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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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抱着一只陶罐出现在众人面前。
  无疑,这样的出场可以有多种解读,不过,我们的审美早已养成习惯,而习惯是不假思索的,是懒惰的。在过往的经验里,他最好是个细腰的女子,如此,那只陶罐的曲线便会被婀娜衬托得活色生香,就像那幅著名的油画——《抱陶罐的少女》。可他是个中年男人,他腆着明显的啤酒肚,这才是现实生活。当然,这样的生活也是审美的一部分,甚至是最真实、最重要的一部分,美在无意中被隐藏,但不该被遮蔽。
  此时此地,他把一只陶罐放在他的腰部,陶罐显得很安全。与此同时,在他的啤酒肚旁边又扎眼地增加了另一只啤酒肚,他此时的形象与少女无缘,与孕妇倒是相差不远。纵然如此,场面依然是壮观的,或者说,我看到的根本不是两只啤酒肚,不是一幅臃肿的圆形组合,而是两团火的交媾——阳刚在燃烧。是的,他的红色上衣让一切变得不同,它的火红不仅点燃了储藏在陶罐里的激情,还将点燃一个夜晚。是的,一罐陈年老酒已正式闪亮登场,亢奋的欢呼声只不过是这个激情夜晚的前奏。
  我常常为这样的场面激动不已,或因生活死水一潭。我知道,在这一刻,火一样的液体将使一切变得不同,我甚至为这即将到来的时刻欣喜若狂。很多时候,热闹与我是格格不入的,或者说,在热闹面前,我是个冷静甚至冷漠的人,是个旁观者。但在此刻,我会毫不犹豫地加入其中,让自己彻底放松,我甚至渴望把内心压抑已久的欲望松明子一样点燃——是的,就是松明子,就是童年记忆中照亮乡村夜晚的摇曳在风中的温暖。不可否认,有时候人对酒精的渴望就像对性的渴望一样难以按捺,这种渴望还会在人群中快速传染,仿佛空气中弥散的汗味和混杂在汗味中的荷尔蒙。这样的夜晚大多时候是属于男人的,是属于诗歌或诗人的,是属于纵声喧哗或狂欢的,是被生活放逐在别处的。从老态龙钟的庸常生活中逃离出来,我渴望与这样的夜晚遭遇,且喜欢在这样的时刻酩酊而归。这种逃离似乎已成一种定式,仿佛做爱一样:一路狂奔之后,便是一泻千里。呕吐,呕吐,呕吐……你喷射而出的其实不是食物,不是酒,而是夜色里变味的抑郁,而是生活中沉积下来的块垒。你一定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也一定抱有过这样的想法,你甚至想把这个陶罐当作一枚情绪炸弹,把黏稠而暧昧的夜色炸为一地鸡零狗碎。
  不要问他是谁,这个不重要。在不同的时刻,不同的场合,他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可能是他,当然,还可能是她或她们,但这一切真的不再重要。是的,此刻最荡气回肠的,便是这是一个激情的夜晚,一个燃烧的夜晚,一个大汗淋漓的夜晚。这样的夜晚令人记忆深刻,在本质上,一群男人或一群男女的狂欢与一对男女的狂欢并无二致——它们只不过是一个公开、一个私密罢了,生命的张扬同样让人如醉如痴。
  是啊,我们一直在黑夜里行走,谁愿意拒绝松明子点燃的一团火呢?
  2
  然而,火是从水开始的。
  “啪—嗒—”,果实熟透,坠落,回声藏在树洞里。把这悠然的瞬间浓缩在时光里,这一刻的回声便接近天籁。这个过程如此漫长,以至于常常被我们忽略。
  这样的事件在很久很久以前便开始发生,现在依然在發生,它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就像古人记录时间的滴漏。不过,在我这样叙述的时候,它呈现出来的只能是无数具体事件的抽象,就像滑过滴漏的水珠。这一事件的关键词有五个:果实,熟透,掉落,啪嗒,树洞。这五个关键词的背景是模糊的,借鉴过往生活经验并加以合理想象,我知道它们的背后隐含着动作、味道和声音。当然,还隐含着色彩。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是自然,是它酿出了酒,这水和火的混合物。自然有时比上帝还善良,上帝把女人从男人的肋骨部位取出来抛到人间,让男人和女人用一生的时间苦苦寻找走失的另一半,自然却直接把火隐藏于水中,让火与水在酒中化为无形,浑然一体。
  如果你不嫌啰唆,我也可以把这一事件还原到一个具体场景当中。当然,我还原的场景仅是可能性之一,它可以机械地代表某些共同的场景,其实,它只是它自己。深秋时节,阳光照下来,风从山坡吹过,摇曳枝头的果实渐渐熟透,坠落。果实坠落在干燥的地方,便萎缩,起皱,宛若时光沧桑的脸;果实坠落在洼地、沟壑、洞穴,甚至树洞当中,便腐烂,化为水,露珠一样闪耀着遇到光便消失。空气中的腐烂过程十分漫长,以我曾经熟悉的化学专业来表述,大体可分三个步骤:果皮发霉,生成发酵菌;发酵菌在果实的糖分中繁殖,产生酶素;酶素又把糖分分解,转化为透明液体。这是科学的叙述方式,也是枯燥的叙述方式,文学在追求精确的时候,常常把手术刀一样冷静的科学术语排除在外,可文学真的能摆脱科学吗?之前,我相信艺术和科学是水火不相容的,现在我不觉得这是个问题,就像酒是水与火的合体。事实上,最早接近于水的透明液体就是最原始的酒,它叫果酒,直到蒸馏酒在宋元出现之前,酒的度数一直都很低。果酒的生成过程是慢的,它的每个细节也是慢的,仿佛滴漏的回声。
  毋庸置疑,酒是自然的恩赐。最先享用这一恩赐的是植物,其次是动物,再其次是人。也就是说,树或草丛是第一批品尝者,猴子或羚羊、马鹿、披毛犀、斑鬣狗、大象是第二批品尝者,人是第三批品尝者。树或草丛是酿造酒的容器,它们第一个品尝天经地义。人虽是造物主的宠儿,人那时虽也生活在森林里或树上,但直到闻到弥漫的酒香,继而看到猿猴、羚羊、马鹿、披毛犀、斑鬣狗、大象争相啜饮且相继醉倒,人才明白了此物的妙处。自然及万物是实验者,人是观察者,观察者最后成为最大的享用者,当人说世上万物皆平等时,万物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
  这个过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夏,商,还是周?其实,在有人类之前,它就开始了。在有果实的时候,它就开始了。它被文字记录下来却是很晚很晚的事,晚到我不敢相信文字竟如此迟钝。
  第一次看到猴子饮酒,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因为在我童年有限的影像记忆里,孙猴子一直是个好酒之徒。当然,我最早熟悉的孙猴子形象属于民间,它真正的形象权应归于《西游记》,但吴承恩并非记录自然成酒的第一人。元好问比吴承恩早生300多年,他在《蒲桃酒赋》中写道:“贞佑(公元1213—1216年)中,邻里一民家,避寇自山中归,见竹器所贮蒲桃在空盎上者,枝蒂已干,而汁流盎中,薰然有酒气,饮之,良酒也,盖久而腐败,自然成酒耳。”元好问记录了葡萄酒被偶然发现的过程,这个过程却并非偶然。继吴承恩之后,李日华也记录了猴子饮酒的事:“黄山多猿猱,春夏采花果干石洼中,酝酿成酒,香气溢发,闻数百步。”这段文字留存在《紫桃轩杂缀·蓬栊夜话》中,它以纪实的面貌出现,我通常把它归于民间史,以为这类史实最靠谱,也最散文。李日华之所以记下这段文字,或因他觉得有趣,不过李日华并非第一个记述这一故事的人。四库馆臣认为《紫桃轩杂缀》“多剽取古人说部,而隐所自来”。四库馆臣的指责也许有理,毕竟晚明人素有因袭前人笔记而不出原处的陋习。虽如此,若非李日华“剽取”,被隐之人的记载恐怕早被隐没在历史当中了,有时候,“窃贼”所做的事也并非都是坏事。徐珂所著《清稗类钞》成书于清末民初,比李日华又晚了300多年,原创性自然大打折扣,但与吴承恩的虚构相比,似更有史料价值。徐珂的剩饭是这样炒的:“粤西平乐等府,山中多猿,善采百花酿酒。樵子入山,得其巢穴者,其酒多至数石。饮之,香美异常,名曰猿酒。”当然,徐珂炒的也可能不是剩饭,在未见前人文字之前,他完全有可能重新经历一次前人的生活,历史便是这样重复的。   偶然也罢,必然也罢,客观而言,此类故事生活中并不鲜见,但直到元明清才见到寥寥几笔文字,我觉得有些诡异——难道因为酒像性一样也是异端吗?记得小时候,我经常在深秋采摘一种野果,名曰杜梨。杜梨刚摘下时又酸又涩,难以下口,我只好把它带回家中,放进砂锅,藏于炕洞,待到腐烂时再拿出来享用。隆冬时节,腐败的杜梨透出一股酒香,味道特别,乡人谓之醉梨。宋人周密在《癸辛杂识》中记述了山梨被储藏在陶缸中变成梨酒的故事,与我的经历如出一辙。这样的村野故事在历史中无足轻重,古人更喜欢以神迹的方式认知世界,自然的神奇便轻易被人忽略掉了。晋代江统在《酒诰》中写道:“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或云仪狄,一曰杜康。有饭不尽,委之空桑,积郁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剩饭发酵成酒之发现在今人不过是常识,在历史上,江统却是第一个总结这一规律的人,他还把酒的发明权归功于仪狄、杜康。宋人对此深表怀疑,《酒谱》曰:“皆不足以考据,而多其赘说也。”不过,怀疑归怀疑,这毕竟是国人解读自然的一种方式,事实是存在的,人物则可能是虚拟的。仪狄、杜康造酒的故事广为流传,史书《吕氏春秋》认为是“仪狄作酒”的,西汉刘向编订的《战国策》更煞有其事:“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为夏禹时代掌造酒的官员,大概在夏禹时期,美酒和美色便被道德打入另册。刘向在整理《世本》时,还把仪狄和杜康进行了合理分工:“辛女仪狄始作酒醪,以变五味,杜康造秫酒。”醪为糯米发酵而成的“醪糟”,南方人最爱;秫酒为黏高粱酿制的烧酒,北方人更喜欢;仪狄和杜康一女一男,一南一北,一醪糟一烧酒,此种格局倒是符合中国神话的生成模式的。不过,我更倾向于另一种说法:“天有酒星,酒之作也,其與天地并矣。”在我看来,这酒星并非哪路神仙,而是自然规律,自然规律与天地相通,酒便因天地交合而生,人类不过是发现之,拿来之,享用之,践行了一次照本宣科的“拿来主义”罢了。正如李白在《月下独酌·其二》中所言: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3
  或虚或实,这是历史;或醉或醒,这是人生。史与人都喜欢生活在两种状态中自相矛盾,却忽略了第三或第四种状态的存在。
