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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鄄城县是农业大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近年来,全县约有20万人常年外出务工。他们在工作条件相对艰苦的情况下,用双手、用汗水辛勤耕耘,养家糊口,有的实现了发家致富,有的一步步干成了大事,展示了鄄城人特有的胆识、智慧和勤劳。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鄄城县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县委县政府征求意见,研究对策,制定措施,积极引导“民工潮”逐步向“创业潮”转变,打破农村劳动力长期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单向转移的格局,推动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返乡人员创业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1.返乡人员创业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初步显现
近年来,鄄城经济社会有了较快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大的变化。仅去年以来,全县投资过千万元的在建项目就达89个,其中过亿元的22个。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县工业园区拔地而起,使县城扩大了一倍。经济的飞速发展,返乡人员创业起着重要作用。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打拼数年,不仅积累了资金,而且学习到了先进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大家在家乡领办项目、创办企业和经济实体,成为典型大户、企业家,面临着天时、地利、人和,不仅能够让自己增加收入,发家致富,而且还为推动全县经济实现发展做出贡献。
目前,已有一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后创出了业绩,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如:董口镇的彭正军,以前在烟台打工,2006年返乡后,投资50万元创办了宏瑞发制品厂,现已拥有固定资产500万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100万元、税收60万元。闫什镇的申玉彬,以前在浙江宁波务工,2006年返乡后,筹资200万元成立了亿豪木业公司,2008年实现产值1000万元、税收11万元。凤凰乡的李金河,返乡后创办了绿色食品加工厂,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80万元。大埝乡的张俊钦,去年3月份返乡创办了鑫达养猪场,当年就盈利4万多元。可以说,在一些乡村,一条“劳务输出——返乡创业——发展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的路子正在逐步形成。
2.返乡人员创业带动了群众增收致富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有效推动了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农民收入也在发生着结构性的变化。200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传统的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比重为43.2%,而以务工为主的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达到了53.2%,是农民收入构成中增长最快的部分。由此可见,要推进农民增收致富,就必须促进充分就业。而在当前大的经济和就业形势下,一部分群众外出务工面临困难。面对现实,要想尽快就业,就必须主动创业。大家在家乡创业,既能让自己实现就业,又能为别人就业创造机会。如箕山镇的王常讲,2008年6月从青岛返乡后,投资300万元创办了劳保用品公司,不仅当年就实现利税10多万元,而且吸纳了150人就业。去年以来,鄄城县的返乡农民工发挥自身优势,带头创办领办企业,在实现自己致富的同时,促进农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带动农民致富,真正达到“回乡一人,致富一方”的目的。
3.返乡人员创业促进了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大家在外务工,开阔了眼界,更新了观念,增长了见识。通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和现代文明的熏陶,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不断提高,逐步成长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新一代劳动者,的确是“饱了肚子、挣了票子、换了脑子”,其中的“换了脑子”尤为明显。农民工回乡创业,带回的不仅是资金、技术、项目、人才、信息和市场,而且将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的生活方式带回到家乡,在创业中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去年以来,有25名返乡人员被县农广校聘为辅导员,18人被评授予市县“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而且,通过他们的创业,形成更多的就业岗位,进一步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对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去年,鄄城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外出打工回乡人员在家乡创业发展的意见》,鼓励返乡人员牵线搭桥,招商引资,促成了大项目在鄄城县落地,也鼓励资金雄厚的农民工把资金自愿投入到大项目建设上,县里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返乡人员创办中小项目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地政策。鼓励创业项目向各乡镇工业园集中,由乡镇提供土地,无偿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创业项目使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或原乡村集体企业土地的,经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乡镇政府审核后,可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手续,免收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原国有闲置低效土地的,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免收2年租金;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免收3年租金。
二是工商税收政策。创业项目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可就近向当地工商所申请试营业,由当地工商所核发6个月的《试营业执照》。需要办理正式营业执照的,缩短办理时间。手续办理过程中,免收县内需要交纳的一切费用。创业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上交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创业项目安置残疾人的,可按有关要求申请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三是信贷政策。通过县、乡协调,由县内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给予创业项目小额低息贷款扶持。一次贷款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少于5万元;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在当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30%;建立创业项目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对创业项目贷款审请,优先调查、优先评定、优先审批。
四是技术培训。由县劳保局、县民营办等部门筹措资金,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及其所办企业的人员,无偿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为保障创业顺利进行,鄄城县采取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创业培训、营造创业氛围、强化督查落实。
在创业培训工作中,鄄城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送科技下乡、开展专家面对面技术讲座、实行技术能手“传、帮、带”等,传授农村适用技术,引导返乡人员围绕农村市场找出路,增强自主创业本领;同时,还利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等国家培训项目,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业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充分征求返乡人员的意见,返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培训,就要搞什么样的培训,让返乡人员真正能够学到本领,掌握一技之长。劳动、农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创业培训工作。
