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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起,我国法规规定防晒化妆品SPF值最大只能标识为SPF30^+,而对化妆品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欧盟、美国、日本对SPF上限值的设定的分析表明,将上限值设定为50^+已经成为国际化妆品法规的主流趋势。同时,从保护消费者安全的角度分析了目前SPF测定方法中的缺陷,提出了将SPF上限值设定为50^+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并建议为了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防晒保护,我国应尽快将防晒化妆品SPF标识上限值由30^+提高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