不甚清楚的某些方面。1
所以,促进学生学习的关键不在于教师的教学技巧、专业知识、课程计划、视听辅导材料、演示和讲解、丰富的书籍等等,而在于教师和学生之间特定的心理气氛因素。教师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第一是真诚,教师作为学习的促进者,表现真我、没有任何矫饰、虚伪和防御;
第二是尊重、关注和接纳,教师尊重学习者的意见和情感,关心学习者的方方面面,接纳作为一个个体的学习者的价值观念和情感表现;
第三是移情性理解,教师能了解学习者的内在反应,了解学生的学习过程。
在这种心理气氛下进行的学习,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师是学习的促进者、协作者或者说是伙伴,朋友,学生才是学习的关键,学习的过程就是学习的目的所在。
二、我国中学德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德育目标的理想化。在德育目标的设定上,大多数规章习惯性地把中小学德育目标定位在一个很高的、理想化标准上,脱离了学生的道德实际认知水平,学生只能肤浅地唯心地理解它。如树立的诸多高、大、全的道德学习楷模,大而无当的行动准则,在实际的德育活动中根本不可能达到。这样一味的唱高调,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最终影响了德育的实效性。
2、教育手段的单向化。在传统德育教育中,教师在对学生实施德育工作时,仍然大量地采用灌输的手段,我们把这种方式称之为“道德灌输论”。其认为,道德知识决定一切,知识与品格、知识与行为是相等的,有什么样的知识,便有什么样的品格和行为。于是,社会需要具有什么品格的人,教育部门就会相应选编出一套道德知识的小册子,由教师讲授,再用考试的方法强迫学生记诵之。这种德育模式,从教师的角度讲,它简捷便利;但从德育实效的角度讲,却是低下的。
3、德育评价体系的单一化。在“道德灌输论”影响下,当前对德育的评价,缺乏科学的制度和体系,仍沿用“应试教育”模式,考试成绩成为对学生评价的唯一尺度,它是学生能否升学或毕业的主要依据。而学生的道德素质和修养却显得无足轻重。这样的评价制度极大的削弱了德育的实效,并造成“知”与“行”的脱节。第一种表现为知而不行,第二种表现知而不完全行,主要表现在有人在场和无人在场不一样,正规场合不一样;有些则表现为知而己不行却要求他人行,说起他人来头头是道,别人怎样不对,应该怎么做,分析得很透彻,但一到自己就不行,典型的“宽以待己,严以律人”。故针对上述问题,在进行基本道德教育时,一定要认识到德育过程是学生知、情、意、行共同发展的相互统一的过程,知是基础,行是关键。
三、中学德育工作改革启示
为克服上述中学德育工作中的弊端,根据罗杰斯学习理论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实现德育目标的层次性,增强可操作性
在优化德育目标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学生自身的情况,因为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所以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现实性。脱离社会生活的德育目标,学生不好理解,更难于在心理上接受,过于理想化、至善化的道德与人格毕竟不会成为社会生活中普遍的道德现象,因此德育必须有其现实目标。现实目标和理想目标结合起来,才能使学生既有自我发展的动力,又有发展的余地。
第二,发展性。这里的发展性是指德育目标的制定不应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随着时代变化与社会发展要求而逐步发展的。德育目标只有具有了发展性,才可能从其滞后性的固有矛盾中解脱出来,主动适应社会的变化。
第三,可操作性。德育目标、规范应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每个层次的目标应与学生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做什么不做什么,什么是被奖励的,什么是被禁止的,都应规定明确。
2、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性,摒弃旧的灌输模式
罗杰斯的学习理论以其人性观为出发点,以发展人的创造力为核心,以形成独立个性为归宿。他认为人性是建设性的、可依赖的,教学不是“控制”、“灌输”,而是寻求一种精神比较自由、能独立自主地自由学习的条件,成为促进学生知识的获得、创造力的发展和自我实现的工具。因此,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性是优化德育状况的必然要求。具体在德育教学过程,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教授”,而只是班级活动的参与者,主要充当“促进者”的角色,除了给学生提供所需要的有关学习资料,帮助学生澄清价值外,教师的关键任务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应具有“真诚”、“接受”、“理解”三个对学生应有的情感态度,而整个德育教学过程无固定的模式,由学生自己决定学习什么,怎么学习,学习得怎样,实质上是学生的一种自我的教育过程。
参考文献:
[1]方展画.罗杰斯“学生为中心”教学理论述评[M].香港: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2-5
[2]杨超.现代德育人本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2-145
[3]叶澜.教育概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218
关键词:罗杰斯 学习理论 中学德育 改革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3-1875(2009)03-013-01
罗杰斯(C.R.Rogers)是20世纪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的经验论证了人的内在建设性倾向,认为这种内在倾向虽然会受到环境条件的作用而发生障碍,但能通过医师对患者的移情理解、无条件关怀和积极诱导使障碍消除而恢复心理健康。并且,他把这一理论用于教育改革,强调教育中建立师生亲密关系和依靠学生自我指导能力,建立了独特的学习理论。
一、罗杰斯学习理论的主要内容
罗杰斯认为,可以把学习分成两类,一类学习类似与心理学上的无意义音节的学习,这种学习只涉及心智,
