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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地方上陆续出现了对交通违法违规者处以公益劳动的处罚,以此来替代无法执行的罚款处罚,而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公益劳动并未被明确列举。基于此,本文提出在交通行政处罚中创设以公益劳动易科罚款制度。本文首先界定公益劳动的替代性,然后结合该制度目前在国内实施的流弊,论述了该制度创设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可行性,并提出了该制度创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