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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日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批准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正安(北京)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产品“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以“正安三高激光心脑血管治疗仪”的名称,在赤峰某电台连续播放表示功效断言的广告,并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是直接面向消费者个人使用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此广告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规定,对消费者具有极大的误导性。北京市食药监管局及时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告诫,同时调动区县食药局的监管力量,对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及分布于8个区县的在京代理商进行了集中突击检查,从产品的生产管理、购销渠道、相关资质等方面的合规性进行逐一排查,理清理顺了产品的经销方式,发现并纠正了违规宣传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