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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住宅建设量逐年增加,大规模的建设改善了传统农民生活条件,但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问题。在进行新农村住宅设计时照搬城市规划建设模式,进而产生了一些并不适合农村实际的住宅设计。通过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住宅情况调查, 分析了辽宁地区农村住宅空间的变化,总结了新农村住宅形式变迁的原因以及住宅变迁所反映的现象和问题,提出了新农村住宅设计存在的问题和设计建议。
关键词:辽宁地区;农村住宅;居住模式;发展演变;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是农业大国,13 亿人口中农业人口占一半以上,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城市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对象,我国的农村建设一度被忽视,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匮乏,居住生活水平落后,城乡发展的差距逐年增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住宅作为农民从事生产活动的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不仅是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1.辽宁地区农村住宅空间发展演变的特点
1.1多样性
相对于原来简单的农耕生活,现在农民的生活方式复杂了许多。单一发展农业难以滿足农村经济的需要。为了提高经济收入和新的就业机会,应该加强发展二、三产业,推动农业生产工业化。因此,随着城市化进程,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村住宅从简单的传统空间逐渐转化成复杂的新居住空间,居住方式的多样性必然导致住宅发展的多样性。在对农村住宅的调研中,发现农村住宅的空间形式多种多样。
1.2自发性
农村住宅基本上是没有建筑师进行设计,农民在建造住宅时具有很大的自发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的生活逐渐丰富,此时的农村住宅则不能满足人们的居住和生活需求,因此农民自发地对自家的住宅进行改建或增建,从原来的住宅中形成一种新的过渡性质的农村住宅。但由于农民意识落后、技术条件及施工手段有限,自建房的质量不高,功能布局也缺乏统筹安排。
1.3跟随性
由于农村住宅建设的自发性,住宅没有固定的范本,农民在建造自己住宅时,总是仿造已建成的、自己喜欢的住宅为模板。这种做法有利有弊,好的方面是新住宅结构、新的住宅样式容易被农民所接受;而弊端在于这种做法容易产生盲目的跟风。
2、辽宁地区农村居住模式与住宅空间的关系及变迁
2.1厅堂与起居
(1)厅堂
在传统住宅中,以厅堂为中心的中轴对称布局方式,通过厅堂来组织室内空间秩序,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居中为尊”的思想。灶台一般位于厅堂的南部,用来生火做饭以及为“炕”提供热源。厅堂的北部没有什么特定的布局习惯,通常是备餐、用餐空间或者是储藏空间(如图1所示)。另外,夏天厅堂的通风很好,因此农民把厅堂常作为夏天接待客人的地方。因此,农民在厅堂中的生活行为包括炊事、用餐、会客等。
1985-1986年修建的农宅,正房入口处增设了室内门厅,门厅可以隔绝冷空气,起到保温隔热的作用,在视觉上也起到了缓冲作用。各房间朝向门厅开门,因此,厅堂面积进一步减小,基本作为独立的储藏间。
随着时代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厅堂的功能发生改变,并开始分化。厅堂面宽增大,并作为客厅。相应的,卧室面宽减小,只提供睡眠和家庭内部起居。
(2)起居活动的转移
传统布局下的农宅正房,厅堂面积小、开门过多。因此厅堂不能安排起居活动。炕作为当时唯一的采暖工具,就主导了整个住宅的空间布局。会客、亲朋团聚、家人娱乐聊天、就餐、就寝等生活行为都发生在与厅堂相邻的主卧室内。
90年代后“炕”的位置被床替代,其余家具的摆放方式没有太大变化,土暖气逐渐被农民们所采用。这样,部分房间就可以不用“炕”来取暖,因此,“炕”的数量在农村住宅中开始减少。厅堂逐渐演变为独立的客厅,面积由“逐渐减小→增大”,使得以前发生在卧室内的社会生活行为及家务行为转移出来,反映了家庭中公共活动的增多,以及人们对设置舒适起居空间的重视。
现在有些新农村住宅还设计了两厅,即客厅和起居厅。客厅对外,起居厅较私密。邻里交往、会客、婚寿庆典、供神祭祖等活动均纳入客厅的使用功能。而起居厅是家庭成员活动的场所,用于家人聚会看电视。划分了客人和家人的社交空间。
(3)客厅的布局
早期并没有设置客厅,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空间越来越重视,在实地调研发现客厅布局主要有两种形式:
①与厨房相邻,客厅内有就餐空间。接待客人、家庭团聚、娱乐看电视等较外向公共的行为活动;因与北侧厨房相邻,所以成为家人就餐空间作为完整的起居空间。
②作为完整的起居空间,会客,邻里社交,家人娱乐。
2.2卧室
