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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06年第一期发表了李阳泉先生的文章《为还一本书》。文中写到他丢失首都图书馆《中国通史》第10卷后主动弥补的事情:他首先想到的是买一本还给图书馆,但在北京王府井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都未买到单本计价的,而一套《中国通史》的价格是1060元。如果按图书馆规定赔偿是224元,如果不赔,100元押金不要对自己是最合算的。但李先生考虑到,一套好书丢一本,对图书馆而言,损失就大了,它将意味着很多读者看不到这本书,如果人人丢书不还,那图书馆还办不办?最后他花了1060元买了一套《中国通史》,把其中的第10卷复印下来自己保存,将原版本还给了首都图书馆。李先生的这一做法,感动了首都图书馆的管理人员:“为了补上这本书,你竟然花了这么多钱,真是了不起”。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品格、一种人格魅力,是一个人素质的体现。由此我想如果我们的读者都能像李先生一样对待自己所借图书馆的书,图书馆就不存在催还图书困难的问题了。
读者借书逾期不还是国内外每个图书馆都无法回避而又感到棘手的问题。专业书、好书长期滞留在少数读者手中,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更有甚者是部分图书永远回不来,成为死书。众所周知,由于经费紧张,很多图书馆的图书复本量很少,少数读者的这些做法,不仅降低了馆藏图书的流通率和利用率,而且严重影响了图书馆的正常工作,也侵犯了广大读者的借阅权利。为了减少图书的拒借率,使每位读者都有书看,虽然大多数图书馆都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采取了“软硬兼施,恩威并举”的办法,加强催还工作,但效果不佳。笔者根据自己长期在图书馆工作的经验,结合本馆催还实际,谈点自己的体会。
一、读者借书不还的情况分析
笔者认为,图书不能按时归还,除个别读者外,一般并不是读者有意为之,而是有着主客观方面原因的。图书馆员应认真分析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书刊丢失。读者将所借图书丢失,而赔偿书刊的价格比押金高出许多,有些读者放弃押金以避免赔书。
2.借书证遗失。读者不小心将自己的借书证丢失,就想当然地认为没借书证就不能还书,于是所借书刊长期不还,久之所借图书也容易丢失。
3.制度不健全。由于图书馆制度不健全,个别读者钻制度的空子,造成图书滞留读者手中,成为死书。笔者所以学院原来就存在这种情况,虽然有超期罚款和借阅时间限制的规定,但只对学生,未对教职工执行,造成大量图书长期滞留在教职工手中,不能流通。教职工调离学校,也不到图书馆清理图书,致使大量图书流失。
4.教师备课所需资料用书。有些专业书籍,教师备课需要使用,他们就保存在自己手中作为资料用,长期不归还。
5.读者超期时间太长,罚款金额太多,远远超出办证时的押金,读者认为得不偿失,索性不再还书了。
6.个别读者素质较低。一些图书专业性强,书店无法买到,于是个别读者就将所借图书馆的图书据为己有,不再归还。
二、图书馆催还图书策略
在信息时代,知识更新飞快,读者所借图书如不及时归还,不但影响书刊的正常流通,提高了书刊的拒借率,而且降低了文献的使用价值。为此图书馆界采取种种措施,催还逾期图书。
1.发催还通知。图书馆往往在其主页上公布已到期读者的姓名和欠还图书名称,或者用图书管理系统向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发出催还通知。这种方法需要读者自己经常到图书馆主页上进行查询。
2.打电话或发信函催还。电话是比较直接、快捷的催还方法,如果有电话通知不到的读者,图书馆也采用发信函的方法,进行催还。
3.发E-mail催还。图书馆通过统计,对手中有过期图书的读者,每天用E-mail通知该读者哪些书已过期,总共过期几天,这种方法需要读者定期收取邮件。
4.手机短信催还。读者有过期图书未还时,图书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读者归还图书,这是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是图书馆推出的个性化服务。
5.仿照交警对违章车辆登报的方法,对长时间、多次催还仍不还书者在校报、校园网上用醒目的文字刊登其姓名以示警告。这样那些“榜上有名”的读者会感觉有点难堪,希望早日了断。
