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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经营规模小的中小企业生产老板表示,一般国际贸易出口要求较高,且批量要大才好赢利,凭他们的实力难以办到,所以比较青睐小批量小金额的边境贸易形式。一是边贸小批量进出口持续经营的模式,有利于中小企业加快资金周转,少花钱多做生意,待完成原始积累后再扩大生产规模,参与一般的国际贸易。二是通过做边贸易可实现贸易平衡。一些中小企业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风险较大。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散经营风险,他们想通过边贸进入周遍的新生市场,实现出口市场的多样性。那如何做好边境小额贸易呢?
边境小额贸易的优惠政策
1、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征税的其它商品外),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原则上不受贸易方式和经营分工限制。重要开放口岸可有1家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经营向陆地边境毗邻国家出口边境地区自产的,国家指定公司联合统一经营的商品,以及进口国家实行指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
3、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出口除实行全国统一招标、统一联合经营的商品和军民通用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的商品,可免领配额和许可证,海关凭企业出口合同和边境省(区)外经贸管理部门下达的文件验放。
4、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进口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享受国家计委、经贸委专项给各边境地区下达的边境小额贸易进口配额,海关凭边境省(区)发放的配额证明和许可证放行。
申请边境小额贸易
经营权的条件
1、申请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应是在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边贸必备的设施和资金;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适应经营边贸的业务人员。
审批边境小额贸易
经营权程序
1、 由边境市县外经贸局,省直主管厅局将申请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企业有关材料报省外经贸厅。
2、省外经贸厅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经营权企业办公场地、经营条件等进行实地核查。
3、审核合格后由省外经贸厅行文批准,报外经贸部核准并由外经贸部抄送海关总署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边境小额贸易
出口核销具体操作办法
1、以现汇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银行入帐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收取人民币现钞的还须提供海关核验的人民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人民币汇入汇款证明。
3、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以外币现钞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银行入帐单(或银行外币现钞兑换水单)及海关核验的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银行个人外币汇入款凭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4、除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外,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必须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边境小额贸易的优惠政策
1、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征税的其它商品外),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原则上不受贸易方式和经营分工限制。重要开放口岸可有1家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经营向陆地边境毗邻国家出口边境地区自产的,国家指定公司联合统一经营的商品,以及进口国家实行指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
3、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出口除实行全国统一招标、统一联合经营的商品和军民通用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的商品,可免领配额和许可证,海关凭企业出口合同和边境省(区)外经贸管理部门下达的文件验放。
4、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进口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享受国家计委、经贸委专项给各边境地区下达的边境小额贸易进口配额,海关凭边境省(区)发放的配额证明和许可证放行。
申请边境小额贸易
经营权的条件
1、申请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应是在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边贸必备的设施和资金;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适应经营边贸的业务人员。
审批边境小额贸易
经营权程序
1、 由边境市县外经贸局,省直主管厅局将申请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企业有关材料报省外经贸厅。
2、省外经贸厅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经营权企业办公场地、经营条件等进行实地核查。
3、审核合格后由省外经贸厅行文批准,报外经贸部核准并由外经贸部抄送海关总署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边境小额贸易
出口核销具体操作办法
1、以现汇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银行入帐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收取人民币现钞的还须提供海关核验的人民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人民币汇入汇款证明。
3、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以外币现钞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银行入帐单(或银行外币现钞兑换水单)及海关核验的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银行个人外币汇入款凭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4、除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外,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必须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