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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加的制度,其目的在于完善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填补第三人制度、案外执行异议制度和另行起诉等所不能覆盖的漏洞,但是由于入法仓促,该制度所主要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第56条仍存在内容过于简单、可操作性欠缺等问题.笔者在阐释该制度的内涵和设立必要性之后,从这些问题出发,提出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构建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