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创新是欧盟竞争法中重要的非价格竞争要素之一,在分析企业合并对创新的影响时,欧盟委员会传统上主要从与特定及明确产品市场相关联的潜在竞争角度进行评估。近几年的执法实践表明,欧盟竞争执法范围已经扩展到具有动态性的创新竞争领域,开始关注无形的创新损害,并通过个案审查逐渐在理论基础、制度依据、执法政策、分析框架和方法等方面形成相对体系化的应对方案。欧盟应对创新问题的竞争执法经验为当下我国反垄断法修订以及执法完善提供了良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