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媒介与自然人的法律关系

来源 :新闻与传播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eddh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大众传播活动中,自然人扮演着三种角色:受众、表达者和报道对象。本文根据大众传播的主要特征和我国建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制精神,论证了在这三种场合下,大众传播媒介同自然人的法律关系都只能是平等、自愿、公平.一方不把自己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特征的民事法律关系。由于我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还处于进行之中,因而媒介同自然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也还处于生成之中。对于我国媒介来说,这是一场深刻的体制和观念的改革。
其他文献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当前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课题。随着2007年《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的出台,央企层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随后,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在各省市陆续铺开。本文拟对近年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上学术界的研究动态进行概要的综述,并结合相关实践进程加以简要剖析,力图理清在这一研究课题上的理论脉络和动态特征,进而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的深化。
期刊
媒介心理学(Media psychology)在美国已发展成为心理学的一个重要领域。该领域的主要实践及研究活动包括:心理学者作为广播和电视节目的来宾或主持人,向大众介绍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解答心理问题;为印刷媒介和电视节目制作提供咨询;为报纸、杂志撰写专栏文章;对大众进行媒介教育;帮助没有媒介经验的心
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涉及种族、因特网和人权议题。在第一部分,针对因特网址隐藏人们的身份和它表达意见的方式具有匿名和“无和族肤色”的特点这种思路,我提出了一系列反思。虽然因特网上这类隐秘的做法非常流行,但它却激发了一些道德问题争议,冲突的两方,一方面是人们对“谁在发表意见”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是发言者保护身份急私的权利。在牵涉到散布种族仇视攻击言论的网址时,情形就特别混淆不清。看到入网者的人口统计资料时
传播不仅是人的表达与交流的工具。也是人性生成的过程。人际传播中的人是在言说与倾听交替存在的对话中,沟通心声的人。将人际传播定位于个体间的交往,定位于人的建构和“我与你”的传播关系,是基于人与人的相遇,相知与相交。无疑,本书旨在张扬犹太哲学家马丁·布伯(Martin Buber)的传播观点。60年代以来,一些传播学者接纳了布伯的传播理想,布伯被推崇为传播哲学家。本书可谓是发展布伯传播思想的一个范本。
本研究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旨在探讨背景资料的运用如何增进电视新闻信息含量的问题。研究结果发现,背景资料的运用比例及形式的多样化对新闻节目品质影响较大:交待背景资料的比例越大,类型越多元化,形式和位置越有序化,越有利于受众有效吸收、理解和占有,新闻信息量就越大。有鉴于此,本研究提出电视新闻不应停留于信息的平面报道,在追求浓度、立体的过程中,要对新闻信息进行历时性的纵向追溯和共时性的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