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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取得了公认的经济快速发展成绩,但目前在社会管理领域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近期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其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在于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滞后的结构性矛盾,折射出当前社会管理领域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进程的窘境;原因之二在于社会服务管理领域未能统筹协调解决好以人口、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原因之三在于公共服务尤其是对于外来人口的服务体制不顺、力度不够、指向不明、效能不高。通过典型安利的分析,提出应该从人口管理、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的社会服务管理入手,丰富服务管理内涵,完善服务管理机制。
关键词:增城事件;社会服务管理;人口;就业;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0-0123-02
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充分利用多方优势顺利地承接了国际产业转移,吸引了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的涌入,给流入地注入巨大的经济活力。但是,珠三角地区在较低层次的产业结构和粗糙管理方式下,形成了特定的人口就业结构与劳动关系,而这样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累积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就成了群体性事件频发重要诱因。长期以来,珠三角地区在推进经济建设深入发展的同时对社会服务管理则重视不够,在社会转型、人口变化、产业调整这样的大背景下,一系列与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的社会服务管理问题也日益暴露。同样,当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们为生存与利益产生矛盾时,更好地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让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能够有效表达、正当权益得到维护,变得尤其紧迫。当户籍制度的门槛、用工制度的壁垒、利益呼声的沉没、讨薪历程的艰难、社会歧视的冷眼,有形无形地把“异乡人”推向城市生活的边缘地带,造成“社会拒人、权利亏人、心理贬人、文化伤人”的“社会排斥”现象,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增进社会融合同样也迫在眉睫。在社会流动加剧、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时代,如何使不同人群和谐共处,携手融入不断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以及社会井然有序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一道新课题。
一、典型案例分析——增城事件
2011年6月10日,四川籍孕妇王联梅(女,20岁,四川省开江县人)在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农家福超市门口占道经营摆摊档,因阻塞通道受到村治保会工作人员制止,双方因此发生严重争执,经新塘镇政府领导和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同意将王联梅送医院检查,但受到现场部分人员阻挠并逐渐聚集约上百人起哄,使得事态进一步升级。最后经过有关部门的及时处置,事件得以平息。6月23日,前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在大敦村主持召开加强和改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认为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滞后,提出要将大敦村建成村一级社会服务管理的典范。
增城事件并非在广东发生的第一起群体性事件,其性质应该界定为社会性群体事件,是外来流动务工人员在遭遇社会不公平待遇下的一种“集体反抗行动”,这一类群体性事件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比较常见,其爆发原因根植于粗糙的经济结构和社会服务管理的匮乏。一方面,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矛盾,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因素,经济转型则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经济根源。另一方面,长期以来过分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社会建设,社会服务管理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发展,使得广东地区已经处于社会发展的高风险期。随着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社会利益分化也不断加强,收入分配差距急剧扩大,这些不平衡导致社会格局发生了重大调整,引起了社会利益冲突和公众情绪的不稳定。长期以来受户籍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在涉及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上并不能和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例如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缺乏,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外地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困难重重等现象依然严重,利益诉求渠道狭窄、政府社会服务管理投入不足、公共产品供给缺失等都是群体性事件爆发的诱因。因此,此次事件的爆发绝对不是突发性偶然性事件,而是由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不协调不均衡所导致的。
此次事件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对此必须转变以往观念认识,剖析事件背后根源,修正已有管理模式,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社会管理联动机制。导致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滞后,迫切需要转变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重户籍人口服务、轻外来人口服务的思想观念,用全局统筹的理念来加强和创新人口、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更加重视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权利和义务表达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针对珠三角地区实际,外来流动人口是引起社会服务管理问题的源头,必须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管理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积分入户等各项政策,重点解决与其相关的就业、社会保障问题,因为公平就业是核心,而社会保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网。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也必须改变粗糙的社会服务管理方式而代替以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关键是要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权益的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各方面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多的镇村,探索建立专门管理服务机构以妥善解决问题。当然社会服务管理也需要社会各方的协同,首先要以加强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要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责任,改善用工制度、用工方式、用工环境,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让广大外来工实现有尊严的劳动。
二、典型案例对人口就业社会保障管理一体化机制的启示