  人生或可一分为二,生命并非非此即彼,清或浊、圣或贤的选择只不过是人为制造的生存幻象,浑圆一体或混沌无涯才接近生命本真。误读与修炼无关,与我们接受的常识有关,修炼只不过是对常识重新矫正一次,对事物重新打磨一次。打磨去正反,正反依然存在,只不过,事物不只正反两面而已。很悲哀,我们一出生便被常识包裹得喘不过气来,余生便只能冲破这风雨不透的常识,去寻找与生俱来的本性。与生俱来的,却在出生的瞬间丢失了,所谓人生,便是失去再找回这本性,我们何尝不是西西弗斯?人喜欢简化,但能够被简化的仅是生活,生活或许有理想状态,生命却没有理想状态;生活是表征,可以修饰,生命是本真,不可修补。譬如我,作为典型的情感或激烈或细腻的A型双鱼座,行为有时难以捉摸,喜怒哀乐挂在脸上的做法也不够聪明,但有些事就像酒醉一样,在某个阶段某个场合,你是无法自我控制的,否则,你便是圣贤了。退一步讲,即使酒醒时刻,人也会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来,这并非本性难移,而是本该如此。我的话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其实,这不是宿命,是被忽略的存在,这种存在才是客观的,它不确定,藏而不露,剔除干净便不再是自己。我相信这样的存在,但我不会因此就拒绝改变;更何况,我们的改变大多仅是量变。有时候,你,我,他或她不过是一件容器,容器里装着酒便是酒,装着水便是水,只要我们不变形,只要我们不把自己打碎,便算完美了。
  第一次喝酒那年我16岁,这个年龄算不得大,也算不得小,但第一次喝酒便醉得一塌糊涂,显然出乎我的意料。那是我上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漂泊近半年,思乡心切,放假次日便踏上绿皮火车急匆匆赶回大雪覆盖的老家,回家的第一件事便是找赵沛叙旧。一见面,赵沛便提议喝酒,想想自己已经成年,便没有拒绝。在此之前,我滴酒不沾,无所谓喜欢不喜欢,只是酒在那时是奢侈品,不是谁想喝就可以喝的。赵沛家境殷实,家教也严,性格比我还腼腆,之前也是滴酒不沾的。可从县城转到长治读书之后,或许入乡随俗吧,他开始跟着同学偷偷去喝酒。所谓孩子长大了不由娘,赵沛违背父命,抽烟喝酒竟先我一步,是我没有想到的。那天,赵沛从家里拿了一瓶玻璃瓶汾酒,又在小卖铺买了一袋花生米,然后,我俩相跟着去防疫站找另一初中同学,心底有些兴奋和忐忑。这位同学是打字员,职位不高,却独享一间办公室。我与赵沛关上门,围炉而坐,你一口,我一口,表面上一团和气,心底却是较着劲的。那是我第一次喝酒,入口虽感觉辛辣,却一直没有吭气,大概喝到三两时,便有想吐的感觉。我起身朝门外走,装作去厕所,自觉脚下发虚,身体有些摇晃。我不由紧走几步,伸手去扶门后的办公桌,差点栽倒地上。我清楚听到赵沛在我身后说了句“不对劲”,手脚却不听使唤,我想扭头告诉他没事,一张口,酒、花生米、午饭,还有胆汁一样的东西便泉水般喷薄而出,黄色混合物浓墨重染一般,在打字机和办公桌旁的墙壁上画出两幅色香味俱全的图画。那是一台铅字打字机,据赵沛后来讲,他俩把那两幅图画从字槽里、墙上抠出来、抹干净,差不多耗去大半天时间。我能想象出那刺鼻的味道,我说你成心看我笑话,也算咎由自取吧。后来,我与赵沛每喝一次酒,他都会把这个故事讲一次,他每讲一次,我便开怀大笑一次。赵沛每次讲述的细节并不完全一致,我从不纠正,也不补充。我虽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当时早已醉得不省人事,后来发生的事都不记得了,赵沛说什么便是什么。但有一件事我很清楚,就是醉酒后我的胃疼了三天,赵沛第二天说要给我回回酒,我打死也没有答应。
  人说生命中的每个第一次都是难忘的,其实,这众多的第一次还多是尴尬的。因尴尬而被记忆,这或许也是一种猎奇心理吧。我从事新闻工作近30年,心底其实是厌恶新闻的,有人问我从事什么职业,我通常会告诉对方:跑江湖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喝酒机会自然也多。那时交通不便,每次单独出差,我都要规划一周的行程。我在乡下长大,在城市行走时虽有些桀骜不驯,遇到乡人却不敢流露出一丝傲慢,我觉得这样做对不起祖宗。记得有次随省教委组织的一个采访团下乡,团长见到官员便点头哈腰,见到农民便趾高气扬,我实在看不下去,便把团长骂了个狗血喷头。我的脾气发作起来酒一样暴烈,随和起来水一样绵软,这辈子因此吃过不少亏,但从不后悔。我喜欢入乡随俗,在酒桌上来者不拒,走一处喝一处,一周下来感觉自己仿佛一团火,一点就着。也是仗着年轻,身体好,还有一股血性,每到一个地方,都是中午喝过,晚上再喝,今天喝了,明天继续,每次坐到酒桌前,自己稍一放松便酩酊大醉。我对酒的品质从不挑剔,喝酒方式也不拘泥,酒杯大小无所谓,猜不猜拳无所谓,单挑或车轮战还无所谓,只要总量控制,怎么喝都行,几年醉将下来,不但酒量胆量齐长,连续作战的能力更是突飞猛进。酒桌如麻将桌,最是见性情,遇到酒桌上扭扭捏捏的人就像遇到麻将桌上斤斤计较的人,我总怀着几分抵触,宁肯自己躺着出去,也不推三阻四。更何况,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基层的同志喝顿酒不容易,八九个人陪你吃顿饭,于他们也是一种福利,你坐在那儿忸怩作态,他们便不自在。我不想因我而让大家闷闷不乐,可主人每人敬我一杯,我便要回敬一杯,来来往往一圈下来差不多20杯,遇到好客的领导搂住肩膀称兄道弟,这场酒自然就晕晕乎乎的了。或因我喝酒比较爽快吧,那些年竟因此结交了不少朋友,其中很多还是忘年交。   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世间无一物是确定的,无一物是一成不变的。譬如酒这东西,看上去是物,遇到人便是精气神,人虽以万物之灵自居,遇到酒却只能是酒囊。酒色财气是性情中人最喜爱之物,也是最难消受之物,直面此物是成是败,还要看人的底气。就拿喝酒这件事来说,有的人喝酒脸不变色心不跳,有的人杯酒下肚便脸红,有的人喝酒驱寒,有的人越喝手脚越冰冷,甚至有生命危险。当然,这与人的体质有关,也与酒的度数有关。酒的度数便是酒精的度数,酒精即乙醇,进入人体后迅速被胃和小肠吸收,吸收后的乙醇90%~98%在肝脏代谢,2%~10%经泌尿系统和呼吸系统排出体外。酒精在人体内的循环即所谓的化合和分解过程,起作用的主要有两种物质: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在肝脏内,乙醇被乙醇脱氢酶作用转化为乙醛,乙醛被乙醛脱氢酶催化转化为乙酸,乙酸被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酒精便不再是酒精。于每个人而言,这两种酶的含量是天生的,酒量自然也是天生的。当然,凡事不可绝对,后天的锻炼也不可忽视,我便属于后者。不过,总体而言,酒量大小还是天生的,后天锻炼仅是量变,不可能脱胎换骨。在酒精的转化过程当中,两种酶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酒量大小的决定权主要在乙醛脱氢酶手中。如果体内乙醛脱氢酶含量少,乙醛难以转化,酒量便小;如果体内乙醛脱氢酶含量多,乙醛多被转化,酒量便大;如果体内这两种酶先天含量都高,这样的人便会千杯不醉——遗憾的是,这一类人仅占人群的十万分之一。喝酒脸红的人体内乙醇脱氢酶含量较高,乙醛脱氢酶含量较低,这一类人能将乙醇迅速转化为乙醛,却无法将乙醛转化为乙酸。乙醛对毛细血管具有扩张作用,累积多了,便心率加快、神经兴奋、面红耳赤,这种现象实际上已是酒精中毒。喝酒脸红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喝大量的酒而不脸红的人。这一类人体内既缺乙醇脱氢酶,又缺乙醛脱氢酶,只能靠肝脏里的氧化酶慢慢氧化酒精,靠自身的体液缓缓稀释酒精,长此以往,不但肝脏会受到伤害,暴饮还容易患上肝癌。
  脸红也罢,脸白也罢,不过是一种生理反应,与性情无关。贪杯却是一种性情,虽非好事,很多人喝酒喝的其实不是酒,而是酒外的东西,似也无可厚非。酒是通灵之物,我不惧酒,不贪酒,随性而为,喜欢的其实就是酒的灵性。不过,我一个人是从不喝酒的,虽然在朋友眼中,我是个嗜酒的人。
  4
  肉林酒池,这该是怎样一幅情景?
  在骨头上写字,这又是怎样一幅情景?
  “殷商”二字让我毛骨悚然,但这不是殷商之过,而是历史记录之过。“天命玄黄,降而生汤”,这个从燕子蛋里诞生的王朝历十七世、三十一王、五百余年,辉煌时如大鹏展翅,败落时若一枚碎裂的蛋壳,辉煌和败落又恰是一个王朝的开场和结局——一个叫“汤”的人“网开三面”奠定殷商基石,“纣”却以肉为林困死自己,以酒为“汤”浇灭祖宗基业,我仅从这肉林酒池中看到末代王朝殷红的鳞爪,却忘记了《汤誓》划过长空时的雷霆万钧,这惊悚的印象自然也存有我的偏见。
  可这就是我看到的殷商,一座酒肉库,一地碎骨头。
  我一直觉得殷商王朝最不缺的就是酒,或者说,殷商王朝的符号就是酒。当然,殷商王朝盛产酒是因为粮食丰产,酒是粮食精,没有粮食怎么酿酒呢?殷商王朝好酒还与祭祀和战争有关,《史记》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殷商时期,酒既是祭祀之物、战争之物,还是礼制载体,或者说,在殷商王朝,礼制的实质便是酒。酒代表礼,礼以酒达成,殷商的手工业制作以酒礼器为标志,酒、青铜礼器、青铜乐器构成中国古代最初的礼乐制度,就连殷人发明的甲骨文,也是有酒味的。
  殷人喜用龟甲、兽骨占卜,占卜后把占卜日期、占卜者姓名、占卜之事及日后吉凶应验诸事宜,一一刻在甲骨之卜兆旁,类似今人写日记。不过,古人的“日记簿”是用甲骨做成的,倘若换作今天的荧光屏,这卜辞便是微信了。与荧光屏相比,甲骨虽也有光泽,这光泽却是神秘的,与灰白的骨头缠绕一起,还是扑朔迷离的。卜辞所记内容包罗万象,譬如祭祀、气候、收成、田猎、征伐、疾病、生育、出行等等,只不过,这万象与今天的生活相去甚远,今人是很难揣测祖宗对天地的敬畏之心的。虽如此,我还是觉得甲骨上的卜辞便是最早的散文,古人所记事项原汁原味,未经人工雕饰,起码可算作纪实文字,最接近历史原貌。卜辞短的数字,长的百余字,容量与一条微博相仿,后人称之为甲骨文,这阴森森的甲骨之上呈现的社会风景自然也是透着阴气的,这阴气与肉林酒池混合在一起,怎能不令人毛骨悚然呢?
