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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并不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或辅助性程序,作为一种独立的解决纠纷的诉讼程序,有着独立的功能与价值。但是由于立法不完备等原因,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不规范,致使其未能充分发挥简易、迅速解决纠纷的功能,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与完善以不断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简易程序修改的法理基础出发,简要评析《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简易程序的修改,并就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