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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正在着手解决市级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本方法是“釜底抽薪”,彻底放权。市委工作会议已经作出决定,对中心城市所辖区赋予与县一样的行政管理权限。对内实行“2号章”制度,与市级拥有相同的权力;对外如需要转报事项,市级不作实质性审查上报,责任由所在区负责。但在报上来的《授权协议》文本中,还是有五花八门的限制词,比如在多少金额、多少面积、多少范围内可以放权,超过部分仍然市里审批;再比如有的经区里审查后,还要市里确认,再行转报省;还有的授权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放名不放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