  但它毕竟是最早的文字,是刻写在骨头上的,这些文字被后人视为瑰宝。卜辞虽短,甲骨上保留下来的单字却有4500个之多,被今人释读的单字也有2000多个,殷商文字体系像酒器一样完整。古文字构成讲究象形、指事、会意、假借、形声、转注,即所谓的“六书”,这六要素在甲骨文中初见雏形,可见老祖宗字意合一之功是别的文明难以比肩的,或者说,在古汉字面前,其他文字不过是一堆语码而已。
  殷商时期占卜之风盛行,王室贵族上自国家大事,下至私人生活,无不求神问卜。求神问卜离不开酒,奇怪的是,甲骨文中却没有“酒”字。酒的本字为“酉”,不从水。“酉”字出土的地方不同,象形也略有不同,大体之象形宛如一个圆口、细颈、宽肚、尖底的瓶子,即酒坛子。“酋长”的“酋”字在甲骨文中也作“酒”字讲,“酋”字下面的“酉”指盛酒的坛子,上面的“三竖”代表酒坛里冒出的酒香。“酋”字虽然没有偏旁“水”,却有撩拨人的经久酒气,其象形和会意倒类似人类发现酒的过程:没有酒篓伸进大缸的酒坛子“酉”,没有自然发酵出来的袭人香气“酋”,便不会有人工酿造出来的“酒”。“酉”是精,“酋”是气,“酒”是神,酒坛子头顶三缕清香降生世上,又甘露一样遍洒人间,酒才完成精气神的三生轮回,活脱出今日醉生梦死的模样。
  “酉”和“酋”最初都与水无关,直到“酋”字头顶的三缕酒香飘到“酉”字一旁变成三点水,“酒”字身边才挂满水珠。“酉”字的本义酒坛子隐身,“酒”也由气态变为液态,华丽转身。如果翻看字典,人们会下意识地到“水”部去找“酒”字,这种查法貌似正确,实际上却错了。在旧字典里,“酒”字是放在“酉”部的,即使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酒”字也是既存在于“水”部,又存在于“酉”部的。《说文解字》曰:“酋,绎酒也。从酉,水半见于上。”酒字的演變与盛酒的容器密切相关,如今与“酒”有关的汉字也多带着酒坛子“酉”,譬如造酒叫“酿”,卖酒叫“酤”,斟酒叫“酢”,进酒叫“酬”,薄酒叫“醨”,厚酒叫“醹”,滤酒叫“酾”,美酒叫“醑”,赐酒叫“酺”,等等。   “酋”字可做酒用,可做官衔用,演变到“酒”字时,引申义便有些功利。文言版《说文解字》释曰:“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白话版《说文解字》又曰:“酒,迁就满足。用来迁就满足人性中的善恶激情的刺激性饮料……另一种说法则认为,‘酒’是成就的意思,是导致或吉或凶之事的原因。”
  我不知道酒主吉凶之说是否与殷商历史有关,但记载殷人荒湎耽酒的文献却不少,诸多先秦典籍更是将亡商原因直接归罪于酒,这其实是一桩“冤案”。殷商时期的酒充其量7度至8度,酒精度甚至不及当今的啤酒,纣王即使每日浸泡在酒池之中,也不过是洗了个啤酒浴而已,何至于亡国呢?那么,若不是酒之过,又是什么东西作祟呢?
  众所周知,殷商青铜器制造之精、数量之大,世所罕见。《殷周青铜器通论》记载,商周的青铜器分为食器、酒器、水器和乐器四大部,共50类,其中酒器24类,几乎占到一半。酒器按用途又分为煮酒器、盛酒器、饮酒器、儲酒器,此外还有礼器。青铜器的主要成分为铜、锡、铅,其中铜占比77.2%,锡占比12.5%,铅占比7.2%。人体长期摄入超标量的铜、锡,肝脏负担会加重,不过,人体代谢功能强大,可以逐步将铜、锡排出,铜、锡的危害性并不大。铅却是有毒的,且较易溶于酒,进入人体后很难被排出。如果酒器中的铅含量达到7%~20%,长期使用可导致头痛、痴呆、记忆力衰退、情绪不稳定、狂躁、妄想等,症状类似酒精中毒。在甲骨卜辞中保存了大量殷商大臣因“酒疾”不能处理国事的记录,譬如“疾首”“疾目”“疾耳”“疾心”“疾口”“疾舌”“腹不安”“病软”等。记载者通通将之归咎于“酒疾”,其实,7%的酒精与7%的铅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诱发疾病的罪魁祸首很可能是奢华的青铜器,或者说铅中毒,铅中毒显然还是一种富贵病。众大臣如此,纣王也不能幸免。《史记·殷本纪》称纣王早年“资辩捷疾,闻见其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本是万里挑一的青年才俊,高大上的帝王,自从染上酒癖以后,卓越的君主便变得昏庸残暴、举止反常起来。由杰出而暴君,纣王的基因突变绝非一日之功,也非单一因素,与其将之归咎为酒精刺激,不如解释为慢性铅中毒更为合理;更何况,殷人不仅盛酒、斟酒、喝酒使用青铜器,储藏酒也使用青铜器。酒在青铜器中长期存放会生成醋酸铅,醋酸铅甜酸可口,酒的味道因之而更浓郁,好酒之人岂能不欢喜?醋酸铅于酒仿佛分泌物于性,殷人沉湎其中既久,难以自拔,中毒便越来越深。如此看来,酒精不过是催情剂,铅才是“助纣为虐”的元凶,殷商之亡或不在酒,而在铅,在藏着铅的酒器。
  历史是座大熔炉,王朝更替有政治原因,有经济原因,有军事原因,更有人的原因,酒或铅只不过是这座熔炉中的催化剂而已。纵然如此,酒或铅也是脱不了干系的,看到“殷商”二字,我想到的不是青铜的狞厉之美,而是“碧血丹心”的断肠之憾——这“碧血”便是酒,这“丹心”便是铅,酒铅合谋于美味当中,一个王朝便陷入万劫不复之地。无独有偶,史上被中毒的王朝不只殷商一家,“丹药”也扮演过隐形杀手的角色。丹者,“太阴者铅,太阳者丹也,二物成药,服之成仙”。炼丹的药剂主要为汞、砷、铅、铜等,“仙丹”内服可促使人体红细胞数量迅速增长,让人的肌肤变得光鲜红润,服用者貌似青春永驻、返老还童,实际上,却在一步步走向金属中毒的穷途末路。史上因迷恋炼丹而死的皇帝有14位之多,唐朝几乎占据一半。青铜冶炼术和炼丹术可谓祖宗的两大娱乐至死术,如果说殷商是被酒淹死的,是被铅坠死的,那么,大唐则是被丹安乐死的。
  5
  出生之初,我应该闻到酒味的,但没有。
  祖父酒量大,饭量大,胆量也大。据说祖父年轻时与人打赌,居然把一地的西瓜吃了个净光。那块地究竟有多少亩我不清楚,地里究竟结了多少颗西瓜我也不清楚,不过,既然是打赌,定是远超常人食量的。乡人说,祖父留下一地西瓜皮,拍拍肚皮扬长而去,围观者吧唧着嘴巴,当场便傻了。祖父侠肝义胆,深受乡人敬重,我能想象出祖父微笑的模样,一定比西瓜还甜,也能猜到输家的心情,自然比苦瓜还苦——辛苦侍弄半年,就这样被祖父白白吃了去,他该多么沮丧啊!据说祖父的酒量也惊人,我从未见过祖父喝酒,祖父在家也从不喝酒,但依祖父的行事风格推测,祖父应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人。祖父是暴烈的,也是慈祥的,祖父的侠骨柔肠仿佛我儿时的避风港,祖父辞世以后,我常梦见他赶着一驾马车穿过茫茫雪原,他站在车辕上的姿势威风八面,令我黯然神伤。我不明白祖父为什么总穿行在白茫茫的雪原里,但我知道,祖父弥散在我生命中的气息雪片般沁凉,不管岁月怎样流逝,都辙痕一样深陷大地,清晰如初,都鞭哨一样回荡空中,挥之不去。我想,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祖父一定是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可我从未见过祖父独自喝酒。我想,祖父年轻时肯定喝过酒的,我刚出生时应该闻到酒味的,可很遗憾,我一直没有看到祖父喝酒。不过,我能感受到祖父胸中的那团火,能体察到祖父心中的那泓水,我在祖父如火似水的怀抱中长大,我的性情里隐伏着祖父的基因和气息。
  在20世纪70年代,喝酒的人是很少的。不是不喜欢,而是买不起,即使婚丧嫁娶,也只是一口大锅饭而已。不过,办事时候小范围的酒局还是有的,能参加这样酒局的,都是有身份的人。
  在我的童年记忆中,经常喝酒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大队支书,一个是公社放映员。大队支书是个鳏夫,他的所有积蓄都换了酒,他常常拎着酒瓶子东家进,西家出,酒气迎风呛十里,祖父常与他开玩笑,对他的举止却是不齿的。公社放映员是父亲的学生,父亲在家乡当老师时,他经常叫父亲陪他喝几盅,父亲调到一个很远的山庄教书,他又把放映机抬到山上去看父亲。其实,他并非牵挂父亲,而是惦记山上的野味。尤其大雪封山时节,在山上喝烧酒,吃野鸡野兔,于他无疑是快意人生。
  我没有祖父的酒量,但继承了祖父的酒风,虽然我从未看到过祖父喝酒。我生平第一次喝酒,便被赵沛灌得酩酊大醉,或与这酒风有关。后来每次返回小城,我都要与赵沛喝几场大酒,最初二十年,我几乎回回都败在他的手下,最近这十几年,赵沛已非我的对手。胜负易手固然与我多年的江湖历练有关,实事求是地讲,赵沛的酒量还是在我之上的,起码他这些年的吞吐总量远非我可比的。无论乡村,还是小城,喝酒都是男人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也是男人重要的生存方式之一,男人在酒场上争强好胜,就像女人在职场上卖弄风情。酒是性情,是消遣,也是社交。于场面上打拼的男人而言,酒既是自身的生理需求,也是人际沟通的手段,既是饮食文化,也是生存无奈。当然,酒还可以减压,所谓借酒浇愁,其实便是自我消解心底的压力而已。记得1989年冬天,我去酒乡汾阳采访,当地人告诉我,如果没有半斤酒量,就别想在汾阳官场出头。那时的酿酒工艺相对粗糙,酒精度数也高,酒性很烈,半斤相当于今天的八两,一旦喝高肠胃翻江倒海也还罢了,有时胆汁、血丝都吐了出来,三天之内什么东西都不敢闻。我那时刚出道,几场酒下来,身子便软了,出一趟差回来便得将养好几日。我现在也偶尔喝高,却再也不像从前那样难受,我想这与酿酒工艺改进有关,流水线损失掉原始的酒香,酒质却比那时干净得多。2013年,我在《山西经济日报》开设汾酒文化专栏,曾专程走访汾酒老作坊遗址,手工酿制的原酒从管道里汩汩涌出,粮食香味热烈浓郁,轻啜一口,舌尖生香,这种感觉是现代流水线无法相比的。