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中生有骗取沪牌额度
傅晓刚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国税局某税务所的一线工作人员,在长期的涉税事务处理中,逐渐发现沪牌上牌存在显著漏洞:由于分属三个不同的政府机关及相关技术问题(如网站代码编写者不同、所使用语言不同、各信息平台之间需要提供接口等),本市税务局与交港局(现市交通委)、车管所之间电子系统互不联网、信息不能共享,不便于进行信息确认。
具体而言,由于税务与交港局(现交通委)没有将相关车牌完税及额度信息共享给交警总队车管所,车管所在开放车牌选号时乃是通过现场书面审查的方式予以确认选牌号,而不能直接通过后台调去拍牌记录核准。基于此,“完税证明”和“额度审核章”实际上作为车管所放开选号的充分条件存在,也就是说只要搞定了这两个环节,就能“无中生有”地创造出真沪牌来。
傅某据此萌生出利用信息不对称,模仿正规手续“发掘”沪牌额度搞“创收”的想法。为了更稳妥地实施他的计划,傅某努力发掘合作伙伴,并最终锁定了职司审核工作的同事蒋某。同样的,出于快速“致富”的目的,蒋某加入了傅某的团队,利用岗位特殊性,与傅某联手利用漏洞骗取沪牌牟利。
分工协作,内部沪牌生意“越做越大”
2005年初,傅、蒋首先找到凤德华、杨杰,四人针对“获取”沪牌的方法和分工进行谋划,并陆续试水了一批客户。期间,从事车牌中介业务的陈雷奇在为杨杰上车牌的过程中,逐渐发现杨杰上牌过程与普通人不同,经过观察后感觉杨杰的沪牌额度来源特别,杨杰心虚,便让他一起拉客户,分给他几千块作为好处费。同年夏天,陈雷奇更加确认杨杰办理的沪牌来得蹊跷,便要求知道内幕,杨杰就将他引荐给蒋某。
8月,陈雷奇提出要一起参与,蒋某等人商量后,同意陈雷奇入伙。陈雷奇加入后,沪牌团伙即告成立,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分工:傅晓刚、蒋某负责策划犯罪方法、内部接应、打探内部消息;凤德华、陈雷奇、杨杰负责招揽客户、伪造材料、办理手续等。凤德华还私刻了两套印章、领取了车辆更新单并提供给杨杰和陈雷奇,杨杰和陈雷奇还尝试成功了其中一种犯罪方法,自此形成了五人“中枢团队”,沪牌“业务”迅速开展。
骗取沪牌主要通过虚构车牌退牌、转籍,偷盖“额度审核章”或加盖伪造的“校正章”和“额度专用章”,制造上牌材料齐备的假象等骗牌手段。傅晓刚、蒋某负责内应,收取上牌、缴税资料、偷盖“私拍”额度章,由陈雷奇、杨杰、凤德华负责伪造更新单、寻找上牌客户、收取牌照款,或将蒋、傅二人截留的完税证明加盖伪造私拍额度章,或将完税证明上额度类别篡改为“私拍”后加盖校正章和私拍额度章等,最后由陈雷奇、杨杰、凤德华三人将盖有虚假私拍额度章的完税凭证送至车管所,骗取车辆上牌注册登记,并将骗得的沪牌额度通过二手车牌市场出售。
通过车牌中间人、4S店拓展“直销业务”
“承做团队”建立起来之后,下一步就是寻找合适的中间人,推销沪牌“服务”。傅晓刚等人经过商议,决定在车辆业务中介和黄牛中物色人选,通过拉拢入伙、高价雇佣等方式不断扩充营销团队。这就包括凤晓军、贾康、张磊、洪雷、苏懿和兰洪亮等人。
贾康从2003年就开始从事汽车销售和牌照业务,熟知上车牌的一系列流程,自然被发展为傅晓刚团伙的下线。于是,贾康以经常去递交上牌材料的周浦三考场为基地,公开对外宣称没有拍到额度的车主可以联系他,声称自己能搞到周浦三考场的内部沪牌,前提是车辆购置税必须由其本人缴纳。张磊于2007年左右参与团伙,承担营销环节,主要负责承揽与办理收款、上牌等手续事项。兰洪亮是团队的具体操作人员,即自2006年起负责整理机动车上牌材料、带客上牌及收取牌照款,每单提成2000元的报酬(高出市场2-4倍)。截止到案发,其凭借整理、递交材料手续的佣金就高达数百万元。
相比较其他几个人,苏懿则是4S店的工作人员,其自2010年开始通过在4S店的关系向凤德华介绍客户,也曾借郊区人员的身份证以该郊区人员的名义开具购车发票,为骗取沪牌提供条件。
