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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是人类道德的一个永恒话题。亚里士多德将幸福论界定为“德性——实践——幸福”的理路,他一方面强调德性,另一方面更崇尚人的“德性实践”与“善行”。德性是能够促使一个事物实现良好状态的实践性品质,它置根于人的现实活动中。德性的展开与实施需要由具有德性的个体进行“思量”,这种思量就是德性的实践智慧。实施“中道”与避免不自制是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的两个方面,两者共同决定了德性“至善”的达成。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看,德性的养成源自教导和社会习俗的生成,为此,教育尤其是德性教育为个体德性的实现提供了可能。不仅如此,亚里士多德的城邦德性构建论说也为我国社会和谐伦理的构建提供了一种可能而有益的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