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品牌联盟作为一种新的战略运营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接受,成为提升新品牌或不知名品牌资产的有效途径。为规避品牌联盟的风险,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一是应考虑可观测变量的激励合同,以剔除更多的外部环境影响,全方位观察考核修饰品牌;二是应考虑品牌声誉的激励合同,修饰品牌越注重声誉的提高,主导品牌的期望效用就越大;三是应构建内部监督机制,促使修饰品牌选择合作行为,同时应提高修饰品牌合作的正常收益、不合作被发现的概率、违约金数额,在保障其合作带来正常收益的同时,减少其不合作的额外收益与保留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