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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美国、英国,还是日本、韩国,都没有独立开设信息伦理道德教育课程,而是将其包含在信息技术课程(或ICT)课程当中。这四个国家的信息伦理道德教育目标有相似之处,首先都要求学生理解与技术有关的“伦理、道德、责任”等内容,明确与计算机(信息技术)有关的伦理问题,其次要求学生对信息技术具有“积极的态度”,正确认识到信息技术带给人类社会的积极或消极影响,并努力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