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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单一所有制的打破,使我国社会结构出现了重要的变化,形成了新的阶层和社会群体。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商品化逐步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当更多的居民拥有私有不动产房屋时,如何更好地维护居民私有不动产物权的权益,使其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及时伸张,成为广大业主热切盼望解决的问题,也是需要政府物业管理部门认真思考的问题。成立业主大会,发挥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实现业主自治,这是适应城市基层治理发展需要的必然趋势,也是广大业主的人心所向。在本文中,笔者从现实的必要性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