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5月3日,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即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知道广告中的食品系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的食品.依法不构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共犯。但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作虚假宣传的。也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而对于明星为问题食品代言要不要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一般理解来看.不包括做广告代言的明星。”(5月4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