不涉及感情或个人人生意义;另一类是意义学习,不是指那种仅仅涉及事实累积的学习,而是指一种使个体的行为、态度,个性以及在未来选择行动方针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意义学习不仅仅是一种增长知识的学习,而且是一种与每个人各部分经验都融合在一起的学习,主要包括四个要素:
1、学习具有个人参与(personal involvement)的性质,即整个人(包括情感和认知两方面)都投入学习活动;
2、学习是自动自发的(self initiated),即便在推动力或刺激来自外界时,但要求发现、获得、掌握和领会的感觉是来自内部的;
3、全面发展,也就是说,它会使学生的行为、态度、人格等获得全面发展;
4、学习是由学生自我评价的(evaluated by the learner),因为学生最清楚这种学习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是否有助于导致他想要知道的东西、是否明了自己原来不甚清楚的某些方面。1
所以,促进学生学习的关键不在于教师的教学技巧、专业知识、课程计划、视听辅导材料、演示和讲解、丰富的书籍等等,而在于教师和学生之间特定的心理气氛因素。教师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第一是真诚,教师作为学习的促进者,表现真我、没有任何矫饰、虚伪和防御;
第二是尊重、关注和接纳,教师尊重学习者的意见和情感,关心学习者的方方面面,接纳作为一个个体的学习者的价值观念和情感表现;
第三是移情性理解,教师能了解学习者的内在反应,了解学生的学习过程。
在这种心理气氛下进行的学习,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师是学习的促进者、协作者或者说是伙伴,朋友,学生才是学习的关键,学习的过程就是学习的目的所在。
二、我国中学德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德育目标的理想化。在德育目标的设定上,大多数规章习惯性地把中小学德育目标定位在一个很高的、理想化标准上,脱离了学生的道德实际认知水平,学生只能肤浅地唯心地理解它。如树立的诸多高、大、全的道德学习楷模,大而无当的行动准则,在实际的德育活动中根本不可能达到。这样一味的唱高调,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最终影响了德育的实效性。
2、教育手段的单向化。在传统德育教育中,教师在对学生实施德育工作时,仍然大量地采用灌输的手段,我们把这种方式称之为“道德灌输论”。其认为,道德知识决定一切,知识与品格、知识与行为是相等的,有什么样的知识,便有什么样的品格和行为。于是,社会需要具有什么品格的人,教育部门就会相应选编出一套道德知识的小册子,由教师讲授,再用考试的方法强迫学生记诵之。这种德育模式,从教师的角度讲,它简捷便利;但从德育实效的角度讲,却是低下的。
3、德育评价体系的单一化。在“道德灌输论”影响下,当前对德育的评价,缺乏科学的制度和体系,仍沿用“应试教育”模式,考试成绩成为对学生评价的唯一尺度,它是学生能否升学或毕业的主要依据。而学生的道德素质和修养却显得无足轻重。这样的评价制度极大的削弱了德育的实效,并造成“知”与“行”的脱节。第一种表现为知而不行,第二种表现知而不完全行,主要表现在有人在场和无人在场不一样,正规场合不一样;有些则表现为知而己不行却要求他人行,说起他人来头头是道,别人怎样不对,应该怎么做,分析得很透彻,但一到自己就不行,典型的“宽以待己,严以律人”。故针对上述问题,在进行基本道德教育时,一定要认识到德育过程是学生知、情、意、行共同发展的相互统一的过程,知是基础,行是关键。
三、中学德育工作改革启示
为克服上述中学德育工作中的弊端,根据罗杰斯学习理论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实现德育目标的层次性,增强可操作性
在优化德育目标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学生自身的情况,因为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所以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现实性。脱离社会生活的德育目标,学生不好理解,更难于在心理上接受,过于理想化、至善化的道德与人格毕竟不会成为社会生活中普遍的道德现象,因此德育必须有其现实目标。现实目标和理想目标结合起来,才能使学生既有自我发展的动力,又有发展的余地。
第二,发展性。这里的发展性是指德育目标的制定不应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随着时代变化与社会发展要求而逐步发展的。德育目标只有具有了发展性,才可能从其滞后性的固有矛盾中解脱出来,主动适应社会的变化。
第三,可操作性。德育目标、规范应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每个层次的目标应与学生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做什么不做什么,什么是被奖励的,什么是被禁止的,都应规定明确。
2、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性,摒弃旧的灌输模式
罗杰斯的学习理论以其人性观为出发点,以发展人的创造力为核心,以形成独立个性为归宿。他认为人性是建设性的、可依赖的,教学不是“控制”、“灌输”,而是寻求一种精神比较自由、能独立自主地自由学习的条件,成为促进学生知识的获得、创造力的发展和自我实现的工具。因此,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性是优化德育状况的必然要求。具体在德育教学过程,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教授”,而只是班级活动的参与者,主要充当“促进者”的角色,除了给学生提供所需要的有关学习资料,帮助学生澄清价值外,教师的关键任务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应具有“真诚”、“接受”、“理解”三个对学生应有的情感态度,而整个德育教学过程无固定的模式,由学生自己决定学习什么,怎么学习,学习得怎样,实质上是学生的一种自我的教育过程。
参考文献:
[1]方展画.罗杰斯“学生为中心”教学理论述评[M].香港: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2-5
[2]杨超.现代德育人本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2-145
[3]叶澜.教育概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