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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出发把握人的本质,是把握人的本质的途径和方法,但不是人的本质本身。通过揭示并论证人是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存在,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进而论证了人的本质是在实践中展开着的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存在,并初步揭示了“人的本质新论”的哲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