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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院出台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的关于被告人亲属举报和协助警方抓获被告人,可以酌情减少被告人刑期的这一规定,社会各界褒贬不一。本文从道德法律化的限度以及法律的正当性两方面对该规定进行分析和评价,认为该规定体现的“大义灭亲”的道德,并非应当法律化的基本的道德义务,而是理想的道德义务,将其法律化也不符合法律的正当性,进而会影响法律权威性。与之相反的,恰当的容隐制度更符合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