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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物古建筑是 史文化载体,承载了大量古代文化,是重要的历史财富,更是人类历史文明的瑰宝。一直以来,文物古建筑防火安全都备受社会各个领域人们的关注,这项工作有着极高的复杂性、持续性和特殊性,且防火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文物古建筑火灾发生概率,并保护文物安全,已逐渐成为相关人士重要研究的内容。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安全现状
1文物古建筑防火安全问题
1.1耐火等级偏低
我国的文物古建筑以木质结构为主,部分地区也有土木混合结构形式的文物古建筑。木材本身就属于易燃物,再加上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木材中的水分含量极低,一旦遭遇明火就容易快速燃烧。而且很多文物古建筑都连片建造,如果某个建筑失火便会快速蔓延,造成大面积文物古建筑失火,建筑过火面积会特别大。此外,很多文物古建筑内还有很多字画、绸缎等物品,甚至部分具有宗教色彩的文物古建筑内部还会进行供奉,蜡烛、油灯等物品比较多,一旦使用或管理不善就会出现火灾。
1.2消防设施缺少,扑救难度增大
文物古建筑散布在山林、近郊的较多,布置在城市中心区的较少;远离消防站的多,设置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的少。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历史街区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数量仍有不足,且布局不尽合理;古建筑外部消防水源规划跟不上,因为年代久远古建筑内部也基本没有设置现代化的自动消防设施,导致文物古建筑一旦起火,发现早、处置慢。此外一部分古建筑由于历史原因现为居民住宅,情况复杂,有的是产权人自己居住;有的古建筑虽然买卖有主,但是房屋却长期空置,无人居住也无人管理;有的古建筑更是长期出租,多户混居,居住者缺乏消防知识、不具备灭火逃生能力,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带来一定不确定因素。
1.3消防安全管理跟不上
用火、用电不规范现象仍小部分存在,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私人产权的古建筑多为民居,普遍存在厨房用火、用电不规范的情况。部分私人产权的古建筑内的居民使用液化气钢瓶明火做饭的现象依然存在,明火的出现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留下了隐患。个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沿街小商铺,电线铺设不规范、电线质量差的情况仍然存在。老街区道路狭窄,古建筑外无消防水源,防火间距较小,建筑耐火等级低,容易形成区域性火灾隐患。有的古建筑出租给饭店、仓库使用,使用者对火源、电源缺乏安全管理,容易造成一定危险性。此外有些级别不高的文物古建筑单位内部无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未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4消防安全设计的缺失
文物古建筑一般是单体建筑所组成的组群形式,占据空间和建筑密度较大,其主要是当时的设计理念与用地规划所限制,常常比邻建造,如廊院或四合院的连体建筑。因建筑历史悠久,当时缺乏防火间距设计意识,很多建筑群还有居民生活、生产经营。外加因房屋使用而产生的配电系统等没有进行防火分隔,反而增加了火灾危险性。且部分地区开发当地旅游文化事业,文物古建筑周围产生的新建筑或其使用功能增加,但是消防安全管理没有跟上,容易成灾。
2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2.1加强防火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建设
首先,必须针对文物古建筑防火制定合理的管理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可以在纵向和横向进行全面延伸,保证每个管理责任都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在管理体系中,不仅要包含古建筑经营管理单位和消防管理部门,还需要有公安、市政、文化、城管等部门参与其中,使各个管理部门的工作目标变得更加明确。
其次,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实现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通过健全的管理制度,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位,例如制定岗位责任制,使每个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都能明确自身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更可以在出现问题后将具体责任追究到各个部门或个人,避免出现“追责无人”的情况。
2.2提升管理人员消防意识
很多地方的文物古建筑建设于高山等偏远位置,因地理条件、交通运输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一旦发生火灾危险,立即依靠消防救援队伍消除险情是很有难度的。因此,不仅要完善基础消防设施,还要加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扑救技能,在火灾发生初期能够对其及时控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若文物古建筑距离市中心不远处,则可以利用市政管网完善配套设施,保证灭火装置的使用功能与数量。按照消防管理规定,木材质或砖木结构的文物古建筑,应设计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但是其耗水量较大,并不适合破损程度大、年久失修的古建筑。可以对其配置细水雾灭火装置系统,发挥耗水量小、灭火速度快的特点,且不会对建筑产生巨大的损坏。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尽可能保留文物古建筑主体。
2.3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上,相关单位应落实安全评估、自主检查与隐患整改机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且向管理部门与安全责任人承诺管理职责,积极践行消防防治与化解火灾危险。一方面,相应部门或单位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促使主体单位能够自觉且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级单位下派人员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对于每一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应予以政策和资源的支持。另一方面,当地应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消防意识。
2.4设置微型消防站
训练有一定消防安全知识、具备一定扑救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员也是很有必要的。现场的工作人员最熟悉古建筑布局,能够在火灾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处置,远比专业消防队更加迅速。同时配好必要的灭火装备、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最佳体现。除了必要的防火服、头盔、水枪、消防水带、对讲机、斧头以外,建议古建筑在微型消防站配置取水桶,在古建筑内的池塘边配置吸水泵和过滤网。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文物古建筑保護工作中,消防工作极为重要,认真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利国利民,意义深远。广大文物工作者应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为指引,以文物古建筑零火灾为目标,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开创中国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新时代,使得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光芒闪耀在世界文化遗产之林。
参考文献
[1]叶荻.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探讨[J].文物鉴定与鉴赏,2021(06):74-76.
