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1985年由当时的水电部批准成立,至今已有20年.这其中先后得到了原水利电力部、原能源部、原电力工业部、原国家电力公司、原国家经贸委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在这20年的艰难历程中,大坝中心建立和拥有了一个完善的管理机构、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管理队伍、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使我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初步形成了依法管坝、依法治坝、科学有序的管理局面,保证了我国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同时开展了大量的技术交流、技术服务和多层次、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