传统的卧室是起居室与卧室合用,因北方天气严寒,炕可以提供热源,所以会客,聚餐、就寝等活动都在卧室进行。卧室的尺度较大,数量较多,空置率比较高。这样安排的弊端是,卧室失去私密性,各功能空间交叉,舒适度无法达到标准。
八、九十年代采暖设备提高,炕渐渐被床取代,节省了空间,使家具可以合理摆放,作为家人的起居空间,厅堂作为了客厅。卧室的数量与面积根据住户常住人口与备用留宿的不同需求设置。
九十年代后此时卧室尺度减小,主要功能就是就寝、储藏衣物,梳妆。并单设了客厅和起居厅,各个功能分区明确。可以达到人们的居住需求。
2.3厨房与就餐
(1)厨房
修建较早的农村住宅,柴灶设置于厅堂大门一侧,炊事兼冬季烧炕取暖,经济条件改善后又在其中设置了煤气灶等厨房设施。当人们想要到达会客空间,必然要经过厨房的炊事空间,从而造成流线随意穿插功能空间,以及功能空间之间的相互影响。
由于人口的增多以及生活的需求,住宅也进行了空间的扩展。在住宅的后方加建了进深为三米的同样开间的尾房(如图2所示)。加建的尾房不仅扩大了居住的空间,而且使住宅内部的生活行为分布更为细致和合理,功能流线更舒适合理。
(2)就餐
对于农村生活而言,就餐行为也是日常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早期的农村住宅中,就餐行为基本上也在“炕”上发生,并且就餐行为常常和炊事、会客等行为发生在同一空间中。
随着住宅空间的逐步改变,拥有采暖设备,就餐行为也逐步从“炕”上分离出来。转移到厅堂,毗邻厨房。
2.4卫生间
早期卫生间利用院落中的边角搭建一个旱厕,卫生条件极差,气味让人不适,蚊蝇滋生。
由于农村院落较大,在夜间,老人儿童去卫生间极其不方便,所以将厕所改为室内,并采用了下水设备,将淋浴、洁面、蹲位干湿分离,效果较好。
2.5储藏间
农宅的储藏间的变化是面积逐渐增大,由调研发现农村住宅储藏间存在如下问题:
(1)杂物随意堆放于室内各房间、储藏间、院子,储藏间内没有合理安排,建筑空间没有充分利用,储藏间面积过大。
(2)有些农宅的储藏间是随意搭建的平房,脏乱差,房间里落满灰尘、杂物基本不用(如图3所示)。
3结语
新农村的建设迫在眉睫,作为建筑师、规划师我们应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为农民设计。应当为农村的居住环境、居住模式提出正确的引导,真正体会用户的需求,并参与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使其向好的方向更加快速地发展,切实真正地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
参考文献:
[1]袁丰.中国传统民居建筑中模糊空间所体现的功能性[J].华中建筑,2003,5(21):96-99.
[2]雷振东.整合与重构—陕西关中乡村聚落转型研究[J].时代建筑,2007(4):22-27.
[3]李炳坤.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几点思考[J].中国发展观察,2007(12):26-28.
[4]郭琳琳.传统民居的生态适应性与现代居住建筑设计[J].中州大学学报,2009(1):114-116.
[5]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30-50.
关键词:辽宁地区;农村住宅;居住模式;发展演变;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是农业大国,13 亿人口中农业人口占一半以上,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城市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对象,我国的农村建设一度被忽视,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匮乏,居住生活水平落后,城乡发展的差距逐年增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住宅作为农民从事生产活动的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不仅是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1.辽宁地区农村住宅空间发展演变的特点
1.1多样性
相对于原来简单的农耕生活,现在农民的生活方式复杂了许多。单一发展农业难以滿足农村经济的需要。为了提高经济收入和新的就业机会,应该加强发展二、三产业,推动农业生产工业化。因此,随着城市化进程,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村住宅从简单的传统空间逐渐转化成复杂的新居住空间,居住方式的多样性必然导致住宅发展的多样性。在对农村住宅的调研中,发现农村住宅的空间形式多种多样。
1.2自发性
农村住宅基本上是没有建筑师进行设计,农民在建造住宅时具有很大的自发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的生活逐渐丰富,此时的农村住宅则不能满足人们的居住和生活需求,因此农民自发地对自家的住宅进行改建或增建,从原来的住宅中形成一种新的过渡性质的农村住宅。但由于农民意识落后、技术条件及施工手段有限,自建房的质量不高,功能布局也缺乏统筹安排。
1.3跟随性
由于农村住宅建设的自发性,住宅没有固定的范本,农民在建造自己住宅时,总是仿造已建成的、自己喜欢的住宅为模板。这种做法有利有弊,好的方面是新住宅结构、新的住宅样式容易被农民所接受;而弊端在于这种做法容易产生盲目的跟风。
2、辽宁地区农村居住模式与住宅空间的关系及变迁
