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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洛阳农村居民社会参与的现状,以维权作为观测农村居民社会参与的主要窗口,以此对农村社会参与途径进行深入探析。研究发现: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农村社会参与途径日渐消解,而新的参与途径尚未建立;村委会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组织载体;真正的依法治理在农村并未实现。这些变化都不利于农村社会自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