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6年4月,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导致一部分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买卖过户。当地政府表示,如若续期须按房产价格的1/3缴费。例如,一套经评估后价值为120万元的房子,如果续期,就需要缴纳4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后来经当地国土资源局初步排查,温州市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此次事件是温州首例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案例,而且在全国范围内类似于这样的案例也较为少见,由此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据《理财》杂志记者梳理了解,国务院于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表示,“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屋土地使用权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一般情况下,我国大部分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那么70年后,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又该怎么处理呢?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有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按照用途确定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没有损毁,房子就一直属于产权人。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一旦到期后,土地收归国有,虽然地上建筑物仍归属于业主,但土地使用权的到期也意味着房屋产权的到期,则房子是無法正常完成买卖过户的。因此,两者紧密相连却也有所区别。
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房屋产权年限包括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产权年限是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起便开始计入。例如,2005年开发商获得土地批租权,2009年商品房建设完成进行销售,2010年业主买房并入住。那么,该业主的房屋产权到期年限为2075年。实际上,买房时关注房屋产权年限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如今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很少能达到70年,从国家出让土地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后期销售等耗费的时间,最后房子到业主手里的使用年限就不足70年。为了避免辛苦买来的房子用不到几十年就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或者被政府收回这种房屋产权年限缩水的情况,这点就需要格外关注。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咋办
2016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发布会上透露,对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温州出现的住宅用地到期事件,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是国家相关法律安排还尚未出台,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操作,解决居民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他们办理住房交易、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具体实行办法如下: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即自动续期)。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有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按照用途确定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没有损毁,房子就一直属于产权人。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一旦到期后,土地收归国有,虽然地上建筑物仍归属于业主,但土地使用权的到期也意味着房屋产权的到期,则房子是無法正常完成买卖过户的。因此,两者紧密相连却也有所区别。
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房屋产权年限包括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产权年限是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起便开始计入。例如,2005年开发商获得土地批租权,2009年商品房建设完成进行销售,2010年业主买房并入住。那么,该业主的房屋产权到期年限为2075年。实际上,买房时关注房屋产权年限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如今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很少能达到70年,从国家出让土地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后期销售等耗费的时间,最后房子到业主手里的使用年限就不足70年。为了避免辛苦买来的房子用不到几十年就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或者被政府收回这种房屋产权年限缩水的情况,这点就需要格外关注。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咋办
2016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发布会上透露,对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温州出现的住宅用地到期事件,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是国家相关法律安排还尚未出台,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操作,解决居民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他们办理住房交易、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具体实行办法如下: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即自动续期)。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