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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全体劳动人民共有的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使全民共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处于主导地位。目前的“国企”及其负责人还处在“官本位”的体制内;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严格责任和监督机制。要把全民共有资本的经营权落实到个人,权责利统一,长期稳定。宏观上,在全国和省级人大下,设立全民所有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定期通过人大向全体劳动者汇报资产盈利和企业竞争力提高的情况,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