山东省鄄城县农业局
王凤鸣 周燕春 成艳丽
一、返乡人员创业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1.返乡人员创业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初步显现
近年来,鄄城经济社会有了较快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大的变化。仅去年以来,全县投资过千万元的在建项目就达89个,其中过亿元的22个。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县工业园区拔地而起,使县城扩大了一倍。经济的飞速发展,返乡人员创业起着重要作用。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打拼数年,不仅积累了资金,而且学习到了先进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大家在家乡领办项目、创办企业和经济实体,成为典型大户、企业家,面临着天时、地利、人和,不仅能够让自己增加收入,发家致富,而且还为推动全县经济实现发展做出贡献。
目前,已有一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后创出了业绩,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如:董口镇的彭正军,以前在烟台打工,2006年返乡后,投资50万元创办了宏瑞发制品厂,现已拥有固定资产500万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100万元、税收60万元。闫什镇的申玉彬,以前在浙江宁波务工,2006年返乡后,筹资200万元成立了亿豪木业公司,2008年实现产值1000万元、税收11万元。凤凰乡的李金河,返乡后创办了绿色食品加工厂,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80万元。大埝乡的张俊钦,去年3月份返乡创办了鑫达养猪场,当年就盈利4万多元。可以说,在一些乡村,一条“劳务输出——返乡创业——发展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的路子正在逐步形成。
2.返乡人员创业带动了群众增收致富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有效推动了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农民收入也在发生着结构性的变化。200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传统的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比重为43.2%,而以务工为主的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达到了53.2%,是农民收入构成中增长最快的部分。由此可见,要推进农民增收致富,就必须促进充分就业。而在当前大的经济和就业形势下,一部分群众外出务工面临困难。面对现实,要想尽快就业,就必须主动创业。大家在家乡创业,既能让自己实现就业,又能为别人就业创造机会。如箕山镇的王常讲,2008年6月从青岛返乡后,投资300万元创办了劳保用品公司,不仅当年就实现利税10多万元,而且吸纳了150人就业。去年以来,鄄城县的返乡农民工发挥自身优势,带头创办领办企业,在实现自己致富的同时,促进农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带动农民致富,真正达到“回乡一人,致富一方”的目的。
3.返乡人员创业促进了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大家在外务工,开阔了眼界,更新了观念,增长了见识。通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和现代文明的熏陶,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不断提高,逐步成长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新一代劳动者,的确是“饱了肚子、挣了票子、换了脑子”,其中的“换了脑子”尤为明显。农民工回乡创业,带回的不仅是资金、技术、项目、人才、信息和市场,而且将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的生活方式带回到家乡,在创业中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去年以来,有25名返乡人员被县农广校聘为辅导员,18人被评授予市县“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而且,通过他们的创业,形成更多的就业岗位,进一步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对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去年,鄄城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外出打工回乡人员在家乡创业发展的意见》,鼓励返乡人员牵线搭桥,招商引资,促成了大项目在鄄城县落地,也鼓励资金雄厚的农民工把资金自愿投入到大项目建设上,县里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返乡人员创办中小项目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地政策。鼓励创业项目向各乡镇工业园集中,由乡镇提供土地,无偿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创业项目使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或原乡村集体企业土地的,经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乡镇政府审核后,可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手续,免收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原国有闲置低效土地的,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免收2年租金;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免收3年租金。
二是工商税收政策。创业项目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可就近向当地工商所申请试营业,由当地工商所核发6个月的《试营业执照》。需要办理正式营业执照的,缩短办理时间。手续办理过程中,免收县内需要交纳的一切费用。创业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上交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创业项目安置残疾人的,可按有关要求申请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三是信贷政策。通过县、乡协调,由县内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给予创业项目小额低息贷款扶持。一次贷款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少于5万元;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在当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30%;建立创业项目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对创业项目贷款审请,优先调查、优先评定、优先审批。
四是技术培训。由县劳保局、县民营办等部门筹措资金,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及其所办企业的人员,无偿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为保障创业顺利进行,鄄城县采取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创业培训、营造创业氛围、强化督查落实。
在创业培训工作中,鄄城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送科技下乡、开展专家面对面技术讲座、实行技术能手“传、帮、带”等,传授农村适用技术,引导返乡人员围绕农村市场找出路,增强自主创业本领;同时,还利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等国家培训项目,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业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充分征求返乡人员的意见,返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培训,就要搞什么样的培训,让返乡人员真正能够学到本领,掌握一技之长。劳动、农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创业培训工作。
山东省鄄城县农业局
王凤鸣 周燕春 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