[2]陈娟娟.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J].今日消防,2020(05):81-82.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安全现状
1文物古建筑防火安全问题
1.1耐火等级偏低
我国的文物古建筑以木质结构为主,部分地区也有土木混合结构形式的文物古建筑。木材本身就属于易燃物,再加上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木材中的水分含量极低,一旦遭遇明火就容易快速燃烧。而且很多文物古建筑都连片建造,如果某个建筑失火便会快速蔓延,造成大面积文物古建筑失火,建筑过火面积会特别大。此外,很多文物古建筑内还有很多字画、绸缎等物品,甚至部分具有宗教色彩的文物古建筑内部还会进行供奉,蜡烛、油灯等物品比较多,一旦使用或管理不善就会出现火灾。
1.2消防设施缺少,扑救难度增大
文物古建筑散布在山林、近郊的较多,布置在城市中心区的较少;远离消防站的多,设置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的少。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历史街区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数量仍有不足,且布局不尽合理;古建筑外部消防水源规划跟不上,因为年代久远古建筑内部也基本没有设置现代化的自动消防设施,导致文物古建筑一旦起火,发现早、处置慢。此外一部分古建筑由于历史原因现为居民住宅,情况复杂,有的是产权人自己居住;有的古建筑虽然买卖有主,但是房屋却长期空置,无人居住也无人管理;有的古建筑更是长期出租,多户混居,居住者缺乏消防知识、不具备灭火逃生能力,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带来一定不确定因素。
1.3消防安全管理跟不上
用火、用电不规范现象仍小部分存在,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私人产权的古建筑多为民居,普遍存在厨房用火、用电不规范的情况。部分私人产权的古建筑内的居民使用液化气钢瓶明火做饭的现象依然存在,明火的出现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留下了隐患。个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沿街小商铺,电线铺设不规范、电线质量差的情况仍然存在。老街区道路狭窄,古建筑外无消防水源,防火间距较小,建筑耐火等级低,容易形成区域性火灾隐患。有的古建筑出租给饭店、仓库使用,使用者对火源、电源缺乏安全管理,容易造成一定危险性。此外有些级别不高的文物古建筑单位内部无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未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4消防安全设计的缺失
文物古建筑一般是单体建筑所组成的组群形式,占据空间和建筑密度较大,其主要是当时的设计理念与用地规划所限制,常常比邻建造,如廊院或四合院的连体建筑。因建筑历史悠久,当时缺乏防火间距设计意识,很多建筑群还有居民生活、生产经营。外加因房屋使用而产生的配电系统等没有进行防火分隔,反而增加了火灾危险性。且部分地区开发当地旅游文化事业,文物古建筑周围产生的新建筑或其使用功能增加,但是消防安全管理没有跟上,容易成灾。
2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2.1加强防火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建设
首先,必须针对文物古建筑防火制定合理的管理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可以在纵向和横向进行全面延伸,保证每个管理责任都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在管理体系中,不仅要包含古建筑经营管理单位和消防管理部门,还需要有公安、市政、文化、城管等部门参与其中,使各个管理部门的工作目标变得更加明确。
其次,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实现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通过健全的管理制度,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位,例如制定岗位责任制,使每个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都能明确自身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更可以在出现问题后将具体责任追究到各个部门或个人,避免出现“追责无人”的情况。
2.2提升管理人员消防意识
很多地方的文物古建筑建设于高山等偏远位置,因地理条件、交通运输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一旦发生火灾危险,立即依靠消防救援队伍消除险情是很有难度的。因此,不仅要完善基础消防设施,还要加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扑救技能,在火灾发生初期能够对其及时控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若文物古建筑距离市中心不远处,则可以利用市政管网完善配套设施,保证灭火装置的使用功能与数量。按照消防管理规定,木材质或砖木结构的文物古建筑,应设计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但是其耗水量较大,并不适合破损程度大、年久失修的古建筑。可以对其配置细水雾灭火装置系统,发挥耗水量小、灭火速度快的特点,且不会对建筑产生巨大的损坏。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尽可能保留文物古建筑主体。
2.3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上,相关单位应落实安全评估、自主检查与隐患整改机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且向管理部门与安全责任人承诺管理职责,积极践行消防防治与化解火灾危险。一方面,相应部门或单位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促使主体单位能够自觉且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级单位下派人员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对于每一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应予以政策和资源的支持。另一方面,当地应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消防意识。
2.4设置微型消防站
训练有一定消防安全知识、具备一定扑救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员也是很有必要的。现场的工作人员最熟悉古建筑布局,能够在火灾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处置,远比专业消防队更加迅速。同时配好必要的灭火装备、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最佳体现。除了必要的防火服、头盔、水枪、消防水带、对讲机、斧头以外,建议古建筑在微型消防站配置取水桶,在古建筑内的池塘边配置吸水泵和过滤网。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文物古建筑保護工作中,消防工作极为重要,认真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利国利民,意义深远。广大文物工作者应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为指引,以文物古建筑零火灾为目标,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开创中国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新时代,使得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光芒闪耀在世界文化遗产之林。
参考文献
[1]叶荻.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探讨[J].文物鉴定与鉴赏,2021(06):74-76.
[2]陈娟娟.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J].今日消防,2020(05):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