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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发后,他交代了自己多起行贿行为,孙海、梁丛林、凌伟等受贿税务官员先后落马。为了检举立功,梁丛林、凌伟到案后,又供出了伙同梁敏进收受姚增起600万元贿赂的事实
他的人生轨迹,充满了戏剧性——15岁,被中国科技大学破格录取,被誉为“神童”; 25岁,获得中国科学院博士学位;31岁,在北京中关村下海创业;37岁,成为中国家用软件发行行业“老大”;47岁,因犯单位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他就是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增起。
逃税危机
与众多同学选择的出国路径不同,中科院博士毕业后,三十出头的姚增起告别科研事业,开始下海创业,创办了北京正普电子技术公司(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前身)。
实践证明,姚增起不但书读得好,生意也做得很成功。2001年,姚增起先后推出了“芝麻开门”、“阿拉神灯”两款超值正版软件,使得正普公司在短短的十年间,从中关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发展成为中国家用软件发行商的“老大”。
2004年,正当姚增起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正普公司客户部经理许小林(化名)突然提出辞职。许小林手中掌握着正普公司一些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关系资源,离开正普公司后,许小林单独成立了一个小公司,并借鉴正普公司的商业发展模式,与姚增起展开竞争。
商战矛盾重重,许小林向有关部门举报了正普公司存在的税务问题。
一场危机开始向正普公司扑来,姚增起从税务部门打听到消息,“正普公司因被举报存在逃税问题将面临调查”。
为了渡过难关,姚增起找到了在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工作的老乡梁敏进帮忙。
巧合的是,梁敏进正好认识调查正普公司税务问题的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和检查员凌伟。
在“中间人”梁敏进的牵线下,梁丛林和凌伟私下和姚增起见面吃饭。
饭桌上,梁丛林透露,“这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说大了,不但罚款还可能判刑,说小了,补交点税款就没事了”。闻听此言,姚增起赶忙拜托梁、凌二人帮忙,并承诺“不会让你们白干”。
之后,在老乡梁敏进帮忙张罗下,姚增起又请梁丛林和凌伟在北京吃了几次饭,每次吃饭都谈到了正普公司的税务问题,姚增起提出希望能在对正普公司的检查中给予关照,梁丛林和凌伟也表示同意。
为了方便梁敏进接送梁丛林和凌伟吃饭、办事,姚增起专门花10.75万元购置了一辆捷达汽车送给了梁敏进,登记在梁敏进爱人名下。
2005年的一天,梁丛林在哈尔滨开会期间玩牌输了钱后,给姚增起打了一个电话,姚增起当即会意,打了一万元现金到梁丛林的银行卡上。
为了加强联络,姚增起自己开车载着梁丛林、凌伟及梁敏进等人到山西游玩,并多次出入洗浴中心、歌厅等场所……
行贿过关
在梁丛林、凌伟的“放水”下,税务稽查部门最后从正普公司账面随便找了个具体数目,并依照这个数目对正普公司进行了简单的罚款处罚。正普公司仅补交了120万元税款(含84万多元的增值税和40多万元的滞纳金),以此逃避了更严厉的处罚。
在对正普公司涉嫌的逃税案调查处理快结束的时候,梁敏进找到了姚增起。原本,姚增起计划花100万元来感谢3位税官,然而,作为中间人的梁敏进却开口要求增加到四五百万。
“这确实让我吃了一惊,没想他们要这么多,当时就想要讲义气,毕竟人家帮了我的大忙。”据姚增起对检察机关交代,他先后从正普公司账外现金上提取了600万元给梁敏进,让梁敏进转送给梁丛林和凌伟“好处费”500万,剩下的100万用来感谢梁敏进中间帮忙。
姚增起并不知道,梁敏进从中又拿走了100万元。
2006年春节后不久的一天下午,梁敏进开车到梁丛林家楼下,打电话叫梁丛林下楼。
梁敏进拿出两个黑色提包放进梁丛林车的后备厢。梁敏进走后,梁丛林打开了黑色提包,发现里面放有大量的现金,一万元一捆,十万元再打成一包。梁敏进走后不久,梁丛林开车给凌伟送去了其中一个黑色的提包。
“当时据说我们的案子被举报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好像举报我们隐匿收入不入账,举报人在离开公司的时候就把相关的证据给准备好了。虽然我没算过,但要补税的话肯定要比花的钱多,并且这个案子不仅是补税的事,还涉及刑事责任问题。最后公司交了120万左右,包括补税和罚款。”案发后,姚增起曾这样向检察机关供述。
