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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中国政府加强性别平等保障机构建设,将性别观点纳入立法、公共政策和干预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工作机构薄弱、法律责任缺损、纳入主流不够、性别预算缺乏、政策措施缺位、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因此需要采取对策:通过法律确定政府保障性别平等的职能,使之不缺位、不让渡、不错位;形成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公共政策体系、公共预算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强化性别主流化宣传培训、媒体社会性别舆论导向;促进性别关切融人数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