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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中,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逻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现代行政过程为分析基础、以有限行政和有效行政为分析原点的政府法治论,是建构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依法律善治”既是政府法治论的核心内容,也是政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应然选择。推进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政府责任体系、构建非政府组织参与机制等是政府“依法律善治”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