帮助正普公司安全渡过难关后,姚增起又请梁丛林、凌伟等人有过两次吃饭、唱歌,之后双方联系甚少。
谁也不会想到,“风平浪静”好几年后,那600万行贿款还是被“牵”出了水面。
意外案发
如果不是黄光裕案,姚增起和梁丛林、凌伟等人的勾当很可能消失。
2006年5月,国税总局稽查局接到了有关国美公司涉嫌偷逃税款的实名举报信,同年6月,国税总局稽查局要求六个省市的国税稽查局对国美公司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6年8月,国税总局稽查局三处原处长孙海约见了黄光裕,并“通风报信”。
为了摆平此事,黄光裕让孙海当中间人,请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和检查员凌伟等人吃饭,嗣后,黄光裕向梁丛林、凌伟分别行贿50万元。
黄光裕案发后,交代了自己多起行贿行为,孙海、梁丛林、凌伟等受贿税务官员先后落马。
为了检举立功,梁丛林、凌伟到案后,又供出了伙同梁敏进收受姚增起600万元贿赂的事实。
顺藤摸瓜, 2009年10月19日,检察机关对姚增起以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同月20日,通知姚增起到北京市检察院接受讯问,同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因涉嫌犯单位行贿罪,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姚增起于2009年11月3日被逮捕,同年12月9日被取保候审。
2011年4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姚增起案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单位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二、被告人姚增起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姚增起的一段话发人深思:“我给了人家这么多钱,心里一直不踏实,案发后,我反而有了解脱的感觉。这600万(行贿款)太多了,超出了我自己的想象,但人家要这么多,我不敢不给。作为高学历的人员出来创业,我内心其实很抵触这些社会潜规则的,但是没有办法。”
责任编辑:张羽
他的人生轨迹,充满了戏剧性——15岁,被中国科技大学破格录取,被誉为“神童”; 25岁,获得中国科学院博士学位;31岁,在北京中关村下海创业;37岁,成为中国家用软件发行行业“老大”;47岁,因犯单位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他就是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增起。
逃税危机
与众多同学选择的出国路径不同,中科院博士毕业后,三十出头的姚增起告别科研事业,开始下海创业,创办了北京正普电子技术公司(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前身)。
实践证明,姚增起不但书读得好,生意也做得很成功。2001年,姚增起先后推出了“芝麻开门”、“阿拉神灯”两款超值正版软件,使得正普公司在短短的十年间,从中关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发展成为中国家用软件发行商的“老大”。
2004年,正当姚增起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正普公司客户部经理许小林(化名)突然提出辞职。许小林手中掌握着正普公司一些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关系资源,离开正普公司后,许小林单独成立了一个小公司,并借鉴正普公司的商业发展模式,与姚增起展开竞争。
商战矛盾重重,许小林向有关部门举报了正普公司存在的税务问题。
一场危机开始向正普公司扑来,姚增起从税务部门打听到消息,“正普公司因被举报存在逃税问题将面临调查”。
为了渡过难关,姚增起找到了在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工作的老乡梁敏进帮忙。
巧合的是,梁敏进正好认识调查正普公司税务问题的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和检查员凌伟。
在“中间人”梁敏进的牵线下,梁丛林和凌伟私下和姚增起见面吃饭。
