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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国,为了现代生物技术生产的活性转基因生物(LMO)的安全转移和使用,保护人类健康和生物多样性,经过5年的艰苦谈判,于2000年初通过了,成为第一部有关LMO的国际法.该确认了预先防范原则,允许缔约方禁止或限制LMO进境,并要求含有LMO的货物附有标签.作者预测了对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和生物技术发展的影响,并对我国应采取的对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