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证据裁判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已引入刑事证据裁判原则,《刑事诉讼法》中体现了刑事证据裁判原则的精神但没有明确规定刑事证据裁判原则。分析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 刑事诉讼 证据 裁判原则 证据规
一、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的现状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无论是修正后的还是修正前的在对证据规则的规定这方面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突破。证据规则的规定缺乏体系性,散见于诉讼法和法条解释的规定之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证据裁判原则,但是在一些条文中体现了证据裁判的精神。《刑事诉讼法》第55条分地体现证据裁判的基本精神,认可了证据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的重要作用。(2)在司法解释层面,已经确立了证据裁判原则。例如:2010年五机关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和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1条均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依据。”这是对证据裁判原则最为明确的规定,是对刑事诉讼中强调证据裁判的重要意义的最为充分的体现。
二、我国证据裁判原则的存在问题
(一)刑事诉讼法缺少对证据裁判原则的明确确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证据立法,对各项证据法律制度和全部证据法律规范起统帅作用,是证据法律关系主体进行证据调查收集、审查和运用等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整个证据法体系中,证据法基本原则起着统领与核心作用。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和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都对此也并未涉及。证据裁判原则是证据法基本原则中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原则,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文中已经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的精神,认可了证据裁判原则对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价值,但这一原则并没有在部门法中明确确立。
(二)证据规则体系尚不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条文涉及到了证据规则,但并未形成系统的证据规则体系,这些证据规则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和补强证据规则。有关这些证据规则的规定分散于《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中,大多为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且有关条文只体现了规则的基本精神,并未明确确立。规则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实践中问题频发,影响了裁判者对证据的运用和判断,不利于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刑事诉讼司法理念忽视证据裁判原则。由于司法理念忽视证据裁判原则,这一原则在实践中实施的并不理想。如证据裁判原则要求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当具有证据能力,不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不得采用。根据此要求,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就不能够作为认定的依据。但在实践中,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为了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办案数量任务,片面追求客观真实,对一些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予排除,仍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刑事诉讼理念对证据裁判原则的忽视容易导致司法工作者以主观的臆断或猜测认定案件事实,造成冤假错案,有碍司法文明和司法进步。
三、完善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的建议
(一)明确确立证据裁判原则。证据是诉讼中的重要环节,证据裁判原则是证据原则中最基本、最为重要的原则,理应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而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只是认可、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精神,并没有明确确立这一原则。同时,法律、司法解释对证据原则和证据规则作出了较为分散、抽象的规定,缺乏统一标准,使得证据法的一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对此,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应当明确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依据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案件事实”。有利于充分发挥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保障诉讼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实现司法公正。
(二)完善证据规则体系。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认定案件事实依据证据,由此可见,证据的运用和判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条文体现了一些证据规则的基本精神,具体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證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和补强证据规则。但立法并未建立证据规则体系,有关证据规则的规定也大多是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建立证据规则体系,对证据规则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建立证据规则保障体系,保障证据规则在实践中得以有效运用。
(三)强化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司法理念。实践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得口供的现象屡禁不止,冤假错案时有发生,阻碍了司法文明和司法进步。对此,刑事诉讼司法实践应当强化证据裁判的司法理念,每一个司法工作者都要严格按照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据证据,且依据的证据应当具有证据能力,并经过法庭查证属实,没有证据或依据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未查证属实的,不得直接认定案件事实。不仅如此,司法工作者还应当将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放在等重要的位置,做到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并重,对于那些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应当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予以排除。
四、结语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据有证据能力且经过法庭调查的证据,没有相关证据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作为诉讼法和证据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经历从神示证据制度到法定证据制度再到自由心证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从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看,明确确立证据裁判原则、完善证据规则体系、强化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司法理念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卞健林:《证据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 李苏林:《证据裁判原则下的案件事实认定》,载《山西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3] 陈光中:《证据裁判原则若干问题之探讨》,载《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5期。
[4] 颜娟:《论刑事证据裁判原则的适用》,安徽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
