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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府在实践层面的某些失范导致了政府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危机。回应公共权力合法性危机的前提是厘清其理论基础与历史发展路径。近代以来我国社会的工业化转型决定了公共权力的变迁实质上遵循了韦伯式合法性的理论轨迹,延续韦伯式合法性路径需要理性制度与公共权力供求平衡为前提,这也是重申官僚制工具理性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