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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框架下,公共财政被普遍认为是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的最主要手段。事实上,立足中国实际,考虑到目前财政体制、财力的可承受能力,谋求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的协调发展无疑是更为现实、更具可操作性的研究思路。基于上述观点,本文从"推动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与"推动自身的体制完善与和谐发展"两个方面理解和考察公共财政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定位,据此设计出一套公共财政对和谐社会贡献程度的指标体系,并对1995—2004年公共财政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