徘徊在古老而静谧的清代酿酒作坊,呼吸着空气中弥散的酒糟气味,我竟有些感动。我知道,这厚重的气味是从地缸里散发出来的,其间活动着一些微小生命,这些嗅得到看不见的微小生命便是文化,便是历史传承。汾酒人一直以“古井”甘泉为傲,声称泉水中的微生物独一无二,因这独一无二的微生物,汾酒便不可复制。第一次听汾酒人这样讲,我相信了他们的传奇,其实我清楚,在日新月异的科技面前,微生物的独一性是个伪命题。我曾就这个问题请教汾酒厂的技术人员,对方盯着我看了半天,笑而不答。事实上,汾酒真正不可复制的东西是酿酒人与酒之间传承千年的气息,酒是生命,这气息也是生命,这生命便是文化的根,仿佛当地彪悍的酒风。汾阳人喝酒凶猛,杏花村人更如狼似虎,在汾酒厂,即使一个年方二八的女子,只要敢坐到酒桌上来,便都是“三碗不过岗”的。   不管怎么讲,与省城相比,小城人喝酒的风气总归更重一些,这或与小城生活相对单调有关。这些年小城生活今非昔比,小城人好酒之风更是愈演愈烈。人活着总归会遭遇各种压力、各种不如意,酒无疑是最好的减压阀、调味剂,福克纳以描写“约克纳帕塔法县”的世系生活著称,他便认为喝酒有益于减压,且不影响写作。福克纳一生浸泡在酒精中,他明白“人者,无非是其不幸之总和而已”,看透了这一层,他便可以安坐在“喧哗与骚动”中间,一边喝酒,一边讲邮票一样大的故乡故事。我的故乡比邮票还小,我喝酒就是喝酒,酒后便倒头睡去,不用说写作,连读书都不可能。我不能喝混酒,白酒啤酒一混就醉;我很少借酒浇愁,酒里如果掺杂了愁绪,便是毒药。去年春节前,我的高中班长因肝昏迷早逝,我觉得他便是中了愁酒的毒。班长内向,随和,吃苦,好学,长治师专毕业后被分配到乡镇教书,现实与理想云泥之别,心情郁闷,常常泡在乡下的小酒馆借酒浇愁。前些年他调回城里,不久又被提拔为一所中学的校长,生活境遇刚有好转,肝脏却被酒精烧坏,大病一场。最近几次回老家同学小聚,看到他坐在饭桌前滴酒不沾、闷闷不乐的样子,我难免伤感。人这一辈子谁都有可能遭遇滑铁卢,不管顺境逆境,既没必要把好事看作一朵花,也没必要把挫折当成世界末日。任何时候日子都得自己过,心情都须自己调理,怨天尤人怨恨的其实是自己。我也走过麦城,经历过一段被权贵“隔离”的日子,当权者专横跋扈嚣张乖张之甚,不可理喻,在局外人看来,我即使不跳楼,也该抑郁的。然而,我该喝酒还喝酒,该读书还读书,该写作还写作,终于有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心中便是欢喜的,《虫洞》便是我从磨难中拣拾回来的一块卵石。人生并不总是风和日丽,刮风也罢,下雨也罢,总归是有缘由的,即使无来由的无妄之灾,又何必挂怀呢?灾难也是身外之物,它在你心中,你便为灾难所困;你不把它放在心中,它便什么也不是。酒也如此,喝便去喝个痛快,不喝便远远离开,好酒不可怕,借酒浇愁很可怕,做一个借酒浇愁的酒鬼更可怕。酒本性情之物,你高兴,它便高兴;你悲伤,它便悲伤;好酒而不识酒性,就像爱一个人却不懂对方的心,如此痴迷怎么能修成正果呢?
  我的同代人多已年过半百,好酒者也多30余年酒龄,阅历相仿,境况相近,生活圈的朋友或因贪杯变得迟钝,甚至痴呆起来,文化圈的朋友却越喝越精神,越喝越思维敏捷,尤其诗人们。即使文学圈,诗人也比小说家、散文家好酒,如此差异显然非生理原因,或者说,诗人天生就是长不大的孩子,酒于他们不过是快乐之源。在我的日常应酬当中,与诗人的聚会最是难忘。多是性情中人,多好酒,诗人的聚会便多了几分旷达和豪放,每每酒至酣处,或吟诵,或放歌,咏之歌之便是生命常态。徜徉在诗或民歌当中,这样的生命无疑是飞扬的,是迷狂的,是可以忘却忧愁的。
  去年秋天的一个周末,偶遇几位中年朋友。都是知天命之年,官场的不再思进取,商场的不再图发财,我非官非商,无欲无求,那场酒便喝得酣畅,喝得释然,谈笑之间,竟至凌晨。翌日醒来,我写下《以一场大酒迎接这个秋天》:
  年正半百,往来的都是半百的人
  突然想到往来无白丁的话
  谁曾这么吹嘘?谁现在还这么吹嘘?
  感觉就像有钱人弹奏一枚铜钱
  铜臭气顶风十里,好好一个夜晚
  就这样被熏黑了。其实,我本来想说
  被调戏或被强暴了,可我年正半百
  已经学会了嘴下留情,口中积德
  都是半百的人了,没有穷得叮当响的
  没有富得流油的,没有红得发紫的
  也没有黑得发紫的。恰好是周末
  恰好遇见,恰好都是松松垮垮的人生
  那么,我们喝酒吧,一直喝到凌晨
  以一场大酒迎接这个秋天的到来
  半百人的放纵,或许才是真的放纵
  写完这首诗,我想起福克纳说过的一句话:“一个男人50岁之前不应该暴饮,相反50岁之后如果不痛饮,就是愚蠢的。”福克纳的话曾让我费解,直到知天命之年,我才恍然明白,男人50岁之后喝的其实不是酒,而是通透的人生。
  6
  文人好酒,性情使然。
  人若只单纯好酒,不论他荒唐到什么程度,都无伤大雅。酒若与鬼祟的政治搅在一起,便有几分龌龊,甚至是毒药。鸿门宴如此,青梅煮酒论英雄也如此,杯子一旦落地,有人便会掉脑袋的。说到酒便不得不提曹操,公道而言,曹操做文青时还是可爱的,一沾染到政治,他便是白脸一张,有几分奸猾,还有几分流氓。当然,政治这张脸谱本就不靠谱,曹操到底什么德行,今人说不清楚,古人也说不清楚,单就性情而言,我倒觉得“对酒当歌”的曹操还算得上率真。一首《短歌行》“绕树三匝”,活脫一个酒鬼,“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更令酒君子视为知己,内心深处,曹操显然把酒当作了红颜,尤其吟到“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俨然酒痴。只不过,此等酒痴曹操当得,他人则当不得。魏蜀吴三国争霸,天下分崩离析,粮食作为军需之资都不够,岂可浪费在酿酒上?于是,曹操、刘备同时下令禁酒,刘备禁酒不分青红皂白,竟然罪及家有酿具之人。某日,简雍陪刘备逛街,看见一对男女同行,便说道:“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刘备问道:“卿何以知之?”简雍答道:“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刘备闻言大笑,便放了错抓的人。有家具便等于准备干坏事,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刘备禁酒只不过是禁出一则带荤味的冷笑话,曹操却是看碟下菜。曹操有事命人去找徐邈,徐邈喝得沉醉,自称“中圣人”,不来复命。曹操大怒,欲惩之,手下劝道:“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修慎,偶醉言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酒者不敢称酒为酒,却说清酒为圣人,浊酒为贤人,也是奇观一道。今人应对“八项规定”,把茅台倒于水壶中,与古人以“圣”喻“清”,以“贤”喻“浊”相比,今人捣鬼也好生无趣。曹操知道徐邈喝酒只是喝酒,从不枉议政治,便放过徐邈,徐邈酒照喝,官照升,还浪得“中圣人”雅号。孔融仗着“建安七子”之首的名号,与曹操针尖对麦芒,谈政论道,便没有“中圣人”的幸运了。《后汉书·孔融传》记载,建安年间,曹操“表制酒禁”,孔融“频书争之”,《与曹公表制酒禁书》更令曹操好生难堪:   夫酒之为德久矣。故先哲王,类帝禋宗,和神定人,以齐万国,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著旨酒之德。尧不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卮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奋其怒;赵之厮养、东迎其主,非饮卮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故郦生以高阳酒徒,著功于汉。屈原不酺醩醊醨,取困于楚。由是观之,酒何负于政哉!
  孔融“酒之为德”论直戳曹操“饮酒丧德”要害,曹操还是忍了。宰相肚里能撑船,曹操还是有雅量的,孔融一而再,再而三,处处与曹操过不去,便不得活了:“建安十三年八月壬子,曹操杀太中大夫孔融,夷其族。”
  孔融看似死在较真上,其实是死在“尊崇天子”的政治主张上。较真是文人风骨,较不得真时,文人们便去酒中寻求解脱,酒若不够劲道,便去吃药。魏晋南北朝三百余年,大体处于国家有病、名士吃药状态,政治若是黑暗,便是不讲天理的。孔融遭灭门,正始名士转而去清谈老庄,按说够乖了,还是躲不过,何晏只不过是带头吃了五石散,也人头落地。鲁迅先生说五石散是一味毒药,汉时大家还不敢吃,何晏或将药方略加改变,便吃开头了。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他的话应该不会错,错在何晏们越吃越精神,越精神越多嘴,及至竹林七贤只能清谈,且一齐喝酒,嵇康还独个儿边喝酒、边坚决吃药。鲁迅先生一针见血:何晏、嵇康和夏侯玄,吃药的三个都被杀,只喝酒的阮籍蒙混过关。看来吃药的确不是什么好事,尤其吃类似“摇头丸”的药。在大家都得病的年代,你做个病人也就罢了,何苦要吃药呢?倘若不愿做病人,做个酒鬼也成,像阮籍一样,司马氏不是要与阮家谈婚论嫁吗?阮籍便连续醉他两个月不醒,看你还谈不谈?
  鲁迅先生把魏晋风度归结为药与酒、姿容、神韵,我倒觉得魏晋风度便是一干朋友聚在一起的气场,吃药如是,饮酒如是,赋诗、作画、写字和玄谈也如是。世道恶俗,名士们或放浪形骸、任情恣性,或烟云水气、风流自赏,或托杯玄胜、远咏庄老,或优游林下、种菊南山,他们一心想做一朵清峻通脱的云去,可他们忘记了,大地污染了,天空岂能干净?