2.1厅堂与起居
(1)厅堂
在传统住宅中,以厅堂为中心的中轴对称布局方式,通过厅堂来组织室内空间秩序,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居中为尊”的思想。灶台一般位于厅堂的南部,用来生火做饭以及为“炕”提供热源。厅堂的北部没有什么特定的布局习惯,通常是备餐、用餐空间或者是储藏空间(如图1所示)。另外,夏天厅堂的通风很好,因此农民把厅堂常作为夏天接待客人的地方。因此,农民在厅堂中的生活行为包括炊事、用餐、会客等。
1985-1986年修建的农宅,正房入口处增设了室内门厅,门厅可以隔绝冷空气,起到保温隔热的作用,在视觉上也起到了缓冲作用。各房间朝向门厅开门,因此,厅堂面积进一步减小,基本作为独立的储藏间。
随着时代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厅堂的功能发生改变,并开始分化。厅堂面宽增大,并作为客厅。相应的,卧室面宽减小,只提供睡眠和家庭内部起居。
(2)起居活动的转移
传统布局下的农宅正房,厅堂面积小、开门过多。因此厅堂不能安排起居活动。炕作为当时唯一的采暖工具,就主导了整个住宅的空间布局。会客、亲朋团聚、家人娱乐聊天、就餐、就寝等生活行为都发生在与厅堂相邻的主卧室内。
90年代后“炕”的位置被床替代,其余家具的摆放方式没有太大变化,土暖气逐渐被农民们所采用。这样,部分房间就可以不用“炕”来取暖,因此,“炕”的数量在农村住宅中开始减少。厅堂逐渐演变为独立的客厅,面积由“逐渐减小→增大”,使得以前发生在卧室内的社会生活行为及家务行为转移出来,反映了家庭中公共活动的增多,以及人们对设置舒适起居空间的重视。
现在有些新农村住宅还设计了两厅,即客厅和起居厅。客厅对外,起居厅较私密。邻里交往、会客、婚寿庆典、供神祭祖等活动均纳入客厅的使用功能。而起居厅是家庭成员活动的场所,用于家人聚会看电视。划分了客人和家人的社交空间。
(3)客厅的布局
早期并没有设置客厅,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空间越来越重视,在实地调研发现客厅布局主要有两种形式:
①与厨房相邻,客厅内有就餐空间。接待客人、家庭团聚、娱乐看电视等较外向公共的行为活动;因与北侧厨房相邻,所以成为家人就餐空间作为完整的起居空间。
②作为完整的起居空间,会客,邻里社交,家人娱乐。
2.2卧室
传统的卧室是起居室与卧室合用,因北方天气严寒,炕可以提供热源,所以会客,聚餐、就寝等活动都在卧室进行。卧室的尺度较大,数量较多,空置率比较高。这样安排的弊端是,卧室失去私密性,各功能空间交叉,舒适度无法达到标准。
八、九十年代采暖设备提高,炕渐渐被床取代,节省了空间,使家具可以合理摆放,作为家人的起居空间,厅堂作为了客厅。卧室的数量与面积根据住户常住人口与备用留宿的不同需求设置。
九十年代后此时卧室尺度减小,主要功能就是就寝、储藏衣物,梳妆。并单设了客厅和起居厅,各个功能分区明确。可以达到人们的居住需求。
2.3厨房与就餐
(1)厨房
修建较早的农村住宅,柴灶设置于厅堂大门一侧,炊事兼冬季烧炕取暖,经济条件改善后又在其中设置了煤气灶等厨房设施。当人们想要到达会客空间,必然要经过厨房的炊事空间,从而造成流线随意穿插功能空间,以及功能空间之间的相互影响。
由于人口的增多以及生活的需求,住宅也进行了空间的扩展。在住宅的后方加建了进深为三米的同样开间的尾房(如图2所示)。加建的尾房不仅扩大了居住的空间,而且使住宅内部的生活行为分布更为细致和合理,功能流线更舒适合理。
(2)就餐
对于农村生活而言,就餐行为也是日常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早期的农村住宅中,就餐行为基本上也在“炕”上发生,并且就餐行为常常和炊事、会客等行为发生在同一空间中。
随着住宅空间的逐步改变,拥有采暖设备,就餐行为也逐步从“炕”上分离出来。转移到厅堂,毗邻厨房。
2.4卫生间
早期卫生间利用院落中的边角搭建一个旱厕,卫生条件极差,气味让人不适,蚊蝇滋生。
由于农村院落较大,在夜间,老人儿童去卫生间极其不方便,所以将厕所改为室内,并采用了下水设备,将淋浴、洁面、蹲位干湿分离,效果较好。
2.5储藏间
农宅的储藏间的变化是面积逐渐增大,由调研发现农村住宅储藏间存在如下问题:
(1)杂物随意堆放于室内各房间、储藏间、院子,储藏间内没有合理安排,建筑空间没有充分利用,储藏间面积过大。
(2)有些农宅的储藏间是随意搭建的平房,脏乱差,房间里落满灰尘、杂物基本不用(如图3所示)。
3结语
新农村的建设迫在眉睫,作为建筑师、规划师我们应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为农民设计。应当为农村的居住环境、居住模式提出正确的引导,真正体会用户的需求,并参与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使其向好的方向更加快速地发展,切实真正地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
参考文献:
[1]袁丰.中国传统民居建筑中模糊空间所体现的功能性[J].华中建筑,2003,5(21):96-99.
[2]雷振东.整合与重构—陕西关中乡村聚落转型研究[J].时代建筑,2007(4):22-27.
[3]李炳坤.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几点思考[J].中国发展观察,2007(12):26-28.
[4]郭琳琳.传统民居的生态适应性与现代居住建筑设计[J].中州大学学报,2009(1):114-116.
[5]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