[5] 李苏林:《证据裁判原则下的案件事实认定》,载《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关键词】 刑事诉讼 证据 裁判原则 证据规
一、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的现状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无论是修正后的还是修正前的在对证据规则的规定这方面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突破。证据规则的规定缺乏体系性,散见于诉讼法和法条解释的规定之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证据裁判原则,但是在一些条文中体现了证据裁判的精神。《刑事诉讼法》第55条分地体现证据裁判的基本精神,认可了证据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的重要作用。(2)在司法解释层面,已经确立了证据裁判原则。例如:2010年五机关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和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1条均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依据。”这是对证据裁判原则最为明确的规定,是对刑事诉讼中强调证据裁判的重要意义的最为充分的体现。
二、我国证据裁判原则的存在问题
(一)刑事诉讼法缺少对证据裁判原则的明确确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证据立法,对各项证据法律制度和全部证据法律规范起统帅作用,是证据法律关系主体进行证据调查收集、审查和运用等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整个证据法体系中,证据法基本原则起着统领与核心作用。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和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都对此也并未涉及。证据裁判原则是证据法基本原则中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原则,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文中已经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的精神,认可了证据裁判原则对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价值,但这一原则并没有在部门法中明确确立。
(二)证据规则体系尚不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条文涉及到了证据规则,但并未形成系统的证据规则体系,这些证据规则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和补强证据规则。有关这些证据规则的规定分散于《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中,大多为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且有关条文只体现了规则的基本精神,并未明确确立。规则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实践中问题频发,影响了裁判者对证据的运用和判断,不利于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刑事诉讼司法理念忽视证据裁判原则。由于司法理念忽视证据裁判原则,这一原则在实践中实施的并不理想。如证据裁判原则要求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当具有证据能力,不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不得采用。根据此要求,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就不能够作为认定的依据。但在实践中,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为了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办案数量任务,片面追求客观真实,对一些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予排除,仍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刑事诉讼理念对证据裁判原则的忽视容易导致司法工作者以主观的臆断或猜测认定案件事实,造成冤假错案,有碍司法文明和司法进步。
三、完善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的建议
(一)明确确立证据裁判原则。证据是诉讼中的重要环节,证据裁判原则是证据原则中最基本、最为重要的原则,理应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而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只是认可、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精神,并没有明确确立这一原则。同时,法律、司法解释对证据原则和证据规则作出了较为分散、抽象的规定,缺乏统一标准,使得证据法的一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对此,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应当明确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依据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案件事实”。有利于充分发挥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保障诉讼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实现司法公正。
(二)完善证据规则体系。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认定案件事实依据证据,由此可见,证据的运用和判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条文体现了一些证据规则的基本精神,具体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證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和补强证据规则。但立法并未建立证据规则体系,有关证据规则的规定也大多是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建立证据规则体系,对证据规则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建立证据规则保障体系,保障证据规则在实践中得以有效运用。
(三)强化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司法理念。实践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得口供的现象屡禁不止,冤假错案时有发生,阻碍了司法文明和司法进步。对此,刑事诉讼司法实践应当强化证据裁判的司法理念,每一个司法工作者都要严格按照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据证据,且依据的证据应当具有证据能力,并经过法庭查证属实,没有证据或依据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未查证属实的,不得直接认定案件事实。不仅如此,司法工作者还应当将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放在等重要的位置,做到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并重,对于那些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应当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予以排除。
四、结语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据有证据能力且经过法庭调查的证据,没有相关证据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作为诉讼法和证据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经历从神示证据制度到法定证据制度再到自由心证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从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看,明确确立证据裁判原则、完善证据规则体系、强化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司法理念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卞健林:《证据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 李苏林:《证据裁判原则下的案件事实认定》,载《山西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3] 陈光中:《证据裁判原则若干问题之探讨》,载《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5期。
[4] 颜娟:《论刑事证据裁判原则的适用》,安徽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
[5] 李苏林:《证据裁判原则下的案件事实认定》,载《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