  吃药是会死人的,于是,刘伶便去作《酒德颂》,一味赞美“大人先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刘伶脱个精光,坐在家里“唯酒是务,焉知其余”,人见而嗤之,刘伶反唇相讥:“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裈衣者,内衣裤也。刘伶讥讽别人跑到他裤裆中去了,如此宽袍里的风度只有“大人先生”做得出来。魏晋文士狂悖,说白了就是一心想从黑暗中逃出来,边避祸,边透口气,“形在庙堂之上,而心怀江湖”,最好的出路便是东篱采菊或竹林饮酒。采菊是隐,饮酒是隐,吃药其实也是隐,士人们被黑暗的政治逼到精神分裂的角落,不得不结伴去扯淡,魏晋风度,实是藏着不得已的。魏晋文人从不相轻,同志者一起嗑药,一起狂饮,一起捉虱子,总归要把自己麻醉了,再去得道成仙。然而,也不是谁想隐便能隐的,嵇康一心做铁匠,祸事还是找上门来。
  嵇康是曹操的孙女婿,曹氏、司马氏火并,嵇康不愿吃里扒外,只得躲在云台山下的小院打铁,累了便去竹林读书。我的祖母祖籍河南修武,离云台山不远,那一带的风景我还是熟悉的。我想嵇康的院子应该建于缓坡之上,院外是竹林,竹林旁有山泉,有小溪,院中则摆放石桌、石椅和琴台。当然,酒葫芦是不会少的,它们便挂在屋檐下、树杈上,不仅风景别致,还略显招摇。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阮咸啸聚于此,喝酒,赋诗,清谈,佯狂,倒也自在。不过,七贤的啸聚与绿林不同,不夸张地说更像口技交流。阮籍最擅长长啸,啸声远播数里。阮籍上山碰到世外高人,与人家谈论文治武功,人家不理,他便长啸,高人闻声大笑,也和以长啸,然后飘然而去。嵇康也擅长长啸,他的啸声清亮如水,不夹带任何杂质。山涛、王戎的啸声则有些世故,起伏之间隐藏着狂笑与悲声。七贤本来是以长啸消遣时光的,竹林外的读书人也竞相仿效,见面时盯着对方半天不说话,然后长啸一声,扭头便走,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神经病。七贤由着性子在竹林里玩,倒也高兴,突一日,钟会来了。钟会是草书之父钟繇之子,曾在曹操手下为官,后投靠司马昭,红得发紫。钟会乘肥马,着绸缎,慕名来见,嵇康自管树荫下赤膊抡锤打铁,眼皮抬也不抬一下。钟会不敢打扰,一旁呆呆看了一会,转身便走。嵇康这才冷不丁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道:“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钟会敬畏嵇康,之前曾撰写一部《四本论》,求教嵇康,又怕不入嵇康法眼,在门外徘徊来徘徊去,心底惴惴,竟“于户外遥掷,便回怠走”,颇有些做贼的意思。如今钟会摇身一变,地位显赫,再次登门造访,嵇康依然不理不睬,钟会便记恨在心。
  竹林里的七个男人虽个个好酒,酒量却各异,喝酒方式也不同。嵇康“飘飘然有神仙之慨”,但因服用五石散,只喝冷酒不喝热酒。阮籍有酒必醉,常烂醉如泥。山涛做人最宽容,酒量也最大,号称能饮八斗,没人见他醉过。刘伶流传下来的文章只有《酒德颂》,狂饮故事却一箩筐。母亲去世,刘伶正在下棋,下完去奔丧,在母亲遗体前“饮酒二斗,吐血三升”,当场哭晕过去。向秀酒量稀松,三杯下肚便脸色通红。王戎吝啬,爱酒却不买酒。阮咸是阮籍的侄子,像阮籍一样有酒必醉,且喜光天化日下裸体独饮。一日,阮咸与亲友饮酒,见几头猪直奔酒盆而来,情急之下竟与猪抢酒喝,“与豕同饮”一时传为笑谈。七贤酒酣耳热,弹琴唱歌,做想做的事,说想说的话,喝酒,吃药,玄谈,学术氛围浓厚,嵇康写《养生论》,向秀便去写《难养生论》,嵇康便又写《答难养生论》,口生莲花,面红耳赤,辩到最后还不伤和气。七贤本已惊世骇俗,突一日,又来了个吕安。吕安效仿嵇康开了一片“灌园”种菜,闲暇时与嵇康切磋养生术,情同手足。那时的竹林俨然世外桃源,直到山涛出仕,一直是竹影疏朗、月静风清的。
  山涛投靠司马师做官,嵇康树下打铁,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无所谓谁对谁错,何况山涛的官声还不错。山涛偏要推荐嵇康接任他的吏部郎,便有些不解风情,好心办了坏事,或者说在不合适的时机做了一件不合适的事。嵇康不肯同流,疾书一封《与山巨源绝交书》,把山涛狠狠奚落了一番。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嵇康并非与山涛绝交,而是与司马家族决裂,嵇康对山涛的为人做事还是打心底认可的,否则也不会托孤于山涛。嵇康一心“越名教而任自然”,可自然也被政治调戏了,哪里还能找到安身的净土?嵇康借山涛而打司马昭的脸,便是在芥蒂之上种下更深的芥蒂,这笔账司马昭早晚要算的。不久,吕安貌美之妻被兄长吕巽迷奸,吕安欲狀告吕巽,嵇康劝吕安家丑不要外扬。嵇康与吕氏兄弟素有交往,本想做个和事佬,息事宁人,吕巽却恶人先告状,反诬吕安不孝,把吕安送进大牢。嵇康义愤填膺,又写信与吕巽绝交:“古人绝交不出恶言,从此别矣。临书恨恨!”君子就是君子,憎爱分明,分手虽不恶言相向,恨恨之后却跑去为吕安做证。吕巽和钟会勾肩搭背,过从甚密,二人便借机指责嵇康“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构陷嵇康谋反。司马昭早对嵇康不满,遂顺水推舟,赐吕安、嵇康大辟之刑。   嵇康将刑东市,消息传开,三千太学生集体上书“请以为师”,遭到司马昭拒绝。行刑之日,嵇康一袭长袍,一双木屐,伟岸之躯迎着太阳而立,仿佛长发飘飘的世外仙人。嵇康一生爱琴,平时常择雅静高岗之地、风轻月朗之时,深衣鹤氅,盥手焚香,抚琴一曲,以抒胸臆。行刑那日,前来为嵇康送行的人逾万人,场面宏大。嵇康却平常一般神气自若,孤傲不群,当众抚了一曲《广陵散》。琴声起处,但见白虹贯日,风停云滞,纷披灿烂,戈矛纵横。曲罢,嵇康顾看日影,慨然长叹:“《广陵散》于今绝矣!”一代名士的最后风流魂注《广陵散》,曲终弦断,他逍遥的背影似鹤,却透出绝世的凄凉!
  山涛赞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
  站姿如此之美,人灵也;醉态如此之美,酒魂也。
  7
  “不用去理会那些教堂、建筑或城市广场,如果你想了解一种文化,就去当地的酒吧里坐一个晚上”。第一次读到这段文字,我便相信了海明威的洞察力,就像很多人把斗牛、拳击、钓鱼,还有酗酒,当作海明威的硬汉标签。谁都有鲜明之处,但以标签来界定个性无异于肢解。当然,肢解也是一种无奈,因为人早已习惯了以偏概全。1952年,在古巴海岸,海明威把一只酒杯举到海风中,阳光从杯中穿过,他凝视着冰块下清澈的液体,联想到海洋:“冰块的凝聚处如船之航迹,其通透处恰如驶过沙质海床的浅水中的船首切开的海水颜色……”翻译文字仿佛加了冰块的酒,整杯液体看上去不再流畅,但这并不妨碍海明威把他的酒世界想象成蓝色海洋。我如果也举着一杯透明液体站在阳光下,我会想到什么?
  在海明威的时代,酒吧或许还温文尔雅,否则,海明威不可能独坐一个晚上。海明威的硬汉形象符合正统的牛仔标配,布考斯基与其相比更像一个街头无赖。是的,布考斯基就是一个无赖,一个口不离酒、烟不离手的老光棍。布考斯基像一只鼹鼠,随时出没在洛杉矶的流浪汉、妓女中间,口无遮拦,酒至上,性至上,顽强的生命力堪与海明威比肩,却并未传承海明威骑士精神中最高贵的部分。骑士和光棍,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精神符号,即使二者具有同等强烈的生命力和同样敏锐的生活洞察力。美国摇滚音乐人汤姆·维茨无疑是布考斯基的同情者:他“看到了角落里谁也没有去过那么远的黑暗……他为那些没有自己的声音的人呐喊”。我却觉得“呐喊”这个词于布考斯基有些夸张,布考斯基只不过是喜欢在深夜醉醺醺地嘲笑或号叫而已。如果说,海明威有资格躺在阳光明媚的古巴海岸,优雅地想念《老人与海》,那么,布考斯基只配跌跌撞撞在无穷尽的黑暗中,痛饮他的“苦水音乐”。是的,布考斯基一生都在嘲笑或号叫,他被黑暗撞得鼻青脸肿,即使走投无路,他也只会演出一次自杀未遂——煤气令其昏睡又醒来,仿佛又一场宿醉。在布考斯基的街巷深处,酒吧就是酒吧,是他喝酒和搭讪女人的地方,布考斯基在此沉溺,陷落,挣扎,他不可能是海明威,即使“地狱的海明威”也不是。不过,布考斯基是有野心的,他“唯一的野心就是根本不成为任何什么人”,布考斯基拥着死亡冰冷的身体心安理得地睡去,他的文字缺少正常人的温度:“我父亲的葬礼像是一个冷汉堡。”在短篇小说《父亲之死Ⅰ》中,布考斯基开篇便把父亲冷藏了,一个把父亲的葬礼与酒、性和乱伦一锅烩的人,怎么会真的自杀呢?