目前,中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出现的历史时期,因此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高频率期。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口,加之社会管理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步伐,以至于产生大量社会问题,从某种程度上也会阻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通过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转变管理方式,继续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的重点,坚持把社会管理社会化作为改革的方向,把健全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作为改革的关键,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开放性、流动性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及时解决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问题,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举措。通过对广东地区发生的群体性典型事件的研究分析,有利于把握事件特征、发展趋势、深层原因,对于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解决社会管理问题,完善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启示作用。 第一,加强社会管理,源头治理是根本。由于大多群体性事件与人口管理、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有关,为了化解已有社会矛盾,预防未来社会危机,珠三角地区亟需创新社会管理,从人口管理、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管理入手,丰富服务管理内涵,完善服务管理机制。积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机制,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扩大职业培训范围,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努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统筹层次,扩大保障覆盖面,做好不同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转移接续工作,加大公共产品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加强社会管理,社会协同是基础。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参与,大量群体性事件不断扩大的态势源于社会组织的不完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依靠力量,政府应当积极制定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完善,将应当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尽快转移出去,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组织发展的良性互动;积极引导和培育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成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提高政府对其管理和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加大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健全社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培养和使用好社会工作者队伍,扩展社区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管理体系,切实把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要承担社会责任,正确处理劳资关系,依法协调各方权益,参与社区建设。同时,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管理的对象,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要形成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和机制,形成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三,加强社会管理,建立机制是关键。针对群体性事件应当以预防为主,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将群体性事件遏制在爆发的源头。首先,应当构建便捷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以及构筑合理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保证不同群体实现利益表达机会的平等,畅通困难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而且要完善利益表达的法制体系建设,引导不同群体实现利益表达的理性化、经常化和秩序化;其次,构筑有效的矛盾疏导和监测预警机制,积极注重社会心态的调查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城乡社会预警指标体系,对社会矛盾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然后,要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社会矛盾调解是当前有序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方式。要充分挖掘民间资源,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调处矛盾纠纷,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吴明宇]
关键词:增城事件;社会服务管理;人口;就业;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0-0123-02
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充分利用多方优势顺利地承接了国际产业转移,吸引了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的涌入,给流入地注入巨大的经济活力。但是,珠三角地区在较低层次的产业结构和粗糙管理方式下,形成了特定的人口就业结构与劳动关系,而这样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累积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就成了群体性事件频发重要诱因。长期以来,珠三角地区在推进经济建设深入发展的同时对社会服务管理则重视不够,在社会转型、人口变化、产业调整这样的大背景下,一系列与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的社会服务管理问题也日益暴露。同样,当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们为生存与利益产生矛盾时,更好地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让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能够有效表达、正当权益得到维护,变得尤其紧迫。当户籍制度的门槛、用工制度的壁垒、利益呼声的沉没、讨薪历程的艰难、社会歧视的冷眼,有形无形地把“异乡人”推向城市生活的边缘地带,造成“社会拒人、权利亏人、心理贬人、文化伤人”的“社会排斥”现象,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增进社会融合同样也迫在眉睫。在社会流动加剧、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时代,如何使不同人群和谐共处,携手融入不断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以及社会井然有序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一道新课题。
一、典型案例分析——增城事件
2011年6月10日,四川籍孕妇王联梅(女,20岁,四川省开江县人)在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农家福超市门口占道经营摆摊档,因阻塞通道受到村治保会工作人员制止,双方因此发生严重争执,经新塘镇政府领导和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同意将王联梅送医院检查,但受到现场部分人员阻挠并逐渐聚集约上百人起哄,使得事态进一步升级。最后经过有关部门的及时处置,事件得以平息。6月23日,前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在大敦村主持召开加强和改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认为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滞后,提出要将大敦村建成村一级社会服务管理的典范。
增城事件并非在广东发生的第一起群体性事件,其性质应该界定为社会性群体事件,是外来流动务工人员在遭遇社会不公平待遇下的一种“集体反抗行动”,这一类群体性事件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比较常见,其爆发原因根植于粗糙的经济结构和社会服务管理的匮乏。一方面,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矛盾,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因素,经济转型则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经济根源。另一方面,长期以来过分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社会建设,社会服务管理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发展,使得广东地区已经处于社会发展的高风险期。随着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社会利益分化也不断加强,收入分配差距急剧扩大,这些不平衡导致社会格局发生了重大调整,引起了社会利益冲突和公众情绪的不稳定。长期以来受户籍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在涉及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上并不能和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例如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缺乏,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外地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困难重重等现象依然严重,利益诉求渠道狭窄、政府社会服务管理投入不足、公共产品供给缺失等都是群体性事件爆发的诱因。因此,此次事件的爆发绝对不是突发性偶然性事件,而是由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不协调不均衡所导致的。