贪心不足蛇吞象,快钱好赚牵出案中案
2008年,二手车中介(经营二手车的个人)吴伟峰在平时代理车牌服务的过程中逐渐发现傅晓刚团伙的沪牌来历不明,且专注于周浦三考场这个车管所,认定傅售卖的系“妖牌”,起意对傅晓刚等人实施敲诈。
于是,吴伟峰以寄送匿名信或发送短信的方式,威胁将向公安机关揭发傅等人的犯罪事实,向傅等人索要巨额钱款。2008年12月至2012年6月间,吴伟峰即分三次恐吓,向傅晓刚等人分别勒索300万元、200万元和600万元。
在实际得款800万元后,吴伟峰并不满足,于2013年9月“亮明身份”,主动要求加入陈雷奇等人的团伙当中,并利用自己圈子里的资源,负责揽客、收集资料、办理缴税,与陈雷奇、蒋某平分赃款。为了牟取暴利,另一名团伙成员贾康甚至直接“反水”,在蒋某阻止其参加后,与杨杰私下里瞒着蒋,偷偷实施骗取沪牌额度的行为。
“主办”离岗,倒逼“转型”
2011年9月到2012年3月,傅晓刚与蒋某相继离职,脱离了缴税、额度审核岗位,这就导致原骗取沪牌的手段无法继续实施。于是,傅晓刚根据经验,又萌生了新的骗取沪牌额度的方法:先通过伪造车辆退牌、转籍、报废信息的车辆更新单骗得税务所出具完税证明,再拼接完税证明副本信息栏和正本备注栏并加盖伪造的“私拍”额度审核章,进而取得沪牌额度。其后,由凤晓军出面购买空白车辆更新单,余下成员分别以傅和蒋为首分成两个团队行动,即傅与凤德华、凤晓军、苏懿、洪雷为一组,蒋与陈雷奇、杨杰、张磊、田乐、余琳、周敦义为二组,分别招揽客户。一组的凤德华负责拼接、加盖伪造的额度章等,二组的陈雷奇、杨杰负责伪造退牌、转籍、报废信息的车辆更新单,拼接完税证明正副本后,加盖伪造的私拍额度审核章。
由于上述方法手续繁杂,杨杰又心生一计,就是通过篡改沪C牌照获取正常的沪牌额度。即通过本市郊县(外环外)人员名义办理沪C牌照额度,通过篡改“私拍”或采用拼接完税证明后加盖伪造的“私拍”额度审核章,将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后至车管所骗取沪牌上牌注册登记。
为了试验沪C牌照改“私拍”的方法是否可行,杨杰用自己买的汽车和陈做了试验,办理了利用该种方法操作的第一块车牌,之后整个团伙开始用这种方法骗取沪牌额度,累计骗得沪牌1833张。
“妖牌”的终章
随着中标率屡创新低,沪牌愈发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每个月的沪牌额度也往往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似乎预示着傅某团伙的犯罪行为终将浮出水面。2014年,市局交警总队车管所逐渐发现沪牌上牌数据存在异常,排查下来,傅某团伙具有固定车管所上牌、上牌速度快、未见过退牌单、更改购车发票等种种异乎寻常的特点,认定该上牌代理团伙具有骗取沪牌的重大嫌疑。自此,傅某等骗取沪牌牟利案发。
据统计,自2005年1月起至2014年3月间,傅某等分别结伙,亲自或通过他人招揽需要沪牌额度的人员,同时采用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涂改或拼接、加盖假章等多种手段非法获取大量沪牌额度,为上述人员办理沪牌额度共计4051张,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2亿余元。
2016年5月27日上海市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傅晓刚等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余同案犯分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百万不等。本案查封冻结房屋21座,冻结银行、证券账户金额达百万之巨。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傅晓刚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国税局某税务所的一线工作人员,在长期的涉税事务处理中,逐渐发现沪牌上牌存在显著漏洞:由于分属三个不同的政府机关及相关技术问题(如网站代码编写者不同、所使用语言不同、各信息平台之间需要提供接口等),本市税务局与交港局(现市交通委)、车管所之间电子系统互不联网、信息不能共享,不便于进行信息确认。
