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行使主体探讨

来源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ricli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公司"股东",出资瑕疵者一般情形下仍需向公司缴纳出资,其并不因出资瑕疵而丧失股东资格,故仍可行使股东知情权。已经转让公司股权者不再是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价格与公司财产状况无必然联系,无需为维护股权转让合同中价格的公平性而赋予公司前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知情权的行使容易使该行使主体获悉公司商业秘密,赋予非股东此项权利极易损害公司利益。故已转让股权者不应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
其他文献
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是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的重要体系。在日常实验室分析工作中,我们把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的检测过程这个要素作为最重要的质量控制部分,并且通过在人员、仪
在全球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能买到“Made in China”的商品,这着实让国人骄傲,但我国也因此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之一。面对尘嚣直上的贸易保护主义,我们
无线传感器网络(WSN)的研究与开发是目前信息领域的一个热点,其应用涉及农业在内的众多领域。针对山地茶园的旱情监测,设计并实现一种以S3C2410为核心的WSN网关,通过外扩多个功
以TMS320C6203为硬件平台,设计了高速G.729ab多通道声码器。使用纯汇编指令与C语言结合优化编程提高核心编解码算法效率,实时支持最大31个话路语音的G.729ab编解码。利用TMS3
温州市包装联合会包机委常委扩大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市布莱特机械有限公司(博大机械)一楼会议室隆重召开,温包联包机委近30家包装机械企业负责
<正>~~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