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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广东省中山医疗保险待遇将得到进一步调整。新政策将各类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各种人造器官及体内置放医用材料医保支付比例由50%调整为70%。补充医疗保险起付额从4000元调整为3000元。即参保人因病住院,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