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对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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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作为犯罪主体认识与行为所作用的犯罪对象,在定罪量刑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在我国刑法学界,以往对犯罪对象的研究仅限于在论述犯罪客体时附带提及其与犯罪客体的关系,虽有论者对犯罪对象的表现形式及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有所涉及,但总的感觉是研究尚未深入,未能从刑法意义上予以把握,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在此,笔者不惴浅陋,意欲根据我国的刑事立法,立足定罪量刑这一目标,对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对象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一探讨,期望能将犯罪对象的研究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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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禁卖淫嫖娼,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199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决定》实施一年多来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1992年12月作出了《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这是'两高'就执行《决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本文拟结合学习《决定》和《解答》,就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界提出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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