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我国的经济、生态与国防安全,也关系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明确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对象与范围,梳理了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原、湿地、水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现状,提出了目前我国所有者管理职责分散、各种权利的边界模糊、职责权限存在一定交叉、缺乏整体的监督制约机制等问题,并具有针对性地从明确权属、掌控家底、建立资源清单及委托代理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规划、完善市场规则、做好资产处置、完善收益、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