  自杀于海明威是一种荣誉,布考斯基却觉得“死亡真是非常无聊。……死亡真的很愚蠢。”布考斯基喜欢侃侃而谈,喜欢不合时宜地侃侃而谈,他在接受好莱坞演员、诗人西恩·潘采访时赤裸裸地说道:
  别再谈什么酒吧。它已完全不属于我。现在,当我走进酒吧,简直让我作呕。我见过那么多东西,真他妈的多啊——这些东西你知道,当你年轻时,你喜欢和某个家伙掰手腕儿,你知道你在装他妈的男子汉——想把娘们儿搞到手——现在我这把年纪,这些都不需要了。
  走进酒吧只是去撒尿。在酒吧太多年了。进去只会让人受不了,我会走出门,一阵呕吐。
  《时代周刊》送给布考斯基一顶高帽,称他是美国底层社会的桂冠诗人,我不知道这算褒奖,还是贬低——诗人就是诗人,為什么是美国底层社会的呢?美国高层社会又在哪里?谁又是高层社会的桂冠诗人?所谓人权或平等,看来也是一顶高帽,布考斯基从爱上酒的那一天开始,就不曾掌握过任何高级的生活技能,除了写作,与他有关的职业都毫无体面可言:洗碗工、卡车司机、装卸工、邮递员、门卫、加油站服务员、库房跟班、仓库管理员、船务文员、停车场服务员、红十字会勤务员和电梯操作员……即使混进文化圈,他也只能靠撰写《一个老淫棍的手记》一类的专栏换酒,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做一个真诗人。职业于布考斯基而言从来说明不了什么,他只不过是在讨生活,只不过是在想方设法活下去,就像他诗歌或小说里的社会边缘人——落魄作家、人渣诗人、无赖画家、无业游民、酒鬼、色狼、妓女,这一大堆符号一样的人物在他的作品中浪声浪语,他们只不过是替他把生活伪装撕成一条条尿布,然后毫无遮拦地挂在阳台上,就像他在《人渣的悲伤》结尾处所宣称的:“所有的亵渎,一览无余。”
  布考斯基拥有酒鬼所必需的一切基因,酒于他是惩罚,也是奖赏。13岁那年,他遭到酒鬼父亲的虐待和打骂,开始去喝酒。后来,他拼命写诗和小说,又不断被《大西洋周刊》和《哈巴杂志》退回,对此,他的回应直截了当:“给他们地狱,我成酒鬼。”又后来,洛杉矶小报《不设防的城市》邀请他写专栏,吹捧他是“洛杉矶最棒的作家”,他却以诗人自居,毫不领情:“那是他妈的侮辱!”对方却不以为意:“不管如何,我们要你写一个专栏。”酒鬼的要求也很简单:“给我一杯酒,你就有了。”布考斯基从不隐瞒自己对酒精的狂热,他在《一家地下报纸的生与死》的文章中扬扬自得地回忆道:“我在我的住处找到了一瓶酒,喝了,又喝了四罐啤酒,写出第一个专栏。那是关于我在费城上过的一个三百磅的妓女。写得很不错。”
  布考斯基最喜欢四样东西:酒,女人,赌马,古典音乐,酒无疑居于首位。不管蜗居家中,还是接受采访,或者参加诗歌朗诵会,布考斯基都在不停地喝酒。布考斯基宣称写诗“必须像畅饮啤酒后第二天早上拉屎那样喷涌而出”,诗的圣洁在他的文字中瞬间堕落成一次排泄,一张公开发表的照片还为他的言行做了生动注解——他坐在马桶上,一边看杂志,一边吹酒瓶子。布考斯基的语言极具画面感,如果配上他的自言自语,无疑就是一个活脱脱的诗人酒鬼形象:“我始终一手拿着酒瓶,一面注视着人生的曲折、打击与黑暗。对我而言,生存,就是一无所有地活着。”一无所有地活着,这是多么颠覆世俗的伟大理想啊!愿意接纳他的人,又该拥有怎样的胸襟呢?1971年,雷蒙德·卡佛邀请布考斯基出席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克鲁斯分校的诗歌朗诵活动,卡佛赶到机场时,发现布考斯基已经在飞机上喝高了。欢迎晚宴上,布考斯基的手不停地在卡佛老婆身上摸来摸去。朗诵会上,布考斯基一边狂饮杜松子酒,一边不停地羞辱听众,他的表演被人斥责为“向所有中产阶级学生的头上撒尿”。朗诵会结束,卡佛为布考斯基举办了小型派对,布考斯基一进房间便问:“酒在哪里?”布考斯基后来回忆,只记得“我们喝了一整夜酒”。第二天早晨,卡佛带他去吃早餐,他却拉上卡佛直奔酒吧,最后怎样去的机场,卡佛也记不起来了。   布考斯基一次可以喝三十瓶啤酒,在睁眼之前、闭眼之后,他的世界里只有酒。布考斯基告诉好友西恩·潘:
  酒精可能是你来到这世上最了不起的东西——反正和我匹配。对……这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两个东西。所以……我们形影不离。对于大多数人,这绝对是毁灭,而我完全不同。我喝醉时可以写出所有更棒的东西。即使和女人谈情说爱,你知道,我也总是沉默寡言。所以酒精让我过性生活,让我更自由。这是一种释放,因为我差不多是一个羞涩的人,孤僻的人,酒精让我成为这样的英雄,穿越时空,做所有胆大妄为的事……所以我喜欢它……真的。
  布考斯基说他是羞涩的,我笑了。我说酒是布考斯基的胆,你信吗?事实上,一旦离开酒瓶,布考斯基就会失魂落魄。1954年,布考斯基因酗酒过度而导致出血性溃疡,差点丢了老命。即便如此,布考斯基仍不考虑将酒戒掉,他说:“没有酒,我就是个无趣的人。”酒是布考斯基生命的助燃剂,写作的催化剂,没有酒,他的身体和思维都是僵硬的,写作就更困难了。在他的眼里,酒和一面墙壁、一架打字机、一张白纸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清醒让布考斯基变得平庸,他只有在“讨厌的宿醉的打击下”,在“再喝一杯或者再刮一刀”的诱惑下,才能把诗食物一样“呕吐”出来。布考斯基仿佛阮籍的西方版,但阮籍之狂是佯狂,布考斯基之狂是真狂,二人显然并非彻底的同类。布考斯基还把李白引为同道,感慨“他也喝酒,他把诗扔进火里,顺水而下,并且喝酒”,但李白是酒仙,布考斯基是酒鬼,仙和鬼显然也非同道。不过,布考斯基与李白還是惺惺相惜的,他从李白身上看到了自己:“我常常在小巷醉倒,我可能会再次醉倒”,至于明天,“似乎任何事情都与我无关。你明白吧?”直到与文学经纪人约翰·马丁交往并签约,布考斯基才不用为买一瓶酒发愁,这个时候,他的身体已被酒精彻底摧垮。多次手术之后,1989年,布考斯基因肺结核不得不接受戒酒治疗,但这也是暂时的。布考斯基说:“戒酒的酒鬼与重生的基督徒是最糟糕的……”
  “我是个靠孤独过活的人,孤独之于我就像食物跟水。一天不独处,我就会变得虚弱”。这是一个酒鬼的独白,酒是他孤独时的朋友,是他虚弱时的食粮。1994年3月9日,布考斯基因白血病在南加州去世,享年73岁。死后,他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不要尝试”——
  醉倒在某个城市黑暗的街道。
  是夜晚。你迷路了,你的家
  在哪儿?
  你进了一家酒吧去找自己,
  点了苏格兰威士忌和水。
  该死的酒吧,这么潮湿,你的
  袖子被弄湿了
  一大片。
  这是一家黑店——苏格兰威士忌没味儿。
  你点了一瓶啤酒。
  穿着裙子的死神夫人
  向你走过来。
  她坐下来,你替她买了瓶
  啤酒。她身上发出沼泽的臭味。她把一条腿
  压在你的身上。
  酒保咯咯地笑了。
  你让他有些担心,他不知道
  你是警察、杀手、疯子
  还是
  白痴。
  你要了一瓶伏特加。
  你把伏特加倒进啤酒瓶
  直到倒满。
  凌晨一点。死牛的世界。
  你问她,脑袋值多少钱。
  你把酒一饮而尽。有股
  机器润滑油的味道。
  你把死神夫人撇在那儿,
  你把那个咯咯发笑的酒保
  撇在那儿。
  你已经记起你的家
  在哪儿了。
  你家里的餐具柜上
  有整瓶的酒。
  你家里满是乱七八糟的
  烟头。
  “粪堆星球”上的杰作。
  爱在那里大笑着
  死去。
  8
  “不要尝试”,布考斯基说。
  柴然却在不断尝试。
  20世纪90年代初,作协十大酒徒聚会震动太原市南华门东四条(山西省作协所在地),张石山还以此为原型创作了中篇小说《晋阳酒徒》,发表在《黄河》杂志上。记得那天是正月十六,张石山、张锐锋、赵瑜、李克仁、雪野、病夫、郭克、刘淳、丰昌隆、柴然十人决定比拼一场大酒,这十人当中,张石山是小说家,张锐锋是散文家,赵瑜是报告文学作家,李克仁是剧作家,刘淳是画家,其余都是诗人。我那时不胜酒力,无缘跻身十大酒徒之列,却有幸与陈建组共同担纲监酒官,亲历了那场盛会。寒风瑟瑟中,十人陆续到达酒店,进门之始,还个个落下墨宝,签下大名。丰昌隆专程从大同赶来,拉达车的后备厢装了一箱玻璃瓶汾酒、一箱太原高粱白,病夫专门安排手下全程摄像,仪式之正规不亚于一场外交酒会。落座之后,每人自选一瓶白酒,摆在自己面前。之前议定,喝酒期间不得离席,不得骂娘,不得撒酒疯,视每人的酒量酒风酒姿,最后选出酒仙、酒圣、酒鬼、酒徒,并成立酒徒协会等。当然了,谁第一个喝干瓶中酒而不醉而不胡言乱语,谁便是赢家。哪知众人刚落座,来时已满身酒气的柴然不到十分钟,面前的酒瓶便空了,再一转身,人已不知去向。比赛还未分出高下,十大酒徒已然少了一人,大家少不了到处去找柴然,酒兴便有些阑珊。直到酒席散去,柴然依然踪迹全无,次日大家才知道,柴然几口干掉一瓶高粱白,去酒店后面小解,走到锅炉旁边,一头栽到煤灰堆里酣然睡去。
  在柴然早年的诗酒岁月里,十大酒徒聚会仅是个小插曲,柴然的酒量不敢说喝遍三晋无对手,诗酒情怀却是罕逢敌手的。在我认识柴然不久,柴然突然决定去流浪,他哼着《橄榄树》,只身北上忻州、朔州、大同,每日与彭图、吕新、丰昌隆等文友喝酒论诗唱歌,乐不思蜀,三个月后才想起家中妻儿,醺醺然返回太原。那是1989年,柴然还在迎泽宾馆上班,遇到这样的天才员工,宾馆老总也是徒唤奈何。那个年代,酒还是奢侈之物,在柴然年轻的生命里,酒却是不可或缺之物,甚至是他思考和感悟生活的方式。1986年早春,柴然陪同丰昌隆去汾阳县的冀村讨债,村长把七八位村干部找来,在村委会大院设宴招待。酒刚上来,柴然和丰昌隆便把小酒盅换成茶水杯子,村长拿小酒盅与他俩碰杯,他俩脖子一仰便三两下肚。那天中午,丰昌隆喝了九大杯,大概二斤七两。柴然喝了十二大杯,差不多三斤六两。村委会的窗台上摆了整整十个空酒瓶子,酒鬼诗人的豪放让酒乡人大开眼界,村长当场表态马上还钱。大酒之后,柴然和丰昌隆无法入睡,便从村委会转悠出来去看村长,却见村长躺在炕上打点滴。离开村长家,二人又在村中绕了一圈,三点半左右回到村委会,双双倒头睡去。柴然被尿憋醒,睁眼发现丰昌隆不在,他四处寻找,一不留神跌倒在废弃的仓库里,整张脸溅满地上堆放的火碱,生涩难受。柴然隐约看见灶台上有口大锅,锅里好像盛着水,他踉跄过去用锅里发亮的东西洗脸,脸颊顿时火烧火燎。柴然大喊一声,从库房跑出来,村民闻讯赶紧端来凉水,他洗过之后,面部爆裂般疼痛,好端端一张脸便桃花似的一朵朵绽放开来。锅里的东西本是废硫酸,废硫酸遇到火碱,发生酸碱中和反应,散发的热量并不大,他的脸仅是做了一回化学反应池。后来他又用水去洗,火碱遇见水,立马沸腾,那张脸便变成一座石灰炉。好在柴然的生命力极强,脸上的脓包被他一块一块撕掉以后,皮肤竟愈发白净细嫩。   柴然不仅把酒乡的父老乡亲喝得颠三倒四,还在高等学府北京大学喝出一个五湖四海来。1991年春夏之交,柴然和朋友跑到北大勺园的地下室酒吧撒酒疯,喝到最后,桌子拼桌子,沙发对沙发,竟将酒吧里所有的黑人兄弟和白人女性聚在一起狂饮,仿佛盛大的中国啤酒节。“全世界的朋友酒里团结起来。喝酒,喝酒!干杯,干杯!”柴然高喊着,酒吧的保安被他搞得十分紧张。第二天上午,柴然走出勺园,看见门前坐了一溜黑人兄弟,他们对柴然诉苦道:朋友,我头疼。还有一次,柴然囊中羞涩,去找郭克借钱,钱刚到手,他又邀郭克一起去喝酒,郭克哭笑不得。酒店坐下,点菜上酒,酒至半酣,柴然旁若无人地高歌起来。邻桌先是好奇,继而鼓掌、喝彩、敲桌子,最后干脆把自己的酒菜一并端将过来,两桌合一桌,仿佛多年不见的老友邂逅。酒足饭饱歌罢,邻桌替柴然买了单,大家恋恋不舍地握手告别,却谁也不知对方姓甚名谁。
