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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我国经历了四次农地制度的变迁与创新,随之产生巨大的农地资源配置绩效差异.近20年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对农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其产权缺陷、规模缺陷以及保障缺陷已经构成我国农地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的市场性、效率性、功能性障碍.为此,必须以农地产权制度创新为核心,明确产权主体,高效配置农地资源;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培育农地配置的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农地的生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