饭桌上,梁丛林透露,“这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说大了,不但罚款还可能判刑,说小了,补交点税款就没事了”。闻听此言,姚增起赶忙拜托梁、凌二人帮忙,并承诺“不会让你们白干”。
之后,在老乡梁敏进帮忙张罗下,姚增起又请梁丛林和凌伟在北京吃了几次饭,每次吃饭都谈到了正普公司的税务问题,姚增起提出希望能在对正普公司的检查中给予关照,梁丛林和凌伟也表示同意。
为了方便梁敏进接送梁丛林和凌伟吃饭、办事,姚增起专门花10.75万元购置了一辆捷达汽车送给了梁敏进,登记在梁敏进爱人名下。
2005年的一天,梁丛林在哈尔滨开会期间玩牌输了钱后,给姚增起打了一个电话,姚增起当即会意,打了一万元现金到梁丛林的银行卡上。
为了加强联络,姚增起自己开车载着梁丛林、凌伟及梁敏进等人到山西游玩,并多次出入洗浴中心、歌厅等场所……
行贿过关
在梁丛林、凌伟的“放水”下,税务稽查部门最后从正普公司账面随便找了个具体数目,并依照这个数目对正普公司进行了简单的罚款处罚。正普公司仅补交了120万元税款(含84万多元的增值税和40多万元的滞纳金),以此逃避了更严厉的处罚。
在对正普公司涉嫌的逃税案调查处理快结束的时候,梁敏进找到了姚增起。原本,姚增起计划花100万元来感谢3位税官,然而,作为中间人的梁敏进却开口要求增加到四五百万。
“这确实让我吃了一惊,没想他们要这么多,当时就想要讲义气,毕竟人家帮了我的大忙。”据姚增起对检察机关交代,他先后从正普公司账外现金上提取了600万元给梁敏进,让梁敏进转送给梁丛林和凌伟“好处费”500万,剩下的100万用来感谢梁敏进中间帮忙。
姚增起并不知道,梁敏进从中又拿走了100万元。
2006年春节后不久的一天下午,梁敏进开车到梁丛林家楼下,打电话叫梁丛林下楼。
梁敏进拿出两个黑色提包放进梁丛林车的后备厢。梁敏进走后,梁丛林打开了黑色提包,发现里面放有大量的现金,一万元一捆,十万元再打成一包。梁敏进走后不久,梁丛林开车给凌伟送去了其中一个黑色的提包。
“当时据说我们的案子被举报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好像举报我们隐匿收入不入账,举报人在离开公司的时候就把相关的证据给准备好了。虽然我没算过,但要补税的话肯定要比花的钱多,并且这个案子不仅是补税的事,还涉及刑事责任问题。最后公司交了120万左右,包括补税和罚款。”案发后,姚增起曾这样向检察机关供述。
帮助正普公司安全渡过难关后,姚增起又请梁丛林、凌伟等人有过两次吃饭、唱歌,之后双方联系甚少。
谁也不会想到,“风平浪静”好几年后,那600万行贿款还是被“牵”出了水面。
意外案发
如果不是黄光裕案,姚增起和梁丛林、凌伟等人的勾当很可能消失。
2006年5月,国税总局稽查局接到了有关国美公司涉嫌偷逃税款的实名举报信,同年6月,国税总局稽查局要求六个省市的国税稽查局对国美公司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6年8月,国税总局稽查局三处原处长孙海约见了黄光裕,并“通风报信”。
为了摆平此事,黄光裕让孙海当中间人,请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和检查员凌伟等人吃饭,嗣后,黄光裕向梁丛林、凌伟分别行贿50万元。
黄光裕案发后,交代了自己多起行贿行为,孙海、梁丛林、凌伟等受贿税务官员先后落马。
为了检举立功,梁丛林、凌伟到案后,又供出了伙同梁敏进收受姚增起600万元贿赂的事实。
顺藤摸瓜, 2009年10月19日,检察机关对姚增起以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同月20日,通知姚增起到北京市检察院接受讯问,同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因涉嫌犯单位行贿罪,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姚增起于2009年11月3日被逮捕,同年12月9日被取保候审。
2011年4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姚增起案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单位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二、被告人姚增起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姚增起的一段话发人深思:“我给了人家这么多钱,心里一直不踏实,案发后,我反而有了解脱的感觉。这600万(行贿款)太多了,超出了我自己的想象,但人家要这么多,我不敢不给。作为高学历的人员出来创业,我内心其实很抵触这些社会潜规则的,但是没有办法。”
责任编辑: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