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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出现,始于1998年实施的.2002年8月1日的出台,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和调整,尤其是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明确了具体的听证规则.由于价格听证在中国只有几年的历史,还存在许许多多不尽如人意的方面.本文试图在指出当前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主要缺陷基础上,从制度层面上提出几点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