  早些年,不管诗友聚会,还是朋友喜宴,柴然酒后总爱高歌一曲《我的太阳》,声若洪钟,俨然帕瓦罗蒂,引得圈外人侧目,众诗友大呼小叫。我第一次听柴然在大庭广众唱歌,是在雪野的婚礼上,那些年,雪野的家就是酒徒的根据地。有一次,柴然从雪野家喝酒出来,骑车逆行上了新建南路,恰在这时,一辆公交车迎面驶来,柴然来不及躲避,自行车径直向公交车撞去。只听“砰”的一声,柴然和自行车安然无恙,公交车头部却被撞出一个大洞。公交车司机吓得脸色煞白,不知如何是好,柴然却一骨碌从地上站起来,责问人家怎么开车的。同样是20世纪90年代,同样是雪野家喝酒出来,唐晋酒后的故事则儒雅得多。凌晨酒散,唐晋骑车走在新建南路上,走着走着便倒在马路边,自行车盖在身上,兀自呼呼睡去,梦中还在喃喃自语好酒。晨曦中,扫马路的大妈看到一位衣冠楚楚的小伙子躺在马路边拥车而眠,不禁大骇。她以为出了什么事,赶紧去推唐晋,唐晋却揉揉惺忪的眼睛,微笑着道声“谢谢”,起身骑车悠然回到家中。
  在20世纪90年代末,我和柴然迷上小说写作,经常在一起讨论福克纳,讨论零度叙述,柴然是零度叙述的执迷不悟者,我是痴迷者。可笑的是,我还自以为是地提出了所谓的临界叙述概念,认为“真正的艺术只呈现一种临界的生命、临界的情感和临界的思想”。初涉小说,我写得辛苦,内容也单一,譬如打麻将便写了《麻点》短篇系列,炒股票便写了小长篇《浮动筹码》。我与柴然、唐晋都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写诗的,我那时的诗歌大多没有发表,客串的几个小说差不多全部见诸报章,命运就是如此弄人。本世纪初,我被临界语言、临界人物、临界故事搞崩溃了,对文字心生厌恶,便去帮朋友打理一个叫“特产网”的网站。网站没有文字编辑,我请柴然到公司整理“特产”詞条,虽是商业行为,他对文字的苛刻也几乎到了不近情理的程度。我对文字也很苛刻,柴然显然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做网站那些年,恰是互联网由高潮转入低谷时期,烧掉投资方的50万,网站关门大吉,之后,我很少到文学圈走动,与柴然的往来也少了。2008年初,我因好奇而开博客,因博客又回归文学,饭桌上再遇到柴然,发现他戒了酒,戒了烟,人也比从前安静许多。安静下来的柴然这期间却写了许多不安静的文字,诗歌触角也转向底层生活,歌厅、桑拿、小姐、嫖客似乎是他热衷的题材。“生活残酷而粗糙,更需要/一颗砥砺之心,抗压,磨蚀,消耗时坚”,柴然在这里使用了一个艰涩的古词“时坚”,意味比“时艰”还坚硬的磨难。柴然有这样的感悟我并不惊讶,他把目光投向猥琐的“鸡奸者”,我还是有些意外的:
  再就是本馆一鸡奸者丧心病狂
  他是全馆内最臭名昭著
  也最坚忍不拔的显赫人物
  他有过三年近郊插队的青葱履历
  初来当楼层服务员,便能把
  一文不值的冒牌字画兜售给日本人
  狂擦马桶半年后升任楼层小组长
  楼上小会议室遂改涉外酒吧
  上下三层楼外宾送洗衣服
  统统截留,私自洗熨
  凡事经他手,似都可中饱私囊
  我没有猜错的话,“本馆”指的就是柴然曾经服务过的宾馆,“鸡奸者”是有生活原型的。其实,有没有原型并不重要,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我奇怪的是,柴然居然对艰涩难懂的《万有引力之虹》十分迷恋,还把托马斯·品钦笔下的另一类众生相一一摘录在他的诗中:“恋童癖(众多报道表明,仅仅这种狂热/就能令人返老还童);女同性恋/(是的,两个影子女人就像风吹过/日趋空荡的舱室,最终从垂死的/躯壳里爬出闺房,在最后的灰色海岸线上/相会相拥……);嗜粪癖和尿色情/(终极惊颤……);恋物癖(死亡的/神物非常之多,不言而喻的……)”。柴然本有文字洁癖,却对异癖人物兴趣盎然,这本身就是一道奇异的景观。柴然写这个系列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布考斯基是何方神圣,在精神上,柴然显然与布考斯基异国同归。
  那是小红和小童。夜间11点半
  被你带进共青城上岛咖啡
  接受首都来的性学者的社会访问调查
  条件是每人一小时一百元外加啤酒小吃
  脂粉。口红。粗头发。高跟鞋
  哑嗓子。粗肤。大喉结。筋手背
  莲花指。软腰肢。婊子做派
  男臀。小奶头。雌激素弄尖的舌头
  文字高度节俭,意象异常纷呈,仿佛一壶老酒。这就是柴然,一个越来越安静,又越来越汹涌的人。
  柴然戒酒标志着一个生命阶段的结束,如果再喝下去,无疑等同于自杀。柴然被尼古拉斯·凯奇饰演的酒鬼所震慑,他说电影《远离赌城》就是他当年的精神写照,诗,酒,绝望的心,还有死亡,就像他很小便看到自己的一生,在某个特定时期,这就是他命定的生存方式,还是他探测痛苦深度的缘由。不过,诗可以给他生命,酒却什么也不能拯救,柴然戒酒有生理原因,也有心理原因,或者说,某一天,当他意识到酒的使命已经结束,酒便离他而去。我相信守恒,觉得一个人无论酒量多么大,身体多么强壮,一生所饮酒的总量大体是恒定的,前半生消受得多,后半生便消受得少,甚至无法消受。这个定数因人而异,不管它是多少,身体都难以抵挡酒精的终年侵蚀。现在回想,在我与柴然谈论福克纳的时候,柴然便患了酒后胃疼的毛病,我时常看见他把手捂在毛衣上,眉头拧成一个疙瘩。第二年,柴然想把那件毛衣洗过再穿,却发现毛衣靠近胃部的地方留下一个清楚的大手印,那件毛衣穿了一个冬天便“胃穿孔”了。戒酒之后,柴然仿佛换了个人,他一边泡在大众澡堂观察各色人等马灯一样从眼前走过,一边“躲在小楼成一统”苦行僧般苦练书法。柴然是左撇子,钢笔字本来就见功底,专研碑帖后书法造诣更是精进。偶有饭局,常见柴然夹着一叠宣纸笑眯眯走进来,一一打过招呼后,安静地坐在一旁看大家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不等众人怂恿,柴然便会欣然献上一段《空城计》,余音绕梁,颇有方家风范。或许戒酒戒烟的缘故,或许沉静淡泊的缘故,与之前的美声唱法相比,柴然如今的京剧唱腔更饱满,韵味也更厚道。我喜欢柴然的诗歌、小说,喜欢柴然的书法,尤其喜欢柴然的京剧,柴然的京剧不但有与生俱来的先天禀赋在,有苦练寒暑的后天修为在,还有饱经沧桑的人生阅历在。   9
  贵州茅台、宜宾五粮液、泸州老窖、陕西西凤、江苏洋河大曲、北京紅星二锅头、浙江古越龙山、青海青稞特酿,当然,还有山西青花瓷汾酒和国宝竹叶青,以及写着洋文的法国红酒和西班牙红酒。这些花花绿绿的瓶子自从摆上餐厅的木质酒架,我几乎没有动过,每每看到它们,我都觉得它们在与我说话。2013年秋,我陪李杜去晋城一家山楂干红酒厂采风,站在橡木桶中间聆听酒窖里低回的《大悲咒》,我相信了酒厂主人的话:酒是有生命的,也是有情感的。不仅如此,我还相信这生命不只酒中的微生物,这情感也不只空气中的气息。音乐最接近生命的本质,它可以与微生物对话,身旁的橡木桶不过是神秘生命的栖身之所,它让我想起汾酒老作坊埋在地下的地缸。红酒与白酒、清香型与酱香型的区别固然与原料、酒曲、水质和工艺有关,最根本的差异还是窖藏方式。清香型白酒采用地缸储藏,地缸每年清洗一次,清香型酒最讲究干净。酱香型白酒采用地窖储藏,地窖无法清洗,酱香型白酒只得追求微生物含量,所谓老窖实质上便是越脏越好。与白酒相比,储藏红酒的酒窖无疑是宫殿,红酒的贵族气息便是这宫殿滋养出来的。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与物总归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活法,在某个特定环境里,你很难说清楚到底是干净最好,还是脏点更好,或者高贵便好。好比此刻,站在酒架前,我仿佛听到瓶子里的液体在低语,就像汾河从古晋阳遗址旁边流过,可它们究竟说了些什么,我并不清楚,也无须清楚。
  “此日长昏饮,非关养性灵。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百无聊赖的时候,我常常站在酒架前发呆。发呆的时候,我便想起王绩。唐武德年间,高祖李渊征归隐在家的王绩入朝,以原官待诏门下省。按照门下省惯例,每人每日可供良酒三升。弟弟王静问王绩曰:“待诏可乐否?”王绩答曰:“待诏俸薄,况萧瑟,但良酝三升,差可恋耳。”侍中陈叔达闻之叹道:“三升良酝,未足以绊王先生。”于是,他命人每日特供王绩好酒一斗,时人从此呼王绩为“斗酒学士”。虽如此,依然养不住王绩肚子里的酒虫,王绩听闻主管音乐的太乐署史焦革善酿酒,便主动请求去当了太乐丞。王绩做官只为日日有酒喝,辞高就低只为讨酒方便,当真是酒瓮中人,俨然阮籍再世。阮籍获悉步兵校尉府厨房藏有美酒数百坛,便主动降职担任了步兵校尉,校尉府的美酒被他一扫而光后,他又挂印而去,自是洒脱得紧。遗憾焦革夫妇不能长命,王绩听到他们辞世的消息,不禁仰天长叹:“天不使我酣美酒邪?”叹罢,王绩也弃官还乡,重回日日醉卧田园的酒鬼生活。
  王绩不只是“大人先生”阮籍的铁杆拥趸,还是“五柳先生”陶渊明的骨灰级粉丝,他效仿陶渊明自称“五斗先生”,也作了一篇《五斗先生传》。文人最忌讳模仿,王绩却甘愿步陶渊明的后尘,也算痴迷到了“无我”的地步。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中自况:“性嗜酒,而家贫不能恒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招之,造次必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王绩在《五斗先生传》中明志:“以酒德游于人间,有以酒请者,无贵贱皆往,往必醉,醉则不择地而寝矣,醒则复起饮也。”有请必去,地不择远近;有酒必醉,人不择贵贱;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好酒如斯,夫复何言?