具体而言,由于税务与交港局(现交通委)没有将相关车牌完税及额度信息共享给交警总队车管所,车管所在开放车牌选号时乃是通过现场书面审查的方式予以确认选牌号,而不能直接通过后台调去拍牌记录核准。基于此,“完税证明”和“额度审核章”实际上作为车管所放开选号的充分条件存在,也就是说只要搞定了这两个环节,就能“无中生有”地创造出真沪牌来。
傅某据此萌生出利用信息不对称,模仿正规手续“发掘”沪牌额度搞“创收”的想法。为了更稳妥地实施他的计划,傅某努力发掘合作伙伴,并最终锁定了职司审核工作的同事蒋某。同样的,出于快速“致富”的目的,蒋某加入了傅某的团队,利用岗位特殊性,与傅某联手利用漏洞骗取沪牌牟利。
分工协作,内部沪牌生意“越做越大”
2005年初,傅、蒋首先找到凤德华、杨杰,四人针对“获取”沪牌的方法和分工进行谋划,并陆续试水了一批客户。期间,从事车牌中介业务的陈雷奇在为杨杰上车牌的过程中,逐渐发现杨杰上牌过程与普通人不同,经过观察后感觉杨杰的沪牌额度来源特别,杨杰心虚,便让他一起拉客户,分给他几千块作为好处费。同年夏天,陈雷奇更加确认杨杰办理的沪牌来得蹊跷,便要求知道内幕,杨杰就将他引荐给蒋某。
8月,陈雷奇提出要一起参与,蒋某等人商量后,同意陈雷奇入伙。陈雷奇加入后,沪牌团伙即告成立,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分工:傅晓刚、蒋某负责策划犯罪方法、内部接应、打探内部消息;凤德华、陈雷奇、杨杰负责招揽客户、伪造材料、办理手续等。凤德华还私刻了两套印章、领取了车辆更新单并提供给杨杰和陈雷奇,杨杰和陈雷奇还尝试成功了其中一种犯罪方法,自此形成了五人“中枢团队”,沪牌“业务”迅速开展。
骗取沪牌主要通过虚构车牌退牌、转籍,偷盖“额度审核章”或加盖伪造的“校正章”和“额度专用章”,制造上牌材料齐备的假象等骗牌手段。傅晓刚、蒋某负责内应,收取上牌、缴税资料、偷盖“私拍”额度章,由陈雷奇、杨杰、凤德华负责伪造更新单、寻找上牌客户、收取牌照款,或将蒋、傅二人截留的完税证明加盖伪造私拍额度章,或将完税证明上额度类别篡改为“私拍”后加盖校正章和私拍额度章等,最后由陈雷奇、杨杰、凤德华三人将盖有虚假私拍额度章的完税凭证送至车管所,骗取车辆上牌注册登记,并将骗得的沪牌额度通过二手车牌市场出售。
通过车牌中间人、4S店拓展“直销业务”
“承做团队”建立起来之后,下一步就是寻找合适的中间人,推销沪牌“服务”。傅晓刚等人经过商议,决定在车辆业务中介和黄牛中物色人选,通过拉拢入伙、高价雇佣等方式不断扩充营销团队。这就包括凤晓军、贾康、张磊、洪雷、苏懿和兰洪亮等人。
贾康从2003年就开始从事汽车销售和牌照业务,熟知上车牌的一系列流程,自然被发展为傅晓刚团伙的下线。于是,贾康以经常去递交上牌材料的周浦三考场为基地,公开对外宣称没有拍到额度的车主可以联系他,声称自己能搞到周浦三考场的内部沪牌,前提是车辆购置税必须由其本人缴纳。张磊于2007年左右参与团伙,承担营销环节,主要负责承揽与办理收款、上牌等手续事项。兰洪亮是团队的具体操作人员,即自2006年起负责整理机动车上牌材料、带客上牌及收取牌照款,每单提成2000元的报酬(高出市场2-4倍)。截止到案发,其凭借整理、递交材料手续的佣金就高达数百万元。
相比较其他几个人,苏懿则是4S店的工作人员,其自2010年开始通过在4S店的关系向凤德华介绍客户,也曾借郊区人员的身份证以该郊区人员的名义开具购车发票,为骗取沪牌提供条件。