此次事件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对此必须转变以往观念认识,剖析事件背后根源,修正已有管理模式,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社会管理联动机制。导致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滞后,迫切需要转变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重户籍人口服务、轻外来人口服务的思想观念,用全局统筹的理念来加强和创新人口、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更加重视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权利和义务表达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针对珠三角地区实际,外来流动人口是引起社会服务管理问题的源头,必须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管理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积分入户等各项政策,重点解决与其相关的就业、社会保障问题,因为公平就业是核心,而社会保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网。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也必须改变粗糙的社会服务管理方式而代替以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关键是要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权益的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各方面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多的镇村,探索建立专门管理服务机构以妥善解决问题。当然社会服务管理也需要社会各方的协同,首先要以加强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要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责任,改善用工制度、用工方式、用工环境,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让广大外来工实现有尊严的劳动。
二、典型案例对人口就业社会保障管理一体化机制的启示
目前,中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出现的历史时期,因此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高频率期。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口,加之社会管理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步伐,以至于产生大量社会问题,从某种程度上也会阻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通过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转变管理方式,继续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的重点,坚持把社会管理社会化作为改革的方向,把健全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作为改革的关键,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开放性、流动性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及时解决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问题,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举措。通过对广东地区发生的群体性典型事件的研究分析,有利于把握事件特征、发展趋势、深层原因,对于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解决社会管理问题,完善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启示作用。 第一,加强社会管理,源头治理是根本。由于大多群体性事件与人口管理、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有关,为了化解已有社会矛盾,预防未来社会危机,珠三角地区亟需创新社会管理,从人口管理、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管理入手,丰富服务管理内涵,完善服务管理机制。积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机制,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扩大职业培训范围,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努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统筹层次,扩大保障覆盖面,做好不同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转移接续工作,加大公共产品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加强社会管理,社会协同是基础。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参与,大量群体性事件不断扩大的态势源于社会组织的不完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依靠力量,政府应当积极制定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完善,将应当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尽快转移出去,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组织发展的良性互动;积极引导和培育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成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提高政府对其管理和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加大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健全社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培养和使用好社会工作者队伍,扩展社区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管理体系,切实把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要承担社会责任,正确处理劳资关系,依法协调各方权益,参与社区建设。同时,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管理的对象,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要形成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和机制,形成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三,加强社会管理,建立机制是关键。针对群体性事件应当以预防为主,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将群体性事件遏制在爆发的源头。首先,应当构建便捷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以及构筑合理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保证不同群体实现利益表达机会的平等,畅通困难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而且要完善利益表达的法制体系建设,引导不同群体实现利益表达的理性化、经常化和秩序化;其次,构筑有效的矛盾疏导和监测预警机制,积极注重社会心态的调查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城乡社会预警指标体系,对社会矛盾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然后,要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社会矛盾调解是当前有序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方式。要充分挖掘民间资源,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调处矛盾纠纷,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吴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