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器乐的传统与当代演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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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器乐原来主要以宫廷音乐、文人音乐以及与信仰、礼俗仪式密切相关的地方性乐种,戏曲、曲艺中的过场伴奏等形式存在。伴随20世纪现代民族国家进程与西方艺术音乐的参照,一种脱胎于传统存在方式的"国乐",进入了音乐学院建制,并在几代音乐人士的努力下,逐渐稳定为"民族器乐"表演专业,并以"国乐""民乐""华乐""中乐"等称谓出现在不同地域的华人世界。百年来,这一表演专业所涵盖的器乐,也自然以顺应这一流脉而产生的"民族管弦乐队"之常规乐器为主,结合不同地方特色乐器的补充,构建起各地音乐学院乐器表演"大同小异"的专业方向。它作为20世纪迄今的"新传统",完成了科层制的教学体系,积累了包括古代传谱、民间音乐典籍化,以及自刘天华以降愈益丰厚的创作所共同构成的曲目文献,并在传统与当代的张力中围绕不同乐器演奏,各自整理、发展出丰富的表演技法,共同完成了"民族器乐"作为国族话语下"普遍知识体系"的现代建构。在这个过程中,"过去"传统(古典、地方和少数民族音乐)中的民族器乐尽管蕴藉着令专业学子惊叹的艺术性和文化精神,却不得不以"原生态"为冠,被卷入一种"遗产化"的命运。而就传统音乐传承和作乐方式核心的表演者之演奏活化,也转变为以作曲家作品文本为中心。基于这一背景,本文由音乐生产过程中表演者的主体性出发,思考传统音乐实践性的音乐构成观及其内涵。就"表演者的主体性""谁的表演与语境""社会转型中表演者的多重叙事能力及创造"问题的探讨,反思表演者的当代处境,以及由实践本身认识、传承并拓展表述能力,在流变中保持创造力(creativity)和传统主义(traditionalism)之间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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