贪心不足蛇吞象,快钱好赚牵出案中案
2008年,二手车中介(经营二手车的个人)吴伟峰在平时代理车牌服务的过程中逐渐发现傅晓刚团伙的沪牌来历不明,且专注于周浦三考场这个车管所,认定傅售卖的系“妖牌”,起意对傅晓刚等人实施敲诈。
于是,吴伟峰以寄送匿名信或发送短信的方式,威胁将向公安机关揭发傅等人的犯罪事实,向傅等人索要巨额钱款。2008年12月至2012年6月间,吴伟峰即分三次恐吓,向傅晓刚等人分别勒索300万元、200万元和600万元。
在实际得款800万元后,吴伟峰并不满足,于2013年9月“亮明身份”,主动要求加入陈雷奇等人的团伙当中,并利用自己圈子里的资源,负责揽客、收集资料、办理缴税,与陈雷奇、蒋某平分赃款。为了牟取暴利,另一名团伙成员贾康甚至直接“反水”,在蒋某阻止其参加后,与杨杰私下里瞒着蒋,偷偷实施骗取沪牌额度的行为。
“主办”离岗,倒逼“转型”
2011年9月到2012年3月,傅晓刚与蒋某相继离职,脱离了缴税、额度审核岗位,这就导致原骗取沪牌的手段无法继续实施。于是,傅晓刚根据经验,又萌生了新的骗取沪牌额度的方法:先通过伪造车辆退牌、转籍、报废信息的车辆更新单骗得税务所出具完税证明,再拼接完税证明副本信息栏和正本备注栏并加盖伪造的“私拍”额度审核章,进而取得沪牌额度。其后,由凤晓军出面购买空白车辆更新单,余下成员分别以傅和蒋为首分成两个团队行动,即傅与凤德华、凤晓军、苏懿、洪雷为一组,蒋与陈雷奇、杨杰、张磊、田乐、余琳、周敦义为二组,分别招揽客户。一组的凤德华负责拼接、加盖伪造的额度章等,二组的陈雷奇、杨杰负责伪造退牌、转籍、报废信息的车辆更新单,拼接完税证明正副本后,加盖伪造的私拍额度审核章。
由于上述方法手续繁杂,杨杰又心生一计,就是通过篡改沪C牌照获取正常的沪牌额度。即通过本市郊县(外环外)人员名义办理沪C牌照额度,通过篡改“私拍”或采用拼接完税证明后加盖伪造的“私拍”额度审核章,将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后至车管所骗取沪牌上牌注册登记。
为了试验沪C牌照改“私拍”的方法是否可行,杨杰用自己买的汽车和陈做了试验,办理了利用该种方法操作的第一块车牌,之后整个团伙开始用这种方法骗取沪牌额度,累计骗得沪牌1833张。
“妖牌”的终章
随着中标率屡创新低,沪牌愈发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每个月的沪牌额度也往往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似乎预示着傅某团伙的犯罪行为终将浮出水面。2014年,市局交警总队车管所逐渐发现沪牌上牌数据存在异常,排查下来,傅某团伙具有固定车管所上牌、上牌速度快、未见过退牌单、更改购车发票等种种异乎寻常的特点,认定该上牌代理团伙具有骗取沪牌的重大嫌疑。自此,傅某等骗取沪牌牟利案发。
据统计,自2005年1月起至2014年3月间,傅某等分别结伙,亲自或通过他人招揽需要沪牌额度的人员,同时采用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涂改或拼接、加盖假章等多种手段非法获取大量沪牌额度,为上述人员办理沪牌额度共计4051张,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2亿余元。
2016年5月27日上海市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傅晓刚等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余同案犯分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百万不等。本案查封冻结房屋21座,冻结银行、证券账户金额达百万之巨。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