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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属典型的不动产处分行为,不动产买卖合同履行不以交付而以登记为准,故即便占有房屋亦不生物权之效果,合同履行又需相当长时间,在其问发生的变故殊难预料.夫妻房产登记一方名下时,私人间房产交易极少律师参与,易生纠纷.纠纷发生时,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协议之效力?如合同无效,损失如何确定,如何分担?如合同有效,可否继续履行?如不得履行,则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如何确定,如何分担?判决结果涉当事人重大利益,又乏定论,有明确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