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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指导,科技的发展进步必须根据这一发展观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同样,为科技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管理环境的科技立法工作,也必须要遵循这一科学发展观。科技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管理环境。本文针对在新的科学发展观时期如何规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利用等科技进步活动,加强科技立法活动及管理,为更好地推进我国科技事业的稳定、持续、协调、有序地发展提出相应的法律管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