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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文学创作是作家对社会生活一种情感和形象的审美反映立论出发,论述了作为文学创作反映客体的社会生活审美特征的内容和特点;探讨了文学反映主体,即作家自我审美感受活动中的直觉、想象和认识、情感和表象等三个层次及其作用,作家的自我审美感爱不同的心理类型形成了不同的创作方法和艺术风格;分析了文学创作中的主体与客体,即作家自我与社会生活的诸种关系及其互相间的客观制约和主观创造的两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