  还有一位山西老乡,也是我的本家,想到他的酒故事,我不禁莞尔。《新序·刺奢》记曰:
  赵襄子饮酒五日五夜,不废酒,谓侍者曰:“我诚邦士也!夫饮酒五日五夜矣,而殊不病。”优莫曰:“君勉之!不及纣二日耳。纣七日七夜,今君五日。”襄子惧,谓优莫曰:“然则吾亡乎?”优莫曰:“不亡。”襄子曰:“不及纣二日耳,不亡何待?”优莫曰:“桀、纣之亡也,遇汤武。今天下尽桀也,而君纣也。桀纣并世,焉能相亡?然亦殆矣。”
  桀纣并世,五十步便无须笑百步。赵襄子与优莫的对答诙谐至极,机智至极,晋阳城在赵氏手中逐步走向辉煌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晋阳城成于赵氏,也毁于赵氏。赵光义火烧水淹晋阳之后,身为赵家人,我这个“赵”姓虽与赵襄子八竿子打不着边,我的山西老家与赵匡胤的河北老家更是隔着一座太行山,我内心的纠结却并不亚于“杯酒释兵权”中那些与赵匡胤结拜过的生死兄弟。赵匡胤兵不血刃黄袍加身,无疑是朝代更迭中的一个奇迹,然而,离奇的“烛光斧影”还是改变了大宋王朝的走势。晋阳被毁,中原北大门洞开,“靖康之耻”让赵官家悔断肠子,但耻辱是皇家的事,极目宫墙外的民间,依然一幅好端端的《清明上河图》。在汴梁城独一无二的中轴线两旁,“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营业,宋人即便二人对饮,也是那么安逸,那么奢侈:酒壶一副、盘盏两副、果菜碟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花费“银近百两”。临安偏是偏了,酒肆却胜似汴京,烫酒的注碗依然“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梦粱录》记曰:“中瓦子前武林园……店门首彩画欢门,设红绿杈子,绯绿帘幕,贴金红纱栀子灯,装饰厅院廊庑,花木森茂,酒座潇洒。但此店入其门,一直主廊,约一二十步,分南北两廊,皆济楚阁儿,稳便座席,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坐在书桌前怀念消失的晋阳,我便在想,汴梁也罢,临安也罢,都无非文弱而阔绰的大宋王朝醉倒的酒肆,即使它醉人的春风像女子的扶柳细腰,最终也会像晋阳古城一样安安静静地睡在地下的。不过,生在富敌全球的宋朝,只流放不砍头的文人毕竟是幸福的,苏东坡不胜酒而好酒,欧阳修不恋太守而恋醉翁,醉后还可以吟诗作赋,胡说八道,不管风雨不管晴,也算生逢其时吧——“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那么,酒是什么?诗是什么?诗酒又是什么?李杜曾借高粱做过这样的比喻:小说是高粱做成了米饭,散文是高粱做成了窝窝头,诗歌是高粱做成了酒。米饭不过是生米煮成了熟饭,高粱的形貌和味道并未改变;窝窝头虽失去了高粱的形貌,依然可以尝出高粱的味道;酒虽是高粱酿的,却无高粱的形貌,也无高粱的味道,酒出于高粱,高于高粱,酒之高妙与诗歌如此神似,诗人岂有不爱酒、不赞美酒的道理?
  酒似乎是男人的朋友,有时候,懂酒的却可能是女人。“我总会喝完杯中的酒,这是一种美妙的渴求”。诗人埃德娜·文森特·米莱是美国人,女权主义者,性开放者,在她的眼中,喝酒就像做爱一样理所当然。不过,这是西方女性对待酒的姿态,换作南宋的李清照,便要婉约得多。于“千古第一才女”而言,“沉醉不知归路”“夜来沉醉卸妆迟”“浓睡不消残酒”“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都不过是杯中风景,既然“东篱把酒黄昏后”,即便“三杯两盏淡酒”,也是要醉出万种风情的: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2016年4月 一稿于太原
  2017年3月 二稿于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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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尔街日报》网站8月12日  根据中国黄金协会公布的数据来测算,二季度中国的黄金需求同比增长了一倍多至385.5吨。这个数字比一季度创下的纪录还要高20%。  分析师表示,中国的消费群体是主要的黄金买家,而中年女性消费者则是主力。分析师表示,这些消费者在金价下跌、全球的投资者抛售黄金的时候稳住了黄金价格。  辉立期货公司的分析师乔伊斯·刘(音)说:“如果没有来自中国的强劲实际需求,我认为金
5月10日下午3点45分,阳光炙烤着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一个开启的舱门,吸引了众多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目光。  随着特警走下旋梯,已换上布鞋的糯康被带出了机舱,随后,两名民警用中文和傣语向他宣读了逮捕令,并让他签字画押。糯康听完之后,平静地完成了签字。  这名在金三角地区“叱咤风云”多年的大毒枭,终于在中国通过和老挝、缅甸、泰国三国历时半年的合作下,走到了末路。这一刻,湄公河惨案遇难者家属们等待了7个
对仇和来说,这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作为一名铁腕改革者,没有一线的绝对权力,很多的构想也是很难付诸实施的。产生效果?  仇和满怀信心地说,“通过5年至10年的努力,现代新昆明一定让全国、全世界刮目相看。”这个坚定的市场经济和市场主体实践者的一系列举措和言行,很快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成为全国媒体与公众关注的焦点。  特别是他公布政府官员电话、实行干部问责制、工作成果倒逼法、惩庸治贪、干部思想培训课等措
曾伟祥给自己设置的头衔是工场营运经理,这是他从香港庇护工场学来的叫法,而不是内地通用的“园长”“站长”“主任”。  成立庇护工场刚一年,曾伟祥已经计划好了之后几年的发展方向,27岁的他踌躇满志。“这个领域基本上是一张白纸,特别是年轻人很少有人愿意来做这个领域。其实只要愿意去做,机会很多。”  “庇护工场”,其实是以帮助残障人士进行职业培训,让他们参与简单劳动,并使其能最终融入社会就业为目的的非营利
近日,人们熟悉的“任大炮”任志强又高调了,频繁登上各家杂志的封面,卖力推介新书《野心优雅》(当然,任志强自己是坚决不承认这一点的,他认为自己的书是不用做推广的)。在他这本自传体回忆录里面,他谈了很多,谈了与他关系密切的小潘,也谈到了俞正声、王岐山等中央大领导。任志强说:“只要我认为是对的,我才不管,你爱听不听。”  看上去,他还是那个“大炮”,只是我们对他的感觉已有所不同。像任志强这样短短几年内公
喜姐  这是《宁夏审判志》里记载的一例案子,我在这里给大家转述一下吧。我希望我能尽量转述得简明直接一些。  事情发生在光绪十年(1830年),发生地宁夏中卫县。  说是有名李戎者,年四十岁,本分勤兢,承继祖业,以卖糖瓜度日。妻李田氏,三十八岁,虽系女流,却是一家之主。夫妇二人生有一女,名喜姐,嫁与本县东门刘田氏之子刘双生为妻。小两口关系还好。只是婆婆刘田氏嫌喜姐茶饭一般,针线也不怎么样,比如买了布
时隔5年,女友的大学恋人不远千里来看她。我们设想了许多浪漫的偷情细节,结果却只是一顿平淡的怀旧晚餐。“他赶火车坐汽车,就为了跟我吃顿饭?这男人也太不精明了。”男人色心大发时,女人骂他们猪狗不如;男人一旦正人君子起来,女人又有些小小的失落。  另外一群男人喜欢出入KTV引吭高歌,拉着陪唱小姐的手,深情处眼含热泪,仿佛手心里的那只小手不是千万人可得,单单归他一人,此情不渝,连小姐都被感动了。然而要亲亲
很多人一想到“致富”,就直接往VC、IPO的路子上“空想”了,想了半天,最后两手一摊,又恨起自己的一穷二白了。其实,条条大路通罗马,连大爷大妈都能赚到钱,年轻人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上海的周阿姨私房菜  作为活跃于浦东CBD (中央商务区)中的民间O2O大军一员,周阿姨的故事颇有传奇色彩。  周阿姨原本是个裁缝高手,一次偶然的机会,留了一个“大户”在家吃了顿饭,谁知这位大户甚是喜欢,于是索性让她
北京邮电大学三名学生合作经营微信公共号“微果吧”,通过微信在同学中卖水果。9月9日上线至今,“微果吧”已吸引了1200余名客户。  8月,北邮人论坛上出现一则抱怨校内水果店的水果“价格高、质量差”的帖子,近一个月时间内“被顶了8500层楼”。热帖也引起了通信工程学院大四学生杨畅的注意,他萌生了通过微信帮同学们买水果的想法。  大二时在学校的创业工作坊,杨畅认识了工业设计专业的张皓,两人曾合伙管理人
在共和国送出的国礼中,还不少是“活口”。其中最受外国欢迎的是国宝大熊猫,它便曾被当作国礼,送给多个国家。  西方外交家称之为中国的“熊猫外交”。有外媒评价:“当北京决定将熊猫送往一个国家时,这往往被解读为是北京给予这个国家的一种荣誉。”  共和国第一只熊猫是送给苏联的,以后“熊猫外交”,成为共和国最有面子的一种外交手段,也是最大的一份国礼。  尼克松想着法子“要”熊猫  美国也曾获赠大熊猫。据前外