6.运用法律手段催还。这种方法多用于公共图书馆。依照社会公德和公众利益标准,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对逾期不还的读者进行罚款是理所当然的。对将书刊长期滞留在自己手中,并经过图书馆多次催还仍不肯归还的读者,部分图书馆也采用了法律手段进行催还。如加拿大加提诺市的法律规定,不按时还书的读者要从重罚款,罚款后仍不归还者,将被投入监狱坐牢,最重者可达两个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议案规定,凡是私拿、损坏或超期还书者,都属于盗窃罪,将被判入狱。
三、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清还图书的方法
借鉴国内外图书馆界的催还方法,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催还方法,大大提高了图书的清还率。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由四个院校合并而成。合并前由于制度、管理等原因,大量图书滞留在教职工手中,其中超过50册的有206人,最多的有近200册。院校合并后,图书馆借核查资产和图书馆实行计算机管理这个契机,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专人负责教职工归还图书工作,彻底清还长期滞留在教职工手中的图书。
1.图书馆打印正式文件送发给各系、处室,请各系、处室领导在例会上宣读,并通知到每一位职工,限期一个月清还。对那些占有书刊较多的职工,图书馆用电话通知其本人。同时通过学院报纸、各张贴栏、院广播站反复宣传,提醒读者及时归还图书。
2.对超过一个月期限没有归还且手持图书较多的教职工,由图书馆馆长亲自打电话告知其本人,请其限期归还;对手中未还图书不多者,采用群发短信的方法提醒他们。并明确告诉他们,如还不归还,图书馆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3.发信函催还。对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催还后仍不还书的读者,图书馆发信函通知。
4.对那些经过多次催还仍然有多本书刊未归还者,图书馆在校报、校园网和校广播上进行刊登和广播其姓名和所在部门,作为对他们的警示。
5.图书馆更新借书证时,对手中仍有5本以上书刊未还者,不予换证;对有2本书没还者,图书馆不准其再借书。
通过上述努力,效果显著:收回图书15480余册,占超期图书的86.5%。
这次清还后,该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力度,教育读者按时归还图书的道理。同时实行人性化管理,首先在每本书的封底印上图书馆借阅部的电话,读者可以随时打电话查询所借书刊的还期;其次,工作人员在读者借书时附上提示卡,明确告知借阅期限、还书时间、超期罚款;第三,借阅快到期时,在图书馆主页和校园网提醒读者及时归还;第四,从超过期限的第四天起,图书馆用电话通知读者。第五,对图书馆管理系统进行设置,读者如有一本书过期不还,系统将自动停止其借阅等服务。
参考文献:
1 陈素梅. 运用服务艺术加强催还工作. 图书馆学研究,2002(4)
2 汤旭岩. 催书妙方. 图书馆论坛,1998(1)
3. 李阳泉. 为还一本书. 特别关注,2006(1)
读者借书逾期不还是国内外每个图书馆都无法回避而又感到棘手的问题。专业书、好书长期滞留在少数读者手中,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更有甚者是部分图书永远回不来,成为死书。众所周知,由于经费紧张,很多图书馆的图书复本量很少,少数读者的这些做法,不仅降低了馆藏图书的流通率和利用率,而且严重影响了图书馆的正常工作,也侵犯了广大读者的借阅权利。为了减少图书的拒借率,使每位读者都有书看,虽然大多数图书馆都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采取了“软硬兼施,恩威并举”的办法,加强催还工作,但效果不佳。笔者根据自己长期在图书馆工作的经验,结合本馆催还实际,谈点自己的体会。
一、读者借书不还的情况分析
笔者认为,图书不能按时归还,除个别读者外,一般并不是读者有意为之,而是有着主客观方面原因的。图书馆员应认真分析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书刊丢失。读者将所借图书丢失,而赔偿书刊的价格比押金高出许多,有些读者放弃押金以避免赔书。
2.借书证遗失。读者不小心将自己的借书证丢失,就想当然地认为没借书证就不能还书,于是所借书刊长期不还,久之所借图书也容易丢失。
3.制度不健全。由于图书馆制度不健全,个别读者钻制度的空子,造成图书滞留读者手中,成为死书。笔者所以学院原来就存在这种情况,虽然有超期罚款和借阅时间限制的规定,但只对学生,未对教职工执行,造成大量图书长期滞留在教职工手中,不能流通。教职工调离学校,也不到图书馆清理图书,致使大量图书流失。
4.教师备课所需资料用书。有些专业书籍,教师备课需要使用,他们就保存在自己手中作为资料用,长期不归还。
5.读者超期时间太长,罚款金额太多,远远超出办证时的押金,读者认为得不偿失,索性不再还书了。
6.个别读者素质较低。一些图书专业性强,书店无法买到,于是个别读者就将所借图书馆的图书据为己有,不再归还。
二、图书馆催还图书策略
在信息时代,知识更新飞快,读者所借图书如不及时归还,不但影响书刊的正常流通,提高了书刊的拒借率,而且降低了文献的使用价值。为此图书馆界采取种种措施,催还逾期图书。
1.发催还通知。图书馆往往在其主页上公布已到期读者的姓名和欠还图书名称,或者用图书管理系统向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发出催还通知。这种方法需要读者自己经常到图书馆主页上进行查询。
2.打电话或发信函催还。电话是比较直接、快捷的催还方法,如果有电话通知不到的读者,图书馆也采用发信函的方法,进行催还。
3.发E-mail催还。图书馆通过统计,对手中有过期图书的读者,每天用E-mail通知该读者哪些书已过期,总共过期几天,这种方法需要读者定期收取邮件。
4.手机短信催还。读者有过期图书未还时,图书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读者归还图书,这是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是图书馆推出的个性化服务。
5.仿照交警对违章车辆登报的方法,对长时间、多次催还仍不还书者在校报、校园网上用醒目的文字刊登其姓名以示警告。这样那些“榜上有名”的读者会感觉有点难堪,希望早日了断。
6.运用法律手段催还。这种方法多用于公共图书馆。依照社会公德和公众利益标准,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对逾期不还的读者进行罚款是理所当然的。对将书刊长期滞留在自己手中,并经过图书馆多次催还仍不肯归还的读者,部分图书馆也采用了法律手段进行催还。如加拿大加提诺市的法律规定,不按时还书的读者要从重罚款,罚款后仍不归还者,将被投入监狱坐牢,最重者可达两个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议案规定,凡是私拿、损坏或超期还书者,都属于盗窃罪,将被判入狱。
三、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清还图书的方法
借鉴国内外图书馆界的催还方法,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催还方法,大大提高了图书的清还率。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由四个院校合并而成。合并前由于制度、管理等原因,大量图书滞留在教职工手中,其中超过50册的有206人,最多的有近200册。院校合并后,图书馆借核查资产和图书馆实行计算机管理这个契机,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专人负责教职工归还图书工作,彻底清还长期滞留在教职工手中的图书。
1.图书馆打印正式文件送发给各系、处室,请各系、处室领导在例会上宣读,并通知到每一位职工,限期一个月清还。对那些占有书刊较多的职工,图书馆用电话通知其本人。同时通过学院报纸、各张贴栏、院广播站反复宣传,提醒读者及时归还图书。
2.对超过一个月期限没有归还且手持图书较多的教职工,由图书馆馆长亲自打电话告知其本人,请其限期归还;对手中未还图书不多者,采用群发短信的方法提醒他们。并明确告诉他们,如还不归还,图书馆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3.发信函催还。对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催还后仍不还书的读者,图书馆发信函通知。
4.对那些经过多次催还仍然有多本书刊未归还者,图书馆在校报、校园网和校广播上进行刊登和广播其姓名和所在部门,作为对他们的警示。
5.图书馆更新借书证时,对手中仍有5本以上书刊未还者,不予换证;对有2本书没还者,图书馆不准其再借书。
通过上述努力,效果显著:收回图书15480余册,占超期图书的86.5%。
这次清还后,该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力度,教育读者按时归还图书的道理。同时实行人性化管理,首先在每本书的封底印上图书馆借阅部的电话,读者可以随时打电话查询所借书刊的还期;其次,工作人员在读者借书时附上提示卡,明确告知借阅期限、还书时间、超期罚款;第三,借阅快到期时,在图书馆主页和校园网提醒读者及时归还;第四,从超过期限的第四天起,图书馆用电话通知读者。第五,对图书馆管理系统进行设置,读者如有一本书过期不还,系统将自动停止其借阅等服务。
参考文献:
1 陈素梅. 运用服务艺术加强催还工作. 图书馆学研究,2002(4)
2 汤旭岩. 催书妙方. 图书馆论坛,1998(1)
3. 李阳泉